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7月29日星期三

王力雄:丹增德勒求“法”记



丹增德勒仁波切(1999年6月)
王力雄与丹增德勒仁波切合影(2001年8月)


王力雄:丹增德勒求“法”记

(一)

当唯色告诉我丹增德勒仁波切圆寂的消息时,她许久不能从震惊和悲痛中平复。我一边安慰她,心里想这也许对他本人是好的。按佛教信念,离世只是往生,他是仁波切,可以留在清净佛界不再受苦。他的刑期是无期,已在监狱十三年,完全看不到解脱希望。如果他能把监狱当作闭关修行地,心如古井,不抱希望,也还好,偏偏他一心要法律还他公道,期望案件送到上级就能给他平反。我早年见他时,听他说过中央是太阳,省里是月亮,到了州里剩星星,县里则是漆黑夜。那时和他打交道的主要是县当局,后来他被四川省审判和关押,没看到省里有月亮,唯一的希望于是只寄托中央。狱中十三年,他不停要求对案件依法重审,恳求亲友帮他“向上级报告”,通过法律为他伸冤平反。

丹增德勒是宗教法名,但司法只认身份登记的俗名——阿安扎西。目前是国外普遍称他丹增德勒,国内称他阿安扎西。在跟法律有关的场合只能称他阿安扎西。我介入案件的过程,也用这个称呼。

丹增德勒仁波切在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办的学校(1999年6月)

2001年8月我跟唯色去阿安扎西在甘孜州雅江县城的住所,是唯一一面见他。2002年10月我们再去雅江时,才知数月前他以爆炸罪名被捕。那时外界基本无人知晓,但是在雅江所到之处,藏人百姓都在为他不平。唯色和他早就认识,给我讲过不少他的善事。我在雅江也耳闻目睹他在藏人百姓中的威望。他多年深入农村牧场讲经传法,教育百姓戒烟酒、禁赌博、不杀生;信众供养给他的钱都用于赡养孤寡,办老人院,修路架桥;他办的学校有一百三十多个学生,都是孤儿、残疾或贫困儿童,每月花费上万元,自己生活却非常简朴(我一直记得他用来当笔筒兼筷子筒的是个空饮料罐)。当地百姓没人相信他会和爆炸案有关。一个喇嘛斩钉截铁对我说:“就是把我拉去枪毙,也不相信他会搞爆炸!”

我当时虽怀疑当局,但也不会仅凭百姓说法就判定阿安扎西没作案,毕竟可能“知人知面不知心”。我之所以觉得应该做点什么,只是出于一个想法,需要给他在世人面前为自己辩护的机会,并且允许人们对案情表示怀疑,进行追问和调查,而不是当时的官方做法,尚未审判,官媒《甘孜报》已经发布他制造了7起爆炸的报道,并指控他属于“达赖集团的秘密地下组织”。如果以黑箱方式把一个有崇高威望的宗教领袖判罪,即使他真有罪,当地群众也永远不会相信,且会世代流传成汉政府迫害藏人的又一个历史故事。

我利用在美国之音撰写的专栏文章,把阿安扎西因爆炸罪被捕的消息公布出去,希望通过外界关注促使当局慎重处理。那时的中国政府还不像今天这样不可一世,比较在意国际影响,几年后将要在北京举行的奥运会,以及和达赖喇嘛的代表正在进行的接触对话,都应该是让其慎重考虑的因素。

我的文章加上接受外媒采访,使阿安扎西案受到国际关注。不过期望促使当局慎重却未见效。2002年12月2日,阿安扎西被甘孜州中级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另一个被控在他指挥下具体执行爆炸的洛让邓珠,判决死刑立即执行。

王力雄起草的这份联署建议书寄出前的留影。
阿安扎西提出上诉,依法将由四川省高级法院进行二审——即终审。这是最后的机会。我起草了一份“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建议书”, 发给友人寻求联署。

建议书提出,当地群众和海外各界质疑案件,主要是因为审判过程不透明,无法听到当事人自我辩护的声音,也不能对案情进行追问和独立调查。这个案件的宗教因素和民族因素,使之可能埋下导致民族冲突的隐患,也为中央政府与达赖喇嘛进行的对话增添干扰。因此保证上诉审理的透明、公正至关重要,是消除对此案的猜疑、避免伤及汉藏关系的关口,为此建议在上诉审理过程中采取三项措施:一是由联署者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为二人辩护;二是允许国内外媒体采访案件的上诉审理过程及相关人员;三是邀请海外藏人代表到场观察上诉审理。

建议书认为,如果甘孜州警方的确掌握犯罪的确凿证据,甘孜州法院的判决的确公平无误,采纳上述措施对国家、汉藏民族和中国司法系统的信誉都有百利而无一害,各方面也会对案件的最终判决口服心服。

建议书在最短时间得到24位各界人士联署,其中大部分是汉人。我把署名的建议书分别寄给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法院和四川省高级法院后,始终未得到任何回音。这种结果并不出人意料,虽然中国的权力机关总是冠以“人民”二字,却对人民从来不屑一顾。倒是在互联网上,建议书几天内便得到一百多个来自国内外的签名支持,有学者、编辑、记者、作家、教师、律师,也有医生、设计师、学生、佛教居士等。那次签名改变了以往网络签名多为化名的状况,要求用真实姓名,成为以后民间网络签名的主要方式。

虽然向人大和法院上书未有回应,但我们还是要尽自己努力去做。在所提三点建议中,允许媒体采访和邀请海外藏人观察非我们能定,能做的只有第一点——为阿安扎西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

(二)

