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国家是否主权独立,其政府是否是一个行使独立主权的政府,外交事务是个重要的方面。因此,本文将以西藏政府外交事务中的边境管理为切入点,分析国家主权的归属问题。
本文不想在荒谬的“自古以来”说上浪费笔墨,仅从西藏甘登颇章政权时代,既公元1642年至1949年三百多年间,西藏政府在外交事务中,就边境问题与邻国进行的交涉和立约等历史事件为立足点,分析满清是否真的凌驾于西藏政府。
中国政府在篡改历史、伪证满清与西藏的“从属”关系时,指出元朝、明朝与西藏“有上下主属关系”,而满清“继承”了这个关系,所以“清朝皇帝与达赖喇嘛也不仅是檀越关系而更有上下主属关系”。(注1)那么,这一说辞是否属实?远的不说,仅看,2005年联合国通过编号为A/RES/60/16的决议,该决议桉要求在世界范围内开展2006年“蒙古建国800周年纪念”活动。就可见一般。众所周知蒙古是一个独立的国家,与中国并无从属关系,所以,西藏与蒙古国之间的关系,不仅与满清无关,而且与民国和中共更扯不上关系。
暂且不说元朝了,否则,更为荒谬了。
中国政府的逻辑是:“清朝皇帝与达赖喇嘛也不仅是檀越关系而更有上下主属关系”,因此,西藏和满清是“上下主属关系”,当然地,民国政府与西藏是“上下主属关系”,也因此,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西藏自然是“上下主属关系”,也就有了铁的定律“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中共对西藏的入侵和占领,以及这延续了六十多年的西藏当代问题,就可以一笔勾销。我不想就满清是不是中国的问题,进行专门探讨,不过,如今越来越的人开始在质疑、清理这个问题。
且不说藏人的历史观和西藏历史的记载,退一步,就算 “西藏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那么,为什么西藏与印度、尼泊尔、不丹和锡金等国,发生边界、口岸纠纷,进行交涉时都是由西藏政府全权处理?为什么不需要请示满清或国民政府?
为什么中国政府参与西藏外交事务,仅仅始于1954年?为什么所谓的“中央政府”在这些关乎国家主权的事务中没有份儿?对这些问题,中国政府除了霸道地在“西藏”前面,加上“中国”二字之外,根本无法自圆其说。所以,在中国自己出版的《西藏自治区外事志》中,拿不出一份具说服力的有关满清、民国政府,参与西藏与印度、不丹、锡金、尼泊尔和缅甸边界事务的证据。
西藏政府方面,不仅保存着完备的,在与以邻国,就边境问题上,进行交涉、约定和划分纪录,还对中国政府避而不谈的西藏和中国边境问题,从满清到国民政府以及中共入侵时一直要求归还被占领的西藏领土。
《西藏自治区外事志》第一篇边界、口岸中,在介绍西藏与印度西、中、东段边界时,在西藏前面加上“中国”两字,西藏和印度的边界成了“中印”边界,而中共入侵前的西藏与印度边界以“传统习惯边界线”轻轻代之,或者对西藏政府与印度方面签订的有关边界条约根本不提,或者如某些华人“西藏史研究者”一样,在西藏历史里画蛇添足地加上“道光二十二年”、“民国八年”、“中央政府”、“西藏地方政府”等,这样就成了中国历史。
事实上,西藏政府和人民,为保卫疆土的完整,付出了巨大的代价,经过多次冲突、流血、交涉、立约后,才形成了中共入侵前,西藏与各邻国的边界线。
以西藏与印度边界西段为例。公元1841年拉达克和克什米尔联合进犯西藏阿里,并靠先进武器的优势打败了西藏军队,继续向普兰和萨嘎进犯,西藏政府派遣噶伦为军事总督进行反击,赶出入侵者,并继续追击拉达克军队直至奴热——并于1842年9月16日,签订了《1842年西藏与克什米尔条约》,宣布“各守本土,互不侵害”。1852年西藏政府阿里行政长官噶本代表西藏政府与克什米尔签订了《1852年西藏与克什米尔条约》宣布“拉达克与西藏边界继续维持原状。”签订这些条约的全权代表都是甘登颇章的官员,经过他们交涉、谈判最后立约,才确定了边界线,中共只字不提这些历史事实,仅以“传统习惯线”一笔代过,好像这个边界线就如中共说的“自古以来”划好了似的。
另外,西藏与印度中段、东段的边界线,每次出现边界冲突时,都是有西藏政府独立交涉、确认和查办的。其中,东段边界问题上最好的例子是1914年西藏政府和印度英国政府签订的《西姆拉条约》,虽然,国民政府和中共,都口口声声说《西姆拉条约》“是非法的,无效的”,但如今的边界就以《西姆拉条约》为准。中共虽然在1962年军事占领了《西姆拉条约》之前西藏与印度的边界线,但是,最后无条件撤退,而且从麦克马洪线再撤退20公里。(注2)当然,如今保持这个现状。
为什么中共要撤军?因为,这个边界线虽然割让了大片的西藏领土,但,这是由西藏政府和印英政府签订条约确定的边界线。如果《西姆拉条约》如中共所说的“非法”,为什么不能收回九万平方公里的土地?
