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6日星期三

朱瑞:我与力挺盛雪的《明报》打交道


《明报》自2016年2月21日至3月10日,在短短十数天时间内,以“专讯”连发四篇明显倾向盛雪的报道。致使质疑盛雪的人们不得不在3月10日发出《关于盛雪问题的公开信》说明真相。明报紧接着在3月12日又发出第五篇“专讯”,移花接木、张冠李戴、无中生有。

《关于盛雪问题的公开信》发出的第二天,2016年3月11日的早晨,我也寄给(电邮)了《明报》,而后打电话以确认他们是否收到。接线员回答:“现在新闻部无人上班,请下午5点以后再打电话。”

下午5点左右,我再次电话《明报》,并请转接新闻部。

“有什么事可以帮忙?” 有人拿起电话。

“我想确认一下今早我电邮给你们的《关于盛雪问题的公开信》是否收到?”我说。

“你是刘劭夫吗?”对方问。

“不是,我叫朱瑞。我想告诉你们,如果你们收到了我寄去的《关于盛雪问题的公开信》,希望你们全文刊发。因为《明报》在不足一个月内发表的四篇支持盛雪的“专讯”,错误百出。比如,在3月3日的“专讯”中,称特赦組織挺盛雪,事实上,特赦组织根本就没有挺盛雪,并且,Micheal Craig也不是大赦国际的中国观察员,他只是一名义工,他的行为只代表他自己。这是大赦国际真正的中国观察员Ms. Gloria Nafziger亲自跟我说的。

“这样吧,请你留下电话,我一会儿让相关人员给你回话。”对方说。

我于是留了电话。

一会儿,我的电话响了,是《明报》打来的。我问:“您是否收到了我寄去的《关于盛雪问题的公开信》?”

“收到了,我打电话就是要告诉您,我们收到了。”对方接着问道,“您是刘劭夫吗?”

“不是,我叫朱瑞。我希望你们全文刊出我们的公开信。一个正常的报纸,要倾听多方的声音,至少是双方的声音,对吗?”

“对。”对方说。

“但是,你们在不足一个月内发出四篇关于盛雪的“专讯”中,都是盛雪一方的声音。当然,你们采访过刘劭夫先生,但是,那个采访者杜海萍,只是问刘先生认不认识张向阳,刘先生说:‘不认识,但我了解盛雪的其他问题。’ 杜海萍说:‘盛雪的其他问题我不想知道,我只想谈张向阳。’这种采访是很不负责的,而你们接下来的报道就更不负责任了。虽然刘劭夫先生否定了与张向阳认识,但你们还是把刘劭夫和张向阳扯到一起,说张向阳在推特上转推一个叫‘刘邵夫’发布的‘盛雪胴体’的祼照,‘经查证,这个刘劭夫就是刘轩’。而事实上,这个推特上的‘刘劭夫’并不是真正的刘劭夫先生,是有人盗用刘先生的名字注册的推号,刘先生早已为此发表了声明,你们应为这个错误负责。这样的采访对当事人和读者都是极不尊重的,读者有知情权。所以,我们要求《明报》全文登出我们的公开信,哪里出错误,就该在哪里得到纠正。”

“这样吧,请你写一个要求我们全文登刊公开信的书面理由,并把您所知道的有关盛雪问题的资料都寄给我们。”对方说。

于是,我写了一个书面说明,附上了《民运黑洞》一书的链接和最近几篇相关文章,于3月12日早晨寄给《明报》,我的信函如下:

明报编辑部:

谢谢昨天打来电话,告知收到了我寄去的《有关盛雪问题的公开信》。那还只是汉文版,我们还有一个英译版,今天也一并寄上(见附加档)。

你们要求我写一个全文登刊《关于盛雪问题的公开信》的理由,其实,公开信中已说得很清楚,不过,我在这里再强调两点:

1、在短短的时间内,你们发表的四篇有关盛雪问题的专讯,都是来自盛雪的单方面之言。而一个正常的媒体,最基本的原则就是客观中立,倾听双方的声音,尊重读者的知情权。

2、你们的四篇专讯中,每一篇都包含了大量的不实信息,模糊了事实,你们应该承担这个责任。在哪里出现问题,就应该在哪里得到更正。

祝好!
朱瑞


可是,3月12日,我发出信的当天下午,发现《明报》发出了第五篇“专讯”:《盛雪渥京報案 警追查將告誡張向陽 朱瑞報警稱遭冒名發布盛雪“裸照”》。此文中还涉及到我与这位男士的电话对话,是这样介绍的:

“本報在昨天接到一封來函,就推特上盛雪的‘裸照’發出聲明,來函者自稱為朱瑞,並附上其在卡加利的電話號碼。聲明中指出:‘近日發現有卑劣者冒充本人姓名發布涉及盛雪的內容及其相片的推文,此人在2014年曾冒充過本人。為了維護本人名譽,本人已向警方報案,以求查明冒名者之身分,加以懲戒。希望推友們明辨真假,予以揭露。特此聲明!加拿大劉劭夫’”

《明报》竟然无中生有地说我为“裸照”之事发出声明,且张冠李戴、移花接木,如此胡说八道!

事实上,我与《明报》交谈时,全部内容就是要求他们全文刊登我们的公开信,总之,根本没有提及“专讯”的上述内容,这完全是《明报》强加给我的!

为什么《明报》如此大胆违背最起码的新闻操守,造谣污蔑?

如果知道《明报》与中共的渊源和根底,就不难理解这些欺骗行为了。一位名为梅杜哲(Mei Duzhe)的作者,早在2001就撰文披露出《明报》与中共的关系,梅杜哲的文章发表在詹姆斯通基金会的出版物《中国概述》第1卷,第10期中,他这样披露《明报》与中共的关系:

1997年香港“回归”之前,还在90年代初期,中国就收购了几家香港的主要媒体机构,都是通过利用与中国有紧密商务联系的第三方商人完成的。《明报》就是其一:1995年10月,《明报》被马来西亚木材业商戴图克·熊许金(Datuk Tiong Hiew King)收购。而《明报》纽约办公室的雇员,甚至透露说他们“真正的老板”不是别人,正是中国(驻纽约)领事馆,并且他们有义务完成领事馆要求做的一切事。

《明报》当前如此铺天盖地力挺被强烈质疑和揭露的盛雪,那么,究竟是谁在操控这个民主社会里的丑陋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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