自右至左:张思之、萧瀚、王力雄、张祖桦讨论阿安扎西案(2002年12月)
我们请到了被海外媒体称为“中国第一大律师”的张思之先生。张思之曾做过法官;任过北京市律师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创办了《中国律师》杂志并任主编;在其律师生涯中,做过李作鹏“反革命案”、王军涛“颠覆、煽动案”、鲍彤“泄密、煽动案”、魏京生“阴谋颠覆政府案”、高瑜“泄密案”的辩护律师。在很多人眼中,当时七十五岁的张思之代表中国法律界的良心。

最初进展还算顺利。唯色与阿安扎西在甘孜州的亲属联络,由阿安扎西的叔叔出面签署了给张思之律师的委托书。负责二审的四川省高级法院合议庭法官态度友好,行动配合,双方就律师到成都阅卷、到康定会见阿安扎西等进行安排,法官主动提出由法院给找会当地方言的藏语翻译等。张思之律师慷慨仗义,免费辩护,所需办案经费是由签署建议书的友人自发捐助。我们当时感到鼓舞,中国的法治似乎真有进步。有些朋友甚至认为阿安扎西也许真搞了爆炸,否则法院怎能如此信心十足,顺利接受张律师介入?我的态度是,即使阿安扎西最终被证实有罪,为他聘请律师也可达到两个目的,一是向世人证明审判是公正的;二是让藏人知道汉人也关注他们的命运。

但是就在一切就绪,张律师马上要出发去成都办案前,四川省高法突然变卦,急促来电声称阿安扎西已自行委托了两个甘孜州的本地律师,在时间上先于亲属委托,且本人委托优先于亲属委托,因此不能接受张思之律师参与案件。那位法官前一天还积极配合,此时闪烁其辞,说法漏洞百出,连他自己都尴尬。可以相信这非法官本意,否则他前面没必要那样配合,肯定背后有更大的力量插手。虽然法官说的理由等于自打嘴巴,但即使我们不信,却突破不了一个黑洞——除了当局,谁都无法见到阿安扎西,因此到底怎么回事,由当局任意编造。

事后知道,就在法官拒绝张思之律师前,警察已经去了阿安扎西的叔叔家,调查他如何委托的北京律师,对他进行斥责威吓。很明显,四川省高法的变故并非单独行为。

这时,周围原本认为阿安扎西可能有罪的人都改变了看法。因为爆炸案若是真的,完全没必要把张律师强行换成本地律师。以往张律师参与的诸多案件比这敏感度还高,也没被拒绝。那是因为以往案件的所谓“颠覆”、“煽动”、“泄密”之类罪名,都如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当局不怕律师辩护。然而爆炸案却没有混淆黑白的含混地带,要么有爆炸,要么就没有。若是栽赃假造,一旦有不受他们左右的律师介入,立刻就会拆穿,没有任何狡辩余地,假案如何策划也会暴露于光天化日,因此无论如何不能允许。

打开案件黑箱的唯一可能是律师,前提是律师必须秉持公正,而非甘当摆设。当甘孜州早已对阿安扎西定罪,生活和执业都在甘孜州的本地律师怎么可能反对甘孜州当局的定论呢?从这一点,更换律师完全可以断定背后必有黑幕。

所谓冤案和错案,办案者至少还相信案子是真的,阿安扎西这个案子却是人为制造的假案。扩展看背景,阿安扎西与甘孜州当局的纠葛由来已久,当局担心民众对阿安扎西的拥戴会威胁权力。1997年,当地政府发文件——不允许阿安扎西以活佛身份活动;禁止他参与其他寺庙的活动和兴建寺庙;并且废除他指认的活佛。但是当局禁令对民众不起作用,阿安扎西的威望反倒更高。1998年,借口发现西藏独立的传单,当地警方审查阿安扎西身边僧人。感受威胁的阿安扎西出走躲藏。当地百姓上万人联名按手印上书政府,为他担保。当局担心引发事端,许诺不对阿安扎西进行“处理”。但是暗中继续动作。2000年甘孜州国家安全局指控阿安扎西煽动百姓阻挡国营林业局砍伐森林,逼他签字按手印承认罪行。他担心被捕,再次出走躲藏。当地百姓又一次请愿,各村村长和支书组成的代表团带着四万多藏人百姓的联名信,分头去省城和北京上访,要求保证阿安扎西安全。当地政府不得不再次退让。当阿安扎西重返寺院时,数万百姓自发夹道迎接,哭成一片。当局几次搞不定阿安扎西,丢尽脸面,这构成了对政府的蔑视和挑战,也构成了对相关官员的羞辱,因此势必置其于死地而后快。

美国911事件后,反恐一时成全球风潮,中国也在民族问题上开始利用反恐。那段时间当局摧毁了甘孜州色达五明佛学院几千间僧舍,赶走数千僧尼,导致社会动荡,矛盾丛生,甘孜州境内发生数起无法破案的爆炸。当地官员面临政绩压力,急于找到替罪羊。指控阿安扎西搞系列爆炸,既能一举“告破”积压的案件,又能将阿安扎西落罪。借全球反恐态势,以爆炸罪名可以强势压制百姓,也能躲避国际指责。以上逻辑虽是我的推演,没有证据,但只要当局做的是假案,这种逻辑就能成立。

当地百姓不相信阿安扎西会搞爆炸,除了慈悲僧侣不会做那种事,还出自常识的推理。比如,当局说2002年4月3日成都天府广场的爆炸是阿安扎西指挥洛让邓珠所为,但是从洛让邓珠被抓到逮捕阿安扎西,相隔好几天他为何不跑?当地百姓一定能保护他不让警察找到,如同他前两次出走那样。有说法是他知道警方监控,跑不掉,那就无法解释他为何还要在监控下作案?我在2001年拜访他时,他解释之所以离开寺庙住到县城,就是要把自己放在当局眼下让当局放心。他十分清楚当局时刻抓他把柄,平时门都不出,怎么会去搞爆炸?