又如,尼泊尔与西藏的边界,也是经过西藏政府和尼泊尔政府,在多次的入侵和反入侵中确立的。1787年藏历6月廓尔喀入侵西藏, 最后,签订不平等条约和附加条约等,同意向廓尔喀偿银赎地解决。(中国人称此次冲突为:平定廓尔喀,事实上,满清军队在此次冲突中一枪未发,何称“平定”?) 藏历铁猪年1791年6月27日廓尔喀方面策划阴谋杀害西藏谈判代表侍从等三十五人,多人受伤,并押送西藏代表到尼泊尔,分兵多路再次入侵西藏聂拉木、吉隆、定日、日喀则等城,洗劫了班禅额尔德尼驻锡地札什伦布寺。西藏政府再次从卫藏、达布、公布、丁青二十五部、康区和安多等地征兵一万多,以及卫藏噶厦政府受训之三千多军人开赴前线。阻断了廓尔喀人的补给线,计划进行大反击。这时满清军队也路续抵达,藏满军队联合在聂拉木、吉隆等地向廓尔喀军队发起反攻,在几次的会战中廓尔喀大败,联军继续追击直至离尼泊尔首都不远处。并就边界问题要求原来的边界线上新立石碑,禁止廓尔喀进犯边界,并要求不得入侵锡金、罗和憎里等小王国。(满清借此次协助西藏政府驱逐廓尔喀为机会调遣两路大军入藏,以军事力量为后盾开始插手西藏政治,抛出了《钦定藏内善后章程》,如今,被中共视为满清统治西藏的“有力”证据,但是,研究人员发现该章程不仅未能在西藏实施,而且,是否是满清政府的公文都有很大的疑问。中共一而再,再而三说的“铁证” 《钦定藏内善后章程》竟然没有中文和满文版本,为中共入侵西藏后从藏文翻译的。)
但是,藏历木兔年1855年廓尔喀再次进犯西藏聂拉木等多处掠劫,西藏政府立即征集德格、昌都、巴塘、理塘、嘉荣、嘉拉(汉史称明正土司部)、霍尔五部等地征兵准备反击,而且,三大寺僧兵自愿申请奔赴前线。廓尔喀得知西藏政府从康区和安多等地大量征集军队的情况后,在藏历木兔年1855年9月底提出和解的建议。西藏政府立即派遣代表举行谈判。最终在藏历火龙年1856年2月12日,公元1856年3月24日签订了《1856年西藏与尼泊尔条约》(注3)而该条约中的第一条是西藏政府向廓尔喀每年赔偿一万卢布,这一赔偿一直到中共入侵前没有停止过。
而这个条约的合法性和历史地位:“1949年,尼泊尔政府在提交联合国的入会申请文件中,确定它承认西藏独立的立场。尼泊尔在证明其主权地位的知名论点和事例中包括,尼泊尔有与西藏宣战和缔结和约的能力与权力,并特别指出了1856年与西藏签署的条约。尼泊尔列举六个曾经与之「建立外交关系」并设立使领馆的国家,其中之一就是西藏。另外五个国家分别是英国、法国、美国、印度,以及缅甸。应该注意到的是,在这段时期尼泊尔与西藏维持全面外交关系的同时,它并未与中华民国建立外交关系。”(注4)
又在1857年廓尔喀在西藏与尼泊尔边界线上堆立新的边界标识等发生纠纷后西藏政府立即派遣官员巡查,与廓尔喀官员谈判签订了维持原来划定的边界为准,摧毁廓尔喀人自立的所有边界标识物等为内容的条约,该条约以藏尼两种文字写成。(注5)
因此,可以看到廓尔喀与西藏的冲突并非中国政府至今鼓吹的公元1792年“平定廓尔喀”、“此后五十年间,西藏地方与周边邦国相安无事。”。而是,西藏人民和政府自己交涉、谈判、协定等方式解决的。
从西藏与印度西段边界以及西藏与尼泊尔的边界纠纷的处理,可以看出,西藏与邻国的边界线是在历史上多次冲突中,由西藏政府和人民用血和生命换来的,而且,所有的决定权在西藏政府手中,与满清没有任何的关系。所以,如果满清真对西藏有“主权”为什么不能过问边界事宜?显然,西藏与满清根本就不存在从属关系, 西藏是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而西藏甘登颇章政权一直在全权地处理包括外交等各项政务。
再来谈谈藏中边界问题。
