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2月22日星期三

叶匡政:伍皓同学,该醒醒了

在听说这个官司的第一时间,我去伍皓的微博认真看了一些他平时的言论,发现用侮辱人格的字眼骂人,倒是他的长项。


叶匡政:诗人,文化评论人。主要关注儒家现代性、现当代史常识重建。


我觉得自己像在顶风作案。写评论文章多年,很少有这种感觉。原因简单,我想写一篇关于云南省委宣传部副部长伍皓的评论。这位副部长12月9 日在微博宣布,因《晶报》评论部主任李鸿文在《中国青年报》发表评论《网友过河了,官员就别假装摸石头》,要正式起诉《晶报》、《中国青年报》和李鸿文, 共索赔30万元。此后他改口称,不起诉媒体,只起诉李鸿文个人,索赔10万元。哪知12日晚,他又有新说法,称“领导让我以最大的宽容对待李鸿文对我的故 意曲解。好吧,虽然我心有不甘,我放弃对李鸿文的起诉。”又说“我很受伤。好吧,我完败。您牛!”13日早晨,这几条称不起诉的微博又被删了,真让我闹不 清这位伍副部长的葫芦里,到底卖的是什么药。


自此,一场在微博和媒体上吵得轰轰烈烈的官司闹剧,算是暂告一段落。官司虽然不打了,但这场风波背后的道理倒值得理论一番。很难想象,连伍 皓这种从事过多年新闻工作的官员,对法治的理解都如此狭隘。他明确说,打这个官司“是为了普及法治精神”,但在我看来,若真有官员打起这类官司,倒成了社 会法治精神倒退的象征。这些年,只听说过打新闻失实和侵权官司的,极少听说有官员状告媒体评论员的。原因简单,新闻有可能捏造事实,但媒体评论多是对新闻 事实进行分析和论述,即便观点各异,也被视为正常的舆论监督,极少有惹官司上身的。李鸿文的这篇评论,在我看来极为温和与理性,只是客观地分析了他言论背 后可能的逻辑,不仅没点伍皓大名,甚至措词都极委婉,这样一篇评论如果都能立案打官司,那今后评论惹出的官司,会多得不可胜数。


伍皓作为一个官员开微博,网友多视为社会进步的象征,媒体也表扬居多。伍皓的微博虽自称“伍皓同学”,但显然不是一个普通公民的微博,微博 中呈现的内容多是他的官场活动和对政绩的自我鼓吹。这样一个微博,如果对公共事件发表评论,人们只会把它看做是一个官员的观点,而不是一个普通人的炕头闲 话。虽然他一再自称“公民”,但这纯属无理狡辩。请问哪一位握有公权力的官员和公务员不是公民?如果都可随意在公共媒体上发表荒唐言论,最后以一句“我是 公民”抵赖得一干二净,那天下岂不大乱?


伍皓还有一个幼稚逻辑,认为微博并非公共媒体,但实际上,微博早已成为一种有影响力的新型媒体,一个公众人物一旦做了荒唐事或发表了荒唐言 论,可能会导致一个人的身败名裂,从唐骏学历门、宜黄自焚到周立波事件,都已证明了微博这种信息民主化的威力。微博不仅使网络结构变得开放与多变,也正在 悄悄改变着我们的社会结构,改变很多群体的地位。它不仅让官员与精英更深地卷入到大众生活,也为民众的政治参与提供了一个更为广大的公共空间,社会舆论压 力的呈现也变得更为直接和明显,这些都会成为推动社会结构改变的力量。


伍皓虽然是最早实名开微博的官员,但对这番道理显然一知半解。最让我惊讶的是,一个平日常在微博中攻击别人的人,竟然会想起诉一篇如此理性 的评论损害了他的名誉权。在听说这个官司的第一时间,我去伍皓的微博认真看了一些他平时的言论,发现用侮辱人格的字眼骂人,倒是他的长项。比如他在11月 1日微博中,把网友王小山称为“脑瘫儿童”:“你们特别符合第4类的条件:‘口眼歪斜,口水不断,意识模糊’。”此语甚毒,既有对脑瘫儿的歧视,也极端侮 辱了他人人格。11月6日的微博,更是一棒子打倒了数人:想看我耍猴啊?你想看我耍王小山,还是耍刘春,还是耍五岳散人,还是耍宁财神……数不过来,你尽 管点。12月5日,他在对吴祚来的回帖骂道:“莫装B,装B总会遭嫌弃”、“像个学者样好不好?真三八!”


这些言论我均有截图。在我看来,只有这些侮辱人格的字句才会损害一个人的名誉权。把观点分歧看做是对名誉权侵犯,我倒认为绝非伍皓无知那么 简单。从他透露要去云南大学做政治哲学的兼职教授看,他打这起名誉权官司可能也带有某种政治哲学的目的。否则实难理解,一个精明官员会犯这种低级错误。


好在伍皓副部长在领导的帮助下,对自己的失态有了一些认知,虽心有不甘,但毕竟自称“完败”。伍皓退的这一小步,倒可视作是民意胜利的一大 步,值得纪念。在我看来,伍皓同学闹腾了那么久,也该醒醒了!或退出微博江湖,他对自我的认知力和法律意识,只会让他在公共言论环境继续出丑。




转自南都周刊2010年度第49期 :http://www.nbweekly.com/print/article/11676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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