唯色向张思之律师献哈达(2002年12月)
如果案子是假的,可以设想四川省高法前面与律师的配合,是因为法院只看案卷,案卷可以被做得很周密,不让法院看出有假。对法院而言,证据确凿的爆炸案很简单,谁来辩护也一样,因此可以很大方地接待任何律师。待到法院开始安排律师会见阿安扎西及翻译,需要与关押阿安扎西的甘孜州协调时,制造假案的人才知道张律师介入。他们原本根本想不到阿安扎西的牧民亲属知道找律师,更不要说找来北京的大律师,未做防范。而外来律师一旦与阿安扎西见面会揭穿构陷,于是他们一方面气急败坏地派警察威吓阿安扎西亲属,一方面紧急运作,要求四川省高法不得让张律师介入。

必是有更大的权力发令,才会让四川省高法自打嘴巴也得执行。法院能找到的唯一理由就是阿安扎西自己委托了律师。没有什么比这个动作更能说明有鬼。虽然有明显破绽,但是外人既然见不到阿安扎西,也无法戳穿。我们为张律师做的办案安排,如机票、接待、越野车,我和唯色还准备亲往陪同,都随之作废。除了干着急,什么力量也使不上。

后面的动作明显是加快进行。2003年1月23日,四川省高法终审裁决维持原判,3天后洛让邓珠被执行死刑。对阿安扎西的治罪,证据全部来自洛让邓珠。没有洛让邓珠,所有证据都不成立。阿安扎西平时对洛让邓珠多有帮助,至于洛让邓珠为何曾经指认阿安扎西策划了爆炸,一直是个谜。洛让邓珠在后来推翻了前面口供,至死也不承认阿安扎西与爆炸有关。但法院并没有对此追究,洛让邓珠被仓促执行死刑,普遍认为是构陷者的杀人灭口,以免他的翻供带来麻烦。

(三)

这个假案到底是谁做的?把各种因素联系在一起,一个核心——周永康便会浮现出来。

阿安扎西案件的立案和审判过程,正值周永康任中共四川省委书记,即四川的最高主政者。那时是他从地方进入中央的仕途当口。请注意几个时间点的衔接——2002年11月15日周永康升任中共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12月2日阿安扎西案宣判,12月5日周永康正式离开四川,12月9日周上任公安部长。

关于周永康在四川主政期间如何镇压藏人,瑞典华人政论家茉莉在当时就有过论述。我只谈周永康和阿安扎西案的关系。警察系统如同军队,非常讲究资历和专业。干了大半辈子石油的周永康空降公安部长,至少从专业上一定被老公安看不起。这一点周永康心里明白。在他到公安部的当天对局级负责人的讲话中,可以看出他的忐忑:“从小我就对公安民警怀有深深的敬意,没想到今天成为了其中的一员,我既感到光荣,也感到压力很大。我是公安战线上的一名新兵,公安工作对我来说是一个新的领域,我深感责任重大。我一定向同志们好好学习……我也热切地希望得到在座的全体老同志、全国的老公安同志的支持和帮助。”

周离开四川到公安部上任之际宣判阿安扎西案,某种意义上可以理解为是他这个“新兵”的一块垫脚石,让他在警察叔叔面前不那么白丁一块。在他的领导下破获过一个具有现代反恐特征的系列爆炸案,能给他长脸,为他增加心理上的自信。

我并非说假案是周本人制造的。他开始也许真不知实情。策划者不会把造假向上汇报,而会把假的说成真的,让周认为真是值得拿出炫耀的政绩,才会在上任公安部长前对案子坐实并公布。转折点很可能就在制造假案者阻止张律师介入二审之时。那已经不是甘孜州或单独的警察部门能做到。案子到了四川省高法,让高法出尔反尔,执法枉法,只有比高法还高、且正管高法的权力才能做到。周永康正好就在那个位置。

丹增德勒仁波切与洛让邓珠被甘孜州中级法院审判的电视画面截图

国际舆论当时已经关注这个案件,也有把周永康与案件相联系的说法,周不可能不知道,也不可能不在意。即使他开始不知道是假案,以他对官场权谋的了解,也能很快明白真相。但是他不会承认受骗。也不会追查骗局,他甚至可以不做任何表示,身边心腹自会领悟,帮他安排好一切。到那一步,周已和阿安扎西案绑到了一起。一个刚上任的公安部长,生平经手的唯一大案是假案,打击无疑是致命的,将让周部长在那些老公安面前何以自处?舆论口水也会将他淹没。周因此死活要把假案做成真案,为此不惜充当假案制造者的保护伞,且把一切可能暴露真相的痕迹抹掉——最稳妥的就是杀掉洛让邓珠,形成死无对证。本来二审加死刑复核,往往需耗时半年到一年,尤其是遇到国际舆论批评的案件,拖延是常用方式。而阿安扎西案却反其道行之,一审后仅一个多月就结束二审并执行洛让邓珠死刑。这个节奏充分看出其中的求快意图。除了杀人灭口,也是周上任警察首脑的杀人立威,显示不在乎国际舆论的强硬。此一风格今天越来越多被中共那些缺少权威而内心自卑的官员所采用。

对藏人百姓的质疑和不满,当局则全力打压。一位叫达提的当地村民会说汉话,曾帮我们作为与阿安扎西亲属沟通的中间人,结果被甘孜州当局判了5年刑。记得那时和达提突然联络不上,直到一封从印度发来的电子邮件(发件人自我介绍是阿安扎西的弟子,在印度修行)告知达提被捕。这使我极为愤慨,阿安扎西至少还有一个爆炸罪名,达提仅仅因为充当翻译就被判刑,哪还有法律可言?唯色给达提家多次拨打电话,那边却拒绝对话,后来干脆不接电话。可以理解,达提当初敢于帮忙,是认为有北京的律师、作家、学者帮忙,能打破州县当权者的一手遮天。结果不但阿安扎西的结局未改,连达提自己都进了监狱,家人怎么还敢再指望我们呢?