在吐蕃帝国时代,最主要的边境冲突发生在吐蕃与唐朝之间,吐蕃多次派兵讨伐唐朝军队,并侵占唐朝大量城池、疆域,甚至入侵唐朝首都长安城,另立唐朝皇帝等。吐蕃和唐朝之间于公元705年第一次就领土问题立盟约,前后八次就停战、划分边界立盟约,最后,于公元821吐蕃和唐朝两国,在长安立盟约并宣布西为吐蕃,东为唐立碑于长安皇宫前。公元822年吐蕃和唐朝在吐蕃首都拉萨立碑于拉萨大昭寺前(现仍然屹立在拉萨大昭寺前),宣布“今蕃汉二国,所守见管本界,界以东悉为大唐国境,以西尽是大蕃境土,彼此不为寇敌,不举兵革,不相谋封境。”此次吐蕃和唐朝非常清楚划定了各自边界和缓冲区等,在唐朝首都长安、吐蕃首都拉萨和蕃汉边界立碑宣誓,世世代代以此为藏域汉地之界。虽然,后来的历史发生了很大变化,但是,藏汉人民代代相传着传统藏汉疆域之分。很清楚的是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藏汉人民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冲突中进行商谈而确定下了各自的疆界。
后来,大吐蕃和唐朝都趋向衰落。统一的大吐蕃出现群雄割据时代,唐朝衰落出现五代十国等。但是,与汉地接壤的宗喀王国和西夏王朝虽然各自为政,但仍然坚守、时而扩张其吐蕃时期的疆域。
明、清时期由于蒙古和满洲人占领汉地全境。明朝和西藏萨迦政权建立特殊的供施关系后,藏汉疆界基本保持不变,藏域境内居住汉人的部分地方由明朝统治,而藏人由萨迦政权统治。满洲人入侵占领汉地建政前的公元1642年西藏在蒙人的协助下建立了甘登颇章政权,藏域全境既西藏三区由甘登颇章政权统一管辖,藏汉疆界保持传统边界。
满清入侵西藏始于1700年。“1700年6月甲拉甲布索郎扎巴被杀,并收回了他的官位和管辖领地。政府军乘机把势力延伸到原吐蕃时期管辖的雅安境内。于是满清派遣5万兵力对付西藏政府的5千余人。由于西藏军队缺乏援军以及兵力悬殊而败。于1701年清军侵占达箭炉,从此满清开始了大规模入侵西藏——清军侵占达箭炉。”(注6)
1724年西藏安多藏人和蒙古人联合反抗满清实力在安多地区的深入。满清动用10万军队镇压藏、蒙人民,摧毁众多西藏着名寺院,清军在庄浪(今甘肃永登)一带擒斩五千余僧俗藏人。(注7)此次,军事镇压使满清加深了对西藏安多各地的入侵。但是,西藏安多地区的人民并没有因为军事镇压而放弃对国家和政府的认同。
1747年,满清第一次入侵西藏安多嘉荣赞拉(小金)等地,遭到藏人坚决抵抗,满清政府没有得到广大藏人认同, 甘登政府也通过政教特殊体系仍然实际控制着西藏三区的统治地位。满清借各种机会多次试图侵占西藏一直遭到西藏人民和噶厦政府的反抗。
满清灭亡后,西藏政府收复了很多被满清非法侵占的失地,派遣官员驻扎。清末至中共入侵之前西藏安多主要地区被回族马家军阀占领。康区部分地区被四川国民党势力驱逐的军阀势力进入。在军阀占领期间这些地区与甘登颇章政府之间仍然存在特殊的从属关系,对此,当时在西藏康区的中国学者任乃强在其着作中如是写道:“喇嘛之社会势力,远超于政府之上。喇嘛言不可者,官府不能强其可”。(注8)而且,西藏安多地区和康区藏人从来没有放弃反抗军阀的活动。以上的军阀也寻找时机扩大统治范围,但遭到了西藏政府坚决的抵抗。
1913年,西藏政府驱逐了在拉萨的所有满清官员和士兵。第十三世达赖喇嘛宣布西藏恢复独立,并开始展开收复被占领土军事行动。
1916年,西藏政府军开始了收复疆土的战役,1917年在昌都地区的中国军队大败,提交投降书,西藏政府收复昌都,并签订了《缴械协定》五款后1918年4月19日缴械。中国方面请求英国出面协商停战,因此1918年8月19日西藏代表和中国代表签订了《藏中昌都停战条约》,西藏政府收复十多个县。又在1918年 10月 10日在绒坝岔又签订了《绒巴岔藏中撤兵条约》,双方按条约条款撤兵。之后的1930年8月西藏军队和中国军队再次发生冲突,藏军大举反攻,最终迫使中方请求停战。于1931年11月6日签订了《1931年藏中暂时停战条约》,西藏军队收复甘孜、娘荣等地。1932年,中国军队再次进反西藏政府军收复的各县,并勾结西藏安多地区的军阀马步芳部勐攻,西藏军队进行还击,但由于寡不敌众失守之前收复的部分地区。1932年10月8日藏中同意停战,并签订了《1932年岗托停战条约》。由于西藏政府军和军阀马步芳在玉树发生冲突,因此,于1933年6月15日西藏政府与马步芳军阀代表签订了《1933年藏斯条约》中文称《藏青和约》。
