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9月9日星期二

回到个人主义 (转载)

作者: 苏小和

上月月底,韩国的李牧师来我家做客,我们聊起了上帝之拣选。我记得我说,上帝在万民之中拣选了我,而不是我在思虑之后,决定被上帝拣选,李牧师为此笑了起来。他打开《圣经》,翻到创世纪第二章16节,念给我听:“耶和华神吩咐他说,园中各样树上的果子,你可以随意吃,只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你不可吃,因为你吃的日子,必定死。”

李牧师说,这段话其实隐含着神的三种恩典。其一,神赐予了每个人自由选择的意志,可以随意吃园中的果子,即使是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神也陈列在伊甸园里,人有选择吃或者不吃的权利;其二,神只是用一种道德律令的方式,告诉人不可以吃分别善恶树上的果子,而具体的道德建设,则属于个人的自由权利;第三,个体一直是人类社会思考的起点, 也是终点,神通过关怀每一个个体的人来实现他对人类整体命运的关注,神按照他自己的形象造人,这说明,如果我们忽视了个体建设,就是违背了神的旨意。

如此看来,这个世界从来不是单向度的世界,它注定多元、互动。即使是万物之主,也给我们预留了自由选择的空间。至于人究竟是选择罪恶, 还是选择永生,则是人的经济学命题。我一直在问,为什么人会选择品尝禁果,而不是选择永生,其中的理由众说纷纭,但经济人的理性正来源于此。多年之后, 我们受制于人类的自以为是和鼠目寸光,与神渐行渐远,当我们在一片虚无和空洞中唉声叹气的时候,耶和华神在创世纪之初为我们预留的自由选择意志再一次唤醒了我们,使我们在繁琐的成本和价格等等枯燥计算之中抬起头来,重新回到了自由本身。

某种意义上, 这正是现代经济学的魅力所在。我想起了阿玛蒂亚森的《以自由看待发展》,自由是我们发展的原因, 也是我们发展的目的,忽然觉得这样的表述充满了神的美意;我还想起哈耶克的《自由秩序原理》、弗里德曼的《自由选择》,自由权利和市场经济应该是上帝所赐,它的优美在某种意义上约等于大自然之美,阳光、空气和雨水,事物之间的关系,彼此的差别和距离。比如我们无法解释太阳和地球之间的距离为什么恰到好处,如同我们无法解释市场经济为什么就是人类社会最合理的经济。这显然不是一个天文学或者经济学课题,天文学、经济学只能解释是什么,却永远无法告诉我们为什么。

真正优秀的学者都是站在自由的基石上朝着神走去。比如我最近读到的道格拉斯.F.凯利博士所著《自由的崛起——16-18世纪,加尔文主义和五个政府的形成》(江西出版集团2008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就是如此优秀之作。起初我购买此书,本是冲着译者王怡而去,但进入之后,发现书里更有深意。加尔文最重要的理念,即信徒“人人皆祭司”的观念。这确保欧洲开始从中世纪的神职专权的窒息中最终走了出来。加尔文在论及神在创造世界时赐给人一个特殊的地位,神赐人思想和言语去宣扬神创造的荣耀,人代表所有无言无语的受造之物表达对神的感恩。由此出发, 人的自由和创造得到彰显。“在加尔文主义神学与英美自由主义宪政之间,站着一个伟大的国家,就是苏格兰,”这是王怡的话,而汪丁丁更是对书加以推崇:“尤其当你还是一位经济学家时,因为斯密生活的时代恰好被涵盖于这位作者要叙述的历史时期,16-18世纪,斯密与苏格兰长老会关系密切,后者奉持的教义正是加尔文宗——加尔文主义神学在近代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和各种极权主义兴起之初就对这些思潮采取了一种最透彻的批判和否定。”

关于加尔文,我们所知太少,而且多有误读,如同多年以来我们误读个人主义一样。每个人都是神的美意,每个人都不可被淹没,被替代。前年我集中读胡适之,发现我们对胡适之的自由主义立场过于阐释,其实先生对自己的界定,正在于个人主义精神。关于此,胡适有四层含义,一是从充分发展个人入手,二是自由独立的人格与思想,三是积极进取的精神与负责的态度,四是尊重并容忍他人。沿着胡适之的路径,我开始阅读艾伦.麦克法兰的《英国个人主义的起源》,(商务印书馆2008年7月第1版第1次印刷)。多年以来, 对于更多的中国人而言, 个人主义都是一种异端。我们习惯了集体主义教育,习惯了以某种整体形象出现在这个世界上,比如奥运会开幕式上蚂蚁一样奔跑的人们,让我们记住的是那些看上去优美的画面, 而不是一个又一个鲜活的、独立的面孔。是的,我们看不到一张具体的脸,即使是一个唱儿歌的小姑娘,她的声音也来自别人,她可爱的脸仅仅是集体的一个表征。这正是个人主义精神严重缺失的结果。此时此刻,胡适之和麦克法兰的这部作品就显得尤为重要。胡适之一直到今天仍不被大多数中国人所理解,事实上,他可能是中国进入现代化之前仅有的先知。人们对先知加以戕害,几成定律,麦克法兰的个人主义阐述也引发了激烈批评,因为他论证英国个人主义并非起源于资本主义的兴起,而是起源于13世纪或更早的英格兰,那时英格兰已经有了相当发达的“个人主义的所有权”观念。

个人主义的所有权是麦克法兰最重要的学术概念,他从家庭、财产权和社会转型等多个维度加以阐释,使得这本看上去有些社会学气质的著作具有了更多的现代经济学气质。中国的个人主义建设在这样的学术路径中形成了更好的思考价值。我的意思是说, 随着家庭财产权和个体财产权的不断彰显,在一个可以期待的社会转型过程中,中国的个人主义精神将可能逐渐形成,它不再是胡适之先生教化的产物,而是经济发展和民主进步之后的副产品。

沿着如此向度,我自己认定,中国大地上目前的人口流动现象,除了生存需求的动因,个人主义精神可能也是潜在动机之一。由此我想起了高洪的一本书,名为《当代中国人口流动问题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2008年8月),当然,高洪更多的是基于社会学和经济学在思考,对个人主义的诉求不曾涉及,但翻他的书,我不由自主想到了美国总统候选人奥巴马。在一次演讲中,奥巴马承认,他能站在总统候选人的位置上,本身就已意义非凡。奥巴马的父亲是一个外国留学生,他原本生于肯尼亚的一个小村庄,并在那里长大成人。他小的时候还放过羊,上的学校简陋不堪,屋顶上仅有块铁皮来遮风挡雨。而他的父亲,也就是奥巴马的祖父,不过是个普通的厨子,还做过家佣。

奥巴马的轨迹让我感慨。正是美国的个人主义氛围让奥巴马成为可能。我把他的故事说给朋友们听,我甚至设想着在中国的亿万流动人口中,将来某一天也会出现奥巴马的影子。朋友们笑话我天真,笑话我不了解中国的国情,他们说,你别做梦了,即使让我们的流动人口有一天能够拥有一张北京户口薄或者是上海户口薄,都会遥遥无期;即使你在自己的国家里骑着自行车游走, 也可能遭受到警察的盘问和殴打;即使你走进了法庭, 那可以为你作证的母亲也会突然失踪,而你只能哑口无言,无言的愤怒,愤怒得像一个野蛮人,野蛮得像旧时的土匪,杀人如麻,两手沾满了血腥,似乎你生来就只有选择杀人而不选择幸福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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