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

陈毅然:我去《明报》交涉盛雪问题的经历


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多伦多《明报》加东版发表了五篇只有盛雪一家之言、明显带有误导的专讯。因此,3月14日上午,我亲自到《明报》编辑部,送去我们3月10日发表的《关于盛雪问题的公开信》,并附有公开信签名人写给《明报》的一封短信,短信要求全文刊登我们的《公开信》,更正以往的错误,听取另一方声音,尊重读者的知情权。

任何一个中立客观的新闻媒体,都愿意倾听双方的声音,何况我主动上门,他们自然应该是欢迎的,或至少是客客气气,即便他们不想对自己的工作失误表示歉意,表面上也应当过得去。但我在《明报》的经历却并非如此。


3月14日那天上午,我先到前台对接待员说明来意,她说:“我们有个规定,你没有预约不能会见编辑。”我说:“你们报纸最近报道的有关盛雪的专讯,有不实的报导,还有移花接木、张冠李载的问题。”这位接待员女士拿起电话,与另一方用英文简单介绍了我反映的情况。接下来,就从里面出来了一个中年男人,没有任何寒暄地厉声问我:“你有什么事?”

不等我说话,他接着说:“我已经跟朱瑞通过话了,都已经说清楚了!”

我一听就知道他这话完全不属实。朱瑞已经告诉了我真实情况,朱瑞说,她与这位男士通了电话后,《明报》却又发出一篇无中生有的专讯,专讯中还编造了一段她根本没说的谈话内容栽到她头上。我于是想,我既然来了,就该把我知道的关于盛雪的问题跟他说明一下。

我说:“我了解的事实不是你们报道的那样……”他打断我说:“是推特上有人这么写的,我们只是登出来,与刘劭夫和朱瑞同名同姓全世界多得是,你愿意认为是说你,我们也没办法。”他竟然说出这等胡搅蛮缠的话,让我目瞪口呆。可我还是试图说明我的意见,试图告诉他,我就是当事人。我说:“盛雪问题是有事实依据的,你们只听一面之词,不仅有失媒体的客观公正原则,也会让你们陷入被动,调查一下真相,只能对你们更有利。”我说这段话时,他几次不耐烦地打断我,他几乎不让我说完整任何一句话,并几次转过身往他的办公室的方向走,表示出极度的不耐烦,最后终于一边走一边说:“盛雪是好人坏人我们不管,你们说她违法,你去告她!你们说我们错,就去告我们!”

他甚至不接受我给《明报》的公开信,他说:“你用挂号信直接寄给总编吧!”

对他的无理,我也很生气,忍不住抬高声音对他说:“你叫什么名字?给我你的名片!”我等在那里,过了一会,他从办公室出来,手里拿着一张名片递给我,我看见上面写的是:署理采访主任樊贻德。

《明报》如此不顾事实地无中生有,一派党媒的欺骗作风,《明报》的署理采访主任樊贻德先生对读者如此无礼冒犯,一派共产党官员的霸道嘴脸,这段经历是我在文明的西方世界生活近二十年来第一次遇到。

陈毅然于加拿大


附:《关于盛雪问题的公开信》联名人给明报的信:

《明报》编辑部:

2016年3月11日早晨,我们寄给你们《关于盛雪问题的公开信》并要求全文刊登。至今,不仅没有收到你们的任何答复,却又看到你们于3月12日发表了一篇特讯《盛雪渥京報案 警追查將告誡張向陽 朱瑞報警稱遭冒名發布盛雪「裸照」》,其中有移花接木、张冠李戴等错误内容。在不足一个月的时间里,你们發表了五篇《明报特讯》,都是来自盛雪的一面之词。因此,我们再次要求你们全文刊登我们的公开信,并要求贵刊尽快明确回复,是否准备刊登这封公开信:

1、一个正常的媒体,尤其是民主世界的媒体,最基本的新闻原则就是客观中立,倾听双方的声音,尊重读者的知情权。

2、必须为你们不实的信息承担责任。在哪里出现问题,就应该在哪里得到更正。

签名人:

卞和祥、陈毅然、费良勇、鲁德成、刘劭夫
刘晓东、彭小明、韩文光、苏君砚、萧宏、朱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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