另外,面对中共对西藏安多和康区的入侵,西藏政府仍然没有放弃对非法占领领土的要求。如1949年11月2日,西藏外交部的外交照会中:“西藏是慈悲之观世音菩萨的教化圣地,是一个佛教兴盛而与众不同的国家,从远古时期开始到现在都一直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在政治统治方面从未遭受过任何国家的侵占,自始至终都是一个反抗外国侵略并保卫自己家园的佛教国家。我们不仅需要中国军队不会越过中藏边界进入西藏以及不进行任何军事活动的保证,而且也希望严格管束中藏边界的文武官员,使我等西藏人安放心。同时,就几年前被中国兼并的西藏领土问题,希望中国内战结束后展开谈判。”(注9)
事实就是事实,从满清到民国,西藏事实上的主权独立使满清无隙干涉西藏外交和边境事务,因此,中共入侵西藏后,外事帮办杨公素漏嘴说:“同印度的边界究竟在哪里,我们还不明确。国民党政府的行政管辖及其军队根本没有到过西藏,更谈不上控制与管辖边界了。”(注10)显然,侵略者手中,没有任何有关西藏边界以及外交事务的资料,对西藏外交问题没有任何概念。因此,中共1953年以“合并”西藏外交部的阴谋窃取西藏外交文件。也因此,中共出版的《西藏自治区外事志》中有关西藏的公开外交文件的签署始于1954年,而没有一份民国或者满清等参与的西藏外交事务的文献。相反,更多的是西藏政府与各邻国签订的条约和广大边陲西藏人民忠诚西藏政府的誓约。如,藏历木羊年1715年《西藏政府和不丹代表就藏不划边等事所立具问之文书》(注11)藏历木蛇年1725年《西藏与不丹仲裁书》(注12)、《门隅地区全体僧俗人民忠诚于西藏政府誓约》(注13)等等。
总之,从西藏与各邻国的边界冲突、交涉、解决、立约等外交事件中再清楚不过的是西藏政府独立行使主权的事实。邻国只与西藏政府交涉边境问题,而不是满清政府。西藏人民始终与立誓忠诚西藏政府,并没有满清政府这个中共所谓的“中央政府”。
但是,中共把满清等试图干涉西藏事务的妄举,膨胀为行使主权的高度,当然,这是今天很多中国人,包括华人“西藏流亡史研究者”所希望的。但是,历史就是历史,任何改写和编造,都是经不起检验的,最多只算是伪史,必然会被藏人视为笑话。
注释:
1、《西藏历史地位辩》民族出版社1997年出版,作者:三贵、喜饶尼玛、唐家卫 着。第96页。
2、《西藏自治区外事志》藏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第8页。
3、《西藏政治史》夏格巴着,藏文版下册第24页。
4、《西藏的地位——从国际法的角度对西藏历史、权利与前景的分析》中文版,作者,迈克尔.C.范沃尔特.范普拉赫 .台湾雪域出版社,第236页。
5、《西藏政治史》夏格巴着,藏文版下册第29页。
6、《西藏通史吉祥宝瓶》德荣泽仁邓珠着,第207页。
7、《西藏通史吉祥宝瓶》德荣泽仁邓珠着,第224页。
8、《康藏史地大纲》作者,任乃强,第173页。
9、《中共对藏政策与策略》西藏流亡政府出版发行。
10,http://www.china001.com/show_hdr.php?xname=PPDDMV0&dname=6JTED41&xpos=4
11、《西藏自治区外事志》中国藏学出版社2005年出版。第326页。
12、同上,第327页。
13、同上,第33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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