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3日星期五

拉卜楞地区藏族重大禁忌

在博文《藏族同胞家中做客时注意的礼仪和禁忌》等文中,我们已对藏族的一些禁忌做了简要的介绍,在这里我们以拉卜楞地区为列,从语言、行为、饮食、起居、穿戴等方面对藏族重大禁忌习俗做以较全面的介绍。从中我们不难看出藏传佛教思想文化对藏族禁忌习俗文化的深刻影响,也可在其中解读藏族禁忌习俗这个文化层面中所折射出来的藏族道德文明。
一、   语言方面
忌向活佛、高僧直呼其名
忌对僧尼说风情话
忌躺着诵经念佛
忌与人边闲谈边念嘛呢
忌妄言赌咒
忌不煨桑时随便念“桑仪”(祭神词)
忌向守孝人家道贺喜之词
忌当面提及对方已故父母及亲人的姓名
忌父女、母子、兄妹一起时谈及色情
忌在酒宴等公众场合唱情歌(藏族语称“拉伊”)
忌与人交谈时用不吉利之词
忌在背后说别人的坏话(藏族谚语“坏话当面讲,污水用水冲”)
忌当中自吹(藏族谚语“恶人夸己,乌鸦吹羽”)
2、行为方面
忌打骂父母、长辈、丈夫
忌不敬三宝(三宝即佛、法、僧)、毁佛谤佛(包括寺庙、佛像、佛经、僧人)等行为
忌跳越或践踏佛像佛经以及一切佛教用品(包括佛、僧衣帽,写有文字的纸张,尤其是印刷有经文的纸张)
忌随便模寺院或家中的佛像、酥油灯
忌妇女跳越男子服装、服饰(包括母亲跳越成年儿子的服装、服饰)
忌妇女参与插箭煨桑等男子公共活动
忌妇女舞刀弄枪
忌妇女宰杀牲畜
忌妇女留宿于寺院
忌妇女进入护法殿
忌妇女参与葬礼
男子忌用妇女使用过的木梳等物
忌打“古叉”(秃鹫)捕旱獭
忌从水桶内舀水喝
忌吃肉或平时给人递刀时将刀刃指向对方
没有特殊情况,忌男子从事背水、挤奶、做饭(现代开放性的男子中做饭的还是较多的)等家务劳动
忌在重大活动期或初八、十五、三十日中杀生
忌从地铺和裤袜等下身衣着下钻行
忌在锅灶旁或火塘边烤晒鞋垫袜物或洗头洗脚
忌背朝佛龛、锅灶及众人而坐
忌在寺院殿堂内、家中佛龛前及人群当中放屁
忌在家中吹笛、吹口哨
忌在流淌的河水中撒尿、吐痰、甩鼻涕
忌血、污物等倒入泉水溪流之中
忌在神山圣湖狩猎、打鱼
忌在神山中和圣湖周边砍伐树木,在神山圣湖中采石采砂,破坏神山圣湖环境
忌乱挖泉水或破坏泉眼
忌拿勺子反手舀水、倒茶或盛饭
忌在菜盘中放碗
忌用筷子敲饭碗、菜碟
忌用食指指人
忌男子随意蓄发(守孝者除外)
忌妇女随意剪发
忌近亲通婚
忌男子跪膝而坐
忌用一只手向别人端茶饭
忌妇女盘腿而坐
忌穿鞋或靴子上炕
忌将血和奶子和在一起
忌骑耍已放生的马牛或宰杀已放生的家畜
忌随意串门拜访院门上插有柏树枝标志或挂一红布条(以示家中有产妇坐月或重病人)的人家,若是远道而来的客人,须先在门面歇息片刻,由主人燃好一小堆炭,客人先从火上跳过去,方能入内。
忌乱拿混用碗(藏族很讲究餐具卫生,家庭成员和客人用的碗一般都是固定的)
忌在燃烧的柏枝或酥油灯上点烟
忌在“抓娘乃”时骑牲口
忌僧侣骑自行车、摩托车等
禁忌种植、贩卖、吸食鸦片
忌在寺院内,“经轮”旁骑马行走
忌随意乱打的狗,尤其是牧民群众的狗
3、饮食方面
忌食奇蹄类动物、飞禽、水产品等
孕妇、产妇及重病人,忌食外人送来的食物
久病者忌食山羊肉(据说山羊肉会引起旧病复发或引发病情加重)
忌妇女饮酒、吸烟
忌前往寺院进香朝佛时吃葱、蒜等辛辣食物和饮酒
忌在佛龛前饮酒吸烟
忌用吃剩的食物或喝剩的饮料供佛
新产食物、饮料在没有供佛前忌先尝食
忌在室内烤食肉类
4、穿戴方面
忌穿黄色衣物(活佛僧侣除外)
忌戴别人用过的旧帽
男子忌用妇女穿戴过的衣帽
忌反戴帽子、翻穿衣服
除守孝者之外忌腰带两端打结于身前
丈夫健在的妇女忌随意摘下耳坠耳环
寡妇不佩戴发饰上端有三环、中间有海螺的首饰,以及不佩戴镶有松耳石、珊瑚的金银耳坠(已改嫁者除外)
忌用麻绳、毛绳当作腰带系身忌
妇女佩戴刀剑
忌睡觉时戴帽
忌叠戴两顶以上帽子
忌披麻袋之类忌在朝佛磕头时戴帽
5、起居方面
忌逢初七(尤其是正月初七,藏语称“尼乃合”,即黑日)
忌九人搭伙出行
忌两组送亲队迎面相遇
忌送葬队伍穿行寺院或已播种的农田
忌将在外死亡者的尸体接回村庄
非送葬人员不能围观正在行葬的天葬场,更不能抢景拍照(若激怒遗属,后果将不堪设想)
忌送葬途中停放尸体
忌僧侣和妇女杂居于一室
不接待夜间投宿的远方客人
拉卜楞地区藏族的禁忌在甘南藏区具有典型性,安多其它地区藏族的禁忌与拉卜楞地区藏族的禁忌大同小异。
转自《民间藏事》:http://tibet.woeser.com/?p=27170

1 条评论:

蓝色山丹 说...

国难当头,请阿嘉仁波切为蒙古人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