其后周永康步步高升,从政治局委员变成常委,从警察首脑变成掌管全国公检法的政法沙皇。法律似乎成了他家的。在这种情况下,对中国政治稍有了解的人都会清楚,只要周还在台上,阿安扎西的命运无论如何不可能改变,一切努力都无用。

(四)

我和唯色一直没有中断对阿安扎西的关注。我甚至觉得自己人生的一部分跟他的命运连为了一体。对他的歉疚则是随时间增长。我所能做的和他望穿牢房铁窗所期待的相差太远。他在狱中一直锲而不舍地要求伸冤平反,每次见到亲属都让他们为他奔走努力。毫无门路的亲属和乡亲只能不断联系唯色,希望我们相助。而我们能做的,只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更多是为自己的心寻求交待,甚至有时只是为了让乡亲们知道我们还在努力。

张思之律师告知,要想提出重审案件,前提是拿到判决书。如果连判刑依据是什么都不知道,怎么提出异议?荒谬之处就在于,这本来丝毫不该成为问题,恰恰是一直无法解决的难题。无论亲属怎么要求,当局以各种理由推脱搪塞,始终不给判决书。为了搞到判决书,我还要求派人去深山里的洛让邓珠家里找。洛让邓珠与阿安扎西同案,判决书应是同一份。人被枪毙了,总会有个判决书给家人吧。可最终证实,原本说洛让邓珠家可能有的判决书只是一份逮捕通知书。因为他家无人认得汉字,以为那就是判决书。每当母亲想念死去的儿子,就拿出那张纸看着哭。
2009年,康区三万多藏人签名、按手印的上访申冤书,
呼吁重新审理丹增德勒仁波切一案

只能要求阿安扎西的亲属无论如何去找有关部门要到判决书。中共高层换届逐步临近,到时没有判决书也无法努力。亲属和乡亲明白这一点后全力以赴,经过反复争取和等待,直到2009年年底,阿安扎西入狱七年后,才拿到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 (2002)川刑终字第1128号”。

终于看到判决书后,仅凭其中一句“阿安扎西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没有提出异议”,所有亲属就认定是不公正的。因为无论是亲属当年在法庭上听阿安扎西亲口所说,还是后来去狱中探望时阿安扎西反复表达,从来都说他跟爆炸毫无关系。至少在这一点上,四川省高法明显编造了谎言。

我为阿安扎西亲属起草了要求四川省高法重审阿安扎西案的申请书。亲属们为阿安扎西伸冤迫切,对我们抱有很高期待。而我们能扮演的角色颇为微妙,一方面是我们心之所愿,责任所在,必须尽力,另一方面又要尽可能回避。以我和唯色在当局眼中的敏感,与阿安扎西亲属和乡亲的接触随时会被扣上操纵煽动之名,那样不但无益,而且有害,因此我们一直要求除了跟法律有关的,其他任何活动一个字不要跟我们说,与我们的直接联络也尽量避免。我们能做的只限于阿安扎西希望的法律途径,而目前仅有的法律途径就是争取案件重审。首先的关键又是找到合适的律师,并让律师能够依法介入。

张思之律师与此案的历史渊源使他是不二人选。自2002年被刻意阻止为阿安扎西辩护后,张老一直关注阿安扎西的状况,在超过八十的高龄又一次接受委托,承担阿安扎西案的重新审理。张老智慧依旧,思维敏捷,只是精力和体力难免随年龄衰减。我和唯色原期望有律师后我们抽身,以免当局抓把柄,实际并不可能,仅一个语言障碍就离不开靠唯色的翻译,还因为很多情况不是单纯法律问题,需要双方都信任的人充当沟通中介。

这种沟通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一是要接受以往教训,不能让当局对律师的介入提前阻止;二是无论向亲属了解情况,还是商量计划,都不能让当局知道具体内容;三是我们日常的所有通讯都被当局监控,只能用其他方式。联系经常要这样进行,亲属那边需要通话时打过来,我们不接,用事先准备的未被监控号码打回去。先是唯色用藏话交流,向我转述,再把我们讨论的结果转述给对方。需要和律师交流的问题,只能见律师面谈。张老不会使用网络,唯一通讯工具是家里的固定电话,那当然百分之百被监听。所以每次面谈需要乘车几十公里,从郊区进城到他家,回来后再把结果告诉亲属。即便是在我们自己家,我和唯色说这些事时,因为担心窃听也要到外面去说。

(五)

2012年,中共十八大换届,周永康退位。那是我们一直等待的转机,期望由此能切实而有望地推进案件重审,至少不会再有周永康的阻力。我们邀请了北京华一律师事务所的夏霖律师加盟。夏霖是刑事辩护专家,参与过全国知名的小贩崔英杰杀城管案和修脚女邓玉娇杀官员案的辩护。他年轻,专业水平高,沟通能力强,与张老又有很好的私人关系。他可以弥补张老行动不便和通讯技术方面的不足。他很快亲自去四川和阿安扎西亲属见面,找到了合适的翻译,逐步建立起律师与当事人直接进行沟通的管道,不必再事事通过我们。

