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0月20日星期一

艾未未:杨佳为什么会死

杨佳为什么会死

如果不是生长在工薪家庭,父母没有离异.如果父亲没有在几年前,用净所有积蓄为他买了一台电脑和一辆山地自行车,生活空间和路线变得更加自我孤僻。如果他十一没有一个人去上海旅游。如果在闸北他没有租到一辆没有牌照的自行车,在路口没有被一个名叫薛耀警察盘查。如果警察陈银桥没有硬将杨佳带回所里,杨佳没有据理相抗。如果警察陈银桥高铁军陈红彬吴钰骅没有对他羞辱施加暴力。如果他没有呼救110,没有三次电话他的母亲。如果没有被非法拘押至凌晨二点。如果警方不能销毁录音录像证据而提供伪证。如果杨佳回北京后没有写信电话电邮多次投诉,如果杨佳接受上海警方的赔偿协议,接受交换条件。如果杨佳没有他母亲8年上访讨公道的辛苦经历,如果杨佳不是坚信“凡事都要有一个说法”的朴素道理。如果杨佳没有在山西旅游时被车站的警察殴打成重伤。如果杨佳在冲上闸北大楼时已经被警方击毙。如果不敢出庭作证的七个警察中有一个能良心发现。如果上海公安局尚存一点遵纪守法精神,还是一只干净的队伍。如果精神鉴定中心有一点职业伦理和专业水平。如果公检法讲一点法律程序,有一点法律水平,而不是视党性高于人性。如果律师,中国的律师不是谢有明不是翟建之流尚存良知。如果北京拔刀相助的李劲松刘晓原可能成为杨佳的辩护律师。如果杨佳的母亲没有仍然被失踪一百多天而不能说出唯一的事实真相。如果杨佳父亲和姨妈的苦苦申诉有效。如果新闻媒体不是装聋作哑混淆是非的共谋,白岩松不只是一张没有人智的烂嘴,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不是欺人之谈。如果最高法院还是中国法治精神的最高法权代表,如果这基本上还是一个讲理的世界,如果今天的中国与昨天有所不同,杨佳都不会轻易这样的死。

社会不正义是如何实现的呢?社会的不正义来自闸北路口的那个警察完全没有意识到他的制服帽子上的那颗国徽是个鸟,败类们视集团的利益高于人的生命和荣誉,权力对宪法人权的习惯性蔑视,来自于每一个人的无限的忍受和退让。这是考验人性的制度。在一个恶的体系中,为善可能吗?

一次不公平的审判是悲剧,是谁的不幸,悲剧从来都是关于他人的吗?毁灭人的价值的历史会有善的终结吗?文明是延伸他人的命运。不为他人的困境流泪,是这个社会最后的不幸。

2 条评论:

匿名 说...

关键的问题是,我们还不是一个“依法治国”的社会,而是一个“以权治国”的社会。在这个社会中,是没有真正意义上的法律的。真正的法律,是在“法理”的原则下制定的。真正的法理,以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每一个成员发展的自由为宗旨,约束的只是“妨碍他人自由的行为”。权力的作用,只能是起到组织、引导和协调社会活动的作用。法律真正要约束的是政府的行为,使得政府只可以在法律明确授权的轨道上,实施绝不侵犯公民权利的政策。法理要制约法律,法律要制约权力,做到“以人为本”“以民为本”。我们的社会,把权力无限地放大了,司法也没有了独立性。网上已经揭露,上海政法委书记,就是一个玩弄法律的人,政法委的儿子。就是yj要找的那个在21层受伤警督,也是在派出所参与打人的“警察”,法院、律师、证人都被权力拨弄,“审案”只是权术的表演,怎么能会公平?

朱瑞 说...

是的,我和你有同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