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16日星期日
茉莉:中国的民族自治起源于唐朝羁縻制度
我已经分析了取消派学者的两个观点:第一,他们认为中共在民族自治问题上采用的是苏联模式;第二,他们认为美国民族大熔炉模式是中国应该效仿的。对马戎、朱维群、胡鞍钢等人在这两个问题上的错误观点,我从学理上进行了批评。
当初中共为何要搞民族自治的问题。按照中共的说法,“中国在历史上长期就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符合中国的国情和历史传统。”这句话自相矛盾,因为,如果中国在历史上真的是一个“集中统一”的国家,那么,按照国情和传统,当今中国就没有必要再实行民族区域自治了。
目前那些主张取消民族自治制度的中国学者,更强调了中共的这一说法。他们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国家,中国历史上没有民族自治制度。例如自由派学者刘军宁说:“中国历史上是不划分民族的。……中国的56个民族和相应的民族划分是五十年代以来被制造出来的,不是中国固有的,是伴随着阶级成分划分和斯大林主义一起来到中国的。”
如果他们所指的历史上统一的“中国”,只是指黄河中下游一带中原地区,那没有错,因为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人民,在历史上基本上都是汉族农耕民,那里算是单一民族的一统天下。但是,如果说当今大中国版图所标识的包括西藏在内的地区,在历史上也是一个统一的国家,说“民族自治制度”都是学苏联斯大林的,那就是很大的谬误了。
事实上,当今的大中国在历史上从来就不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它有过很多次分裂。古代中国皇帝把中国看作世界的中心,是四海天下的共主,但他们直接统治只是内地的汉人。古代中国的边疆民族,很多都是独立的存在。即使有些民族归顺中国,成为藩属国和朝贡国,但由于地处遥远偏僻,不便直接管辖,所以中央政府只能实行简单的、名义上的统治。因此,古代中国的边疆民族大都很自然地处于自治状态。
在中国政治制度历史上,“民族自治”古已有之。最早确立中国的自治制度的,是唐朝的羁縻制度。羁是马络头,縻是牛缰线,引申为笼络控制。唐朝对西南少数民族采用羁縻政策,承认当地土著贵族,封以王侯,纳入朝廷管理。宋、元、明、清几个王朝称土司制度。
这种羁縻制度承认民族之间的差异,实质上是一种地方自治制度。羁縻州府的首领虽然名义上归顺唐朝,但仍是原来各国、各部的国王、首领,职务世袭,照旧各司其内政,唐朝不予干预,也不改变其社会制度。那时边疆少数民族自治政权有向唐朝朝贡、朝觐,为国守土,遣兵助战的义务,但总的来说,他们一直处于半独立的状态。
西藏在历史上是一个独立的国家。唐朝时,吐蕃非常强大,曾长期与唐王朝处于对峙或联盟的状态。
转自:http://www.gongwt.com/show.php?ID=153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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