夏霖律师(2013年12月)
夏霖律师办案是尽量在法律框架内,尽量按专业方式。他相信足够熟悉法律,善于利用法律,盯住程序,就能取得进展。对于阿安扎西案件,他表示只要能看得到案卷,真有作假成分一定可以从案卷中找出破绽。那时就有充分理由要求重审案件,四川省高法若拒绝,向全国最高法院申诉就顺理成章。而只要程序被启动,律师的作用即可发挥,任何对程序的妨碍也可曝光在公众面前。法律机器转起来,就得转出个结果。

然而怎么才能看到案卷呢?夏霖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在四川司法界有众多校友。他先是想通过私人关系。其他案子没有问题,但是阿安扎西案即使过了十几年仍是特殊敏感,再好关系也没人敢做,而是要求夏霖至少先成为阿安扎西本人委托的正式律师,仅有亲属委托不行,必须是阿安扎西本人委托,才能名正言顺要求阅卷。

走了十几年,又转回到最开始的那一关——如何让阿安扎西委托真正帮他的律师?那本该是最简单的,在任何法治国家,当事人第一要求就是见自己的律师,而在中国,张思之律师、夏霖律师、唯色和我加在一起,对这个大如山的难题也往往一筹莫展。

我们用了近一年的时间安排。首先只有阿安扎西亲属有见他本人的机会。他被监禁十三年中,亲属一共被允许探监六次。我们一方面让亲属积极要求探视;一方面把一切准备好——写好委托书;教给他们如何让阿安扎西正确签名;设想可能遇到的各种情况,包括狱方阻止,或委托书被扣;每种情况该如何应对;我甚至考虑过让亲属携带记录设备,把现场情况录下来作为司法交涉的证据,那又需要购买设备,培训使用等……这些说起来几句话,进入实际操作,每个细节都相当耗神。

我跟夏霖律师不一致的地方,在于他总是对法律抱有期待和信任。这也难怪,律师不信法律就别干了。律师似乎都有一份从容,可能因为看惯了法律进程的缓慢和案件波折的拖延。时间对于法律不算什么,而我总是想到狱中人的度日如年。阿安扎西把所有的期望寄托给法律,最终会实现吗?还是再次证明是虚幻?

亲属终于等到了探监机会。2013年11月6日,阿安扎西的姑姑和妹妹带着准备好的委托书见到阿安扎西。然而一年多的准备未得到任何结果。委托书根本递不到阿安扎西手中。一切都在狱方控制之下。对阿安扎西的据理力争,狱方说法是那份委托书内容有错——写的是委托张思之、夏霖做“辩护律师”, 但阿安扎西既然要做的是无罪辩护,就应该委托“代理无罪辩护律师”。这在我们看来荒谬的理由(中国律师界的泰斗张思之和专业精深的夏霖难道连委托书都要狱吏指错?),却能欺骗被隔绝人世十几年的阿安扎西。他接受了狱方解释,写信要求亲属“将原来写错了的‘辩护律师’改为‘代理无罪辩护律师’”。他以为就是改几个字的事,信中嘱托“你们要尽快办理此事。这件事是我十一年多来所等待的,切记!切记!”

怎可能“尽快”呢?从那以后,无论亲属一次次要求,再也不被批准探视。如果不是阿安扎西去世,我相信他与亲属将会比以往任何时候都要被隔绝更久。不仅是一种惩罚,也是一种防范——无论如何不让阿安扎西有机会签署委托书,以确保外来律师无法介入,保持假案的黑箱不被打破。

照理说,时至2013年底,周永康已完全失势,正在被当做罪犯进行调查,而后开除党籍、逮捕,颇有讽刺意味地被判与阿安扎西同样的无期徒刑(死刑缓刑期结束后阿安扎西被改判无期徒刑)。我从未指望中共新一届当权者会奉行自由民主,但仍然希望他们能比以往明智,哪怕只从有利统治的角度,也需调整原本政策。其实只需平反一个出自周永康之手的冤假错案,都会让藏人产生希望,改善紧张的民族关系。然而任何调整都没有,也未发生任何变化——如果不说是变得更坏的话。

当地藏人百姓表达对丹增德勒仁波切的思念

逐渐,阿安扎西的亲属和乡亲不再找我们。不知他们是否出于失望,同时对我们一直试图走的法律途径失去信任。他们甚至可能产生不满,当阿安扎西死在监狱时,两位律师既未露面,也不与他们联络。即使阿安扎西没能签署律师委托书,他的亲属却都给张思之律师和夏霖律师签署过委托,怎么会再不过问了呢?

他们不知道的是,87岁的张思之律师在2014年承担了为揭露中共意识形态管控入狱的高瑜辩护,随之又承担为悼念天安门屠杀被抓的浦志强辩护,那两个全球瞩目的人权案导致他劳累成疾,他在2014年9月25日突然中风,失去行动和语言能力,至今尚未恢复,自此英雄不再。而2014年香港发生要求真普选的市民运动,出于惧怕国内民主运动与之呼应,中国当局抓捕了大批活动人士。夏霖律师承担了为其中的郭玉闪辩护,却在2014年11月8日深夜,数十名警察闯入他家搜捕,至今他仍在被关押。

夏霖为之辩护的郭玉闪是2003年在我们呼吁公正审理阿安扎西案建议书的签名者之一。他那时是北京大学的硕士生,十几年来成长为卓越的NGO领导者和青年领袖。现在再看当年建议书上的签署名单,首批建议人中的刘晓波被判11年徒刑,师涛被判10年徒刑,浦志强目前在狱中,张祖桦被软禁,廖亦武、余杰被迫害后流亡国外,萧翰被停止授课,徐晓、冉云飞也曾分别入狱,王怡掌管的家庭教会成为当局打压重点;后来的签署人中,除郭玉闪在狱中,杜导斌数年服刑,赵达功被抓数次,李剑虹曾不让回国,卢跃刚被停止工作……律师中落难的不止一个夏霖,就在阿安扎西死讯传出的两天前那个“黑色星期五”,上百位中国维权律师在全国各地被抓和被传唤,至今对维权律师的镇压还在继续……

