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2月9日星期四

王力雄:西藏需要方法

转自唯色博客: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2/blog-post_3210.html


昨天,2月8日,星期三,“拉嘎”之日,又有一位藏人在阿坝县自焚。他的名字是仁增多吉(通称柔白),19岁,原是阿坝格尔登寺僧人。他自焚后受伤,被军警带走,下落不明。目前,境内藏人的自焚人数已升至21人,这是相当令人震惊的西藏现状。

继《除了自焚,还能做什么?》,就藏人连续自焚、和平抗议、被镇压的现实,王力雄写下第二篇文章。图为王力雄在1984年漂流黄河时的照片(地点:安多玛多,今青海省果洛州玛多县)。


西藏需要方法

文/王力雄

(一)

目前的西藏,似乎正在重复2008年。

重复不能说没有意义,例如抗议的重复就十分重要。问题不在抗议者,而在被抗议的一方和代表抗议的一方。四年时间不算短,两方却都是惯性延续,毫无突破。

被抗议的一方任凭导致抗议的一切照旧,唯一只是更强地镇压。

代表抗议的一方,仍然跟在抗议的脚步之后。抗议继续自发分散的状态,牺牲照样没有结果,只是用了更决绝的方式。

无论哪一方,如果在2008年后有所超越,眼下就不应如此的循回重复。

当年中共由领导人主导时,左到“文革”摧毁宗教,右到胡耀邦让汉人离开,西藏政策的变动幅度令人瞠目。今日中共变成了官僚集团机器。机器只有程序和惯性。对西藏并举的强力镇压和经济收买,二者都是官僚的暴利产业,绝对不会超越。

境内藏人身受高压,没有自由的信息和空间,无法组织起来,能做的只是单枪匹马或临时聚众的抗议。自焚已经是这种抗议的顶点。

唯一可能超越的,是境外西藏。那里有组织,有基地,有资源,有自由,有知识,有精神领袖和高僧大德,有社团和媒体、还有国际支持……如果仅仅跟在境内藏人的后面发声明,示威支持,祈福超度,也好,也需要,却算不上超越。

境内藏人更需要的,是清晰的方向,实现目标的方法。

(二)

黄河边的老人讲:早年黄河上游没有路,伐木者只能利用河水输送原木。黄河峡谷有些地方很窄,礁石林立,有时卡住原木,挡住后续的原木,越堆越多,架成封住水道的木垛。那时得请出最好的把式,从错乱交织的木头中找出一根关键木头——那是木垛的“支点”,只要把“支点”砍断,木垛就会轰然倒塌,一泻千里。

摆脱西藏的困境,就看能否找到这样的“支点”。

我相信那必定是一种方法。主义着眼应该怎样,方法却着手能够怎样。不同的社会形态,归根结底是不同的方法——封建、共产、三权分立、代议制……无一不是方法。没有方法,主义只是空喊,而能够改变社会的方法,主义一定已在其间。

世界需要方法。解决西藏问题,首先需要方法。

(三)

我谈过,达赖喇嘛要求的民族区域自治,可以从村庄自治做起。如我预想,质疑围绕“汉人可以做的藏人不可以”、“会以分裂罪名进行镇压”等。问题在于,这是不做的理由吗?上街抗议不也被镇压?除非什么都不做,否则总会有镇压。还是那句话,连自焚都不怕,还怕镇压吗?

有人说,“乌坎模式要求的是一个村群体的勇气,自焚只需某个个体的勇气”。然而,参加抗议的人成千上万,不是群体勇气吗?那是要面对枪口的,比在村庄搞自治的勇气大得多。村庄自治符合中国法律,名正言顺,比自焚和上街抗议的风险小得多。以大的勇气对付小的风险,何乐不为?

另一种疑虑是,当局不会承认藏人的村庄自治。这倒没错。但是要搞清楚,村庄自治到底是谁承认谁的问题?村庄的权力,归根结底在于村民的承认,而非当局的承认。只要村民能将自己的承认坚持住,最终退步的就会是当局(如广东乌坎村)。村民自治不涉及大的民族议题,符合中国的法律,用村民自治替代街头抗议和自焚,对当局也并非无利,不一定拒绝到底。

的确,自治是日常的,不似街头抗议激动人心,不似遭遇开枪耸人听闻,问题是推动任何事都要考虑下一步——有没有能够走下去,且不断接近目标的下一步、再下一步……?街头抗议的下一步是什么?——暴动?起义?革命?更换政府?可能吗?自焚的下一步是什么?——成为世界热点?引起国际施压中国?西藏问题由此解决?会吗?

而村庄自治的下一步很清楚,就是保持自治。自治就是目的,已经是村民自己掌握无需他人恩赐的成果。一个村实现自治,可以在本村范围保护文化、宗教和生态。这样的村庄多了,保护范围不断扩展。从村庄自治到地方自治只是规模不同。一个乡镇的多数村庄实现自治,就由当选村长组成乡镇委员会,进行乡镇自治;一个县的多数乡镇实现自治,就由当选乡镇长组成县委员会,进行县的自治……直到实现民族区域自治。

达兰萨拉如果真要号召什么,不该是境内藏人早就在做的不过年之类,也不是老调重谈的穿什么衣服戴什么标志之类,那都是形式,以前做过多次,反而成了与中国政府为敌,被指责是从海外操纵境内。在我看,以这样的号召——实现西藏境内每个村庄的自治,可以摆脱目前的各种纠结。达兰萨拉尽可以对此研究方案,进行实验,培训人员,向西藏境内推广,无论怎么做,都是在帮助中国落实自己的法律,是与中国政府的合作而非不合作,是对北京和藏区当局的配合而非反对,因此不必再受那种左右为难的掣肘,达赖喇嘛的中间道路也由此起步和落实。

当然,没人期待中国政府会对此感激,但是中国人民一定会同情和支持,因为他们也在争取同样的自治。而未来的中国,属于中国人民。

若在2008年后就开始这样做,今天将不会是重复的局面,但是如果今天仍不开始,下次还会继续重复。

2012年2月8日


延伸阅读:

王力雄:除了自焚,还能做什么?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1/blog-post_14.html

王力雄<除了自焚,还能做什么?>藏文、英文译本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1/blog-post_875.html

王力雄、吕邦列:从乌坎的起点再进一步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2/01/blog-post_431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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