十三年来让我心痛不已的丹增德勒仁波切,未帮您实现身在人间时的心愿,我只能在这里向您致歉。愿此刻您在清净的佛界休养生息,我们还将在人间继续坚持。相信终有一天,您要的清白会大白于天下。

2015年7月于北京

【丹增德勒仁波切“二七”忌日。民主中国首发】

转自唯色博客:http://woeser.middle-way.net/2015/07/blog-post_26.html

2015年7月27日星期一

丹增德勒仁波切被宣布狱中去世 回放12年前系列报道(中)(关注西藏之六 - RFA张敏)



(自由亚洲电台“心灵之旅”访谈节目主持人张敏采访报道与回放,声音上网时间2015,07,16;短波广播时间2015,07,25)
*中共当局宣布丹德勒仁波切在狱中去世,拒将遗体归还家属,16日强行火化
北京时间7月12日夜里,中国当局突然宣布在狱中服刑已经13年的四川甘孜理塘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去世,并拒绝将遗体交给家人。据本台记者报道,7月16日早上,丹增德勒仁波切的遗体已经被当局强行火化。
今年65岁的丹增德勒仁波切俗名阿安扎西,他于2002年被中国当局指控“制造成都爆炸案”,后被以“制造系列爆炸和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为无期徒刑。
得知丹增德勒仁波切逝世的消息,海内外藏人和世界各地人权团体举行示威、集会,要求中国当局公布丹增德勒仁波切死亡真相,将他的遗体交还家人,按藏人传统葬俗举办后事,并对13年前多有疑点的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再度质疑。

*回放12年前“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系列报道(中集)*
在 12年多以前的2003年2月8日和其后三周时间里,“心灵之旅”节目曾经连续播出系列节目“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上、中、下三集。
今天请继续收听节目回放:“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系列节目,以下播送的是第二集(中集)——
今天继续谈“关注二审判决的‘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

28岁的藏族农民洛让邓珠和52岁的藏族活佛丹增德勒……俗名阿安扎西,被中国有关方面指控为2002年4月3日“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案”的主犯。据中国官方新华社2003年1月26日报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26日二审裁定,驳回阿安扎西的上诉,维持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12月2日一审判决,以“制造系列爆炸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洛让邓珠死刑,阿安扎西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中国官员2003年1月27日证实,洛让邓珠的死刑已于1月26日执行。
海内外一些人士对此案一直予以关注,并提出一些问题。

*玛丽:对中国处决了洛让邓珠感到震惊,要求中国政府解释该案司法程序*
总部设在华盛顿的“国际声援西藏运动”执行理事玛丽女士(Ms. Mary B. Markey)得知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二审判决结果后,感到震惊。
玛丽:“(播放英语原声,压混、汉译)我们跟踪这一案件已有几个月之久。事实上,自从2002年4月我们得知他们二人被拘捕时起,我们一直在与美国国务院联系。在美中双边人权对话2002年12月举行前,我们就强调美国在对话中提出这个案件对西藏人来说的迫切性,以及其它与西藏有关的问题。此后,美国国务院的官员也在为北京举行的‘双边人权对话’向我们咨询过有关洛让邓珠、阿安扎西两位藏人受审的情况。
我们……包括美国国务院和其他人权组织对不久前中国处决了洛让邓珠都感到震惊。因为我们正在参与支持这一案件的司法上诉。
(播放英语原声,压混,汉译)我们将继续敦促美国政府和其它国家的政府,向中国政府提出要求,让中国解释为什么在洛让邓珠(案)的上诉正在处理过程中就急于将他处决,同时解释阿安扎西案子的司法程序。”

*达瓦次仁:如果中共真有证据,为什么如此急匆匆地把洛让邓珠秘密处决?*
西藏流亡政府官员、《西藏通讯》杂志编辑达瓦次仁先生在印度的达拉萨拉也谈到对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所存的疑点,并且作了一些分析。
达瓦次仁:“中共为什么如此急匆匆地把洛让邓珠秘密处决?流亡藏人……或者说是包括王力雄或其他在(中国大陆)里面的中国很多作家、很多人向中国上书,对他们两个……一个被判处死刑、一个被判处死缓,是不是真的犯了这个罪行,或者有什么证据,大家都抱着疑议的态度。
在国际社会,也有一些国家,或者政府,或者团体,向中国政府正式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如果中共真的有证据,而且洛让邓珠真的进行了爆炸,阿安扎西真的是幕后操纵者的话,那么按照中共政府的脾气,应该是召开公判大会,公开对他们宣判,公开提出他们的罪行等等,就可以完全给他们(那些人)打一个响亮的耳光——‘啊,你看,中国共产党做事都是很认真的,都是重证据的’。但是这些都没有,中共而且是非常低调的把他处决了。”

*王力雄:这事在中国国内基本上是被全面封锁*
谈到这次“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二审判决,洛让邓珠被低调处决,在北京的作家、著有《黄祸》、《天葬:西藏的命运》等书的王力雄先生接受我的采访。
王力雄:“这个事情在中国国内基本上是被全面封锁的。”

*随机采访几位成都(本案案由“天府广场爆炸案”发生地)市民*
既然这一案件的案由是2002年4月3日四川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案”,我想大概居住在成都的人不会不关心这一案件的审理。于是我把电话打到成都市人员流动频繁的几家旅店和居民的家中,随机采访了几位成都市民。

主持人:“能不能请问您有没有听说过,去年4月3日有‘天府广场爆炸案’?”
女市民A:“没听说过”。

主持人:“你们知道天府广场发生过爆炸吗?”
女市民A:“不知道,不知道。对不起啊。好,好,再见。”

主持人:“喂!这里是自由亚洲电台,我想随机采访几位成都市民。”
男市民:“你,你……你采访什么呢?”

主持人:“我是想请问去年4月3日四川‘天府广场爆炸案’二审判决的结果您听到了没有?”
男市民:“没听到。对不起,啊。”

主持人:“您知道这个爆炸的事情吗?”
(电话被挂断)

主持人:“喂,您好!我是自由亚洲电台,能不能请问您是不是知道去年四川‘天府广场爆炸案’今年的审理情况、二审判决的结果?”

女市民B:“不太好清楚。”

主持人:“这就发生在成都,你们不知道这件事情吗?”
女市民B:“我们知道一些,但是现在已经那么久了,记不清楚了什么事,哎呀,对不起,对不起!我们都不是好清楚,因为没有那个……注意看报纸。”

主持人:“您周围有人谈论这件事吗?”
女市民B:“没有,没有,我们都没有。”

*随机采访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本案审判地)人士*
天府广场的‘爆炸案’发生在成都,而案件的一审判决是在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法院作出的。我想,或许当地居民能对这件事情多一些关注。我又把电话打到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

主持人:“您好!请问是‘新都桥藏家庄’吗?”
男服务员:“哎,对,你说。”

主持人:“我是自由亚洲电台,我想随机采访一些在四川甘孜地区居住的人。我想请问前些时候洛让邓珠和阿安扎西那个案子二审判决的情况,你们知道吗?”
男服务员:“有,有有有。判决的结果我还完全不知道。”

主持人:“洛让邓珠已经被处死了,您知道吗?”
男服务员:“阿,知道。”

主持人:“您怎么看这件事情啊?”
男服务员:“洛让邓珠和阿安扎西,对我来说的话,也就是说,没事儿找事儿的。”

主持人:“你们附近的人们都知道这件事情吗?”
男服务员:“很少,很少。”

主持人:“请问您是从什么地方得到这个消息的?”
男服务员:“我是有一次到康定去的时候听别人说的。”

主持人:“您听大家都怎么谈这件事情呢?”
男服务员:“他们就说洛让邓珠和阿安扎西已经被捕了,要判刑了,他们这样说我就听说了。”

主持人:“那您觉得他们是没事找事,他们是做了什么事情呢?”
男服务员:“知道。”

主持人:“您所知道的,他们做了什么事情?”
男服务员:“我所知道的,他们拿起炸药包到成都市去炸成都那个广场。然后到州政府把甘孜州政府的大门……康定的他们炸了,然后到成都炸去。到寺院里反正是炸药包啊、手榴弹啊东西什么之类的。”

主持人:“您知道给他们定罪有什么罪证吗?”
男服务员:“这些都是传说,我也不知道啊。听别人说的,就这些,我知道的就这些,啊,再见!”

虽然老百姓中有些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的传说,可是人们并没有提到他们二人犯罪的罪证。

*王静宏:我们有审判纪律,不接受电话采访,你直接跟我们宣传部门联系好不好?*
关于罪证问题,我想请教今年1月26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的主审法官王静宏先生,我把电话打到他的办公室。

主持人:“您好!请问是王静宏先生吗?”
王静宏:“是啊,你哪里啊?”

主持人:“我这里是自由亚洲电台。我是就洛让邓珠和阿安扎西这个案子希望能够请您谈一谈这个案子有关的一些情况。
王静宏:“哎呀,我们这儿有个那个,就是说是一般情况下是不接受电话采访,有什么事你们直接跟我们宣传部门联系。好不好?”

主持人:“您是主审的法官……”
王静宏:“对,但是我们有我们的审判纪律,我们不接受电话采访。”

主持人:“你们的审判纪律是什么样的纪律,我可以知道一下吗?”
王静宏:“这个你跟宣传部门联系,好不好?”

*四川省高级法院宣传处电话长时间没有人接听*
我把电话打到四川省高级法院宣传处。
(电话振铃声音)那里的电话长时间没有人接听。

*随机采访北京市民,先连访几位都不知道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
既然四川省高级法院有专门的宣传处向外宣传,这样一个引起国际社会关注的案子在首都北京会不会多一些人知道呢?
我把电话(随机)打到北京市政府家属宿舍。

主持人:“喂,请问您知道今年1月26日判决的‘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吗?”
家属女士A:“不知道,不知道。”

主持人:“您每天看报纸看电视新闻吗?”
家属女士A:“看新闻,每天看新闻(笑)。”

我向北京一位年轻人问同样问题。
年轻人:“没听说好像。”

主持人:“您平时看报纸、电视上的新闻吗?”
年轻人:“我看报纸,然后晚上经常也看新闻,可是这事一直没听说过,一点儿不知道。”

年轻人的父亲是一位退休的中学英语教师,他听到我问的问题。
退休教师:“就是这个事吧,我们真的一点都不太清楚。它是在哪个报纸上登的啦?我现在订的是《北京晨报》。海外倒听到了,在我们周围我还真没有听说过这个事,一点都没听见。”

我问北京一位从事文化工作的王女士,是不是知道‘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
王女士:“没听说,我一点儿都不知道。”

*北京高级编辑郭先生:只从法广依稀听到说有藏人被判死刑,国外表示抗议*
在北京一家出版社担任高级编辑的郭先生是下一位接受我随机采访的人。
主持人:“请问您以前知不知道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
郭先生:“没有。即使是我们国内有一些比较关心时事政治的人,都不知道。国内根本封锁得很严的。”

主持人:“后来知道二审判决的消息吗?”
郭先生:“也不知道,只是从法国广播电台依稀的听到说有西藏人被判死刑了,以‘颠覆国家罪’也不是什么,反正就说国外表示抗议嘛,别的就不清楚了。”

主持人:“您平时看报多不多?”
郭先生:“国内的报纸和新闻我特别看的很多的,但是我也是对照着听一听‘法广’,可以看出来有一些东西我们国内是不报的。”

*北京学者张祖桦先生:此案反映出我们这个司法体制现在还存在一定弊病和弊端*
在北京市民中,有些经常浏览国际互联网的人能够从网上得知有关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的消息。其中有的人一直关注着这个案子,学者张祖桦先生就是其中之一。

我请张祖桦先生谈谈对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二审判决的看法。
张祖桦:“事件的情况我觉得大家都比较关注。最主要呢,我们觉得可能是其中司法程序的公正、公开和透明的问题。所以在这个过程当中,王力雄先生还有其他各界的一些朋友都提出了一些建议。但是现在二审的结果已经出来以后呢,大家提的这些建议都没有被采纳。所以对现在这个结果,我们觉得很不能令人满意。”

主持人:“那您现在对于这件事情还有什么要求,还有什么话要说吗?”
张祖桦:“最主要的我想就是说,这个事件涉及到可能整个的中国现行司法体制。我觉得在这方面,就反映出我们这个司法体制现在还存在一定弊病和弊端吧,所以在具体案件的处理方面,我觉得还有很多大家提出的一些好的建议和要求,现在都没有被当局采纳。我们是希望最高法院能够在……按照大家的希望、要求和建议直接重新提审这个案件,以便作出公正的审理。
王力雄先生公开说明当中都已经提到了,我没有什么要补充的。我觉得他提的都很好,也代表了我的意见。”

*王力雄:黑箱操作匆匆执行死刑,人们不得不猜测,是否就是让此案成为铁案?*
接下来请接着听王力雄先生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的谈话。
王力雄:“现在就是说,从二审判决以后马上对洛让邓珠执行了死刑。洛让邓珠人已经死了,这个事情呢,有很多人是这样来猜测、来自己解释。当然这些解释都不是有确凿根据。恰恰就是因为它整个操作上是黑箱操作,人们也不得不进行这些猜测方面的解释:如此匆忙的对洛让邓珠进行死刑的执行,到底是出于一种什么样的目的?是不是就是让这个案子成为铁案的做法?”

在这里,王力雄先生作了一个假设推理。
王力雄:“因为洛让邓珠指认了阿安扎西参与和指使了这个案子,如果洛让邓珠被判处死刑以后,他留下的只是一堆按过手印的案卷,死无对证。当然还需要一些证据啊什么等等。但是我们也都知道,很多证据都是可以制造的,这个在中国历史上也是不乏先例的。会不会有这样的情况?人们都不免提出这个疑问。
当然,我现在并不认为这些疑问就是确凿的,就是这么回事。问题就是,既然把这个案子搞成一个黑箱的操作,你就避免不了人们从各方面去猜测、传言。”

*仁青扎西:民间人士在宗教或文化领域有较大影响,中共就惧怕这些影响*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组织的仁青扎西先生,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就这一案件的审理过程发表看法。
仁青扎西:“这个案件的整个过程,在我们看来就是一个黑箱操作,没有什么透明度可言。这不是一个一般的小事情,是人命关天,再说每个公民有权保护自己的生命。如果一个人犯了罪,证据确凿,那么可以按法律程序办。但这一案件中共政府,尤其中共甘孜州政府,中国四川省政府都跟阿安扎西……那就不是什么犯了政治罪啊,就是中共是个独裁政权,什么民间人士在宗教或者文化领域上有了比较大的影响,中共就惧怕这些影响,所以他们就总是控制民间人士,尤其是民间有名望的人士。
再说,阿安扎西是一个佛教徒,是一个和尚,也可以说是一个达赖喇嘛认定的活佛,到印度去学佛,回来以后中共就给他另眼看待。从那以后起,中共就是找出什么靶子来。
但是(在)人民群众中,他的威信比较大,所以前边两次就是群众救了他,最后说他搞‘爆炸案’。
阿安扎西确实是一个真正的佛教徒,我们也跟他的许多徒弟谈过,他们也确实认为他是一个真正的出家人。”

王力雄:2002年西藏问题有宽松,此案与(当时)最高层思路可能有不一致的地方*
从1980年代初期就开始到西藏去采访、游历并且见过阿安扎西的北京作家王力雄先生继续就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的二审判决作一些推测和分析。
王力雄:“当然我们现在都是猜测。我一直觉得这事情里面有一些问题。他并不一定和中国当局的最高层思路是一致的,现在这个案子和这个最高层的思路有可能是有不一致的地方。”

主持人:“请谈谈您的观察和比较。”
王力雄:“2002年整个一年,虽然在其它方面严加控制还是照旧,可是在西藏问题方面确实有不断的宽松甚至解冻的迹象。2002年一年释放了7个藏族的政治犯,达赖喇嘛的哥哥到中国进行访问,然后尤其是达赖喇嘛的个人代表团规格很高,到北京来访问,也是几年来没有的事情。从这些迹象判断,很多人都认为中国政府高层出于各方面的需求,包括国际影响等等这些方面,在力图调整对西藏的态度和政策。
在这样的情况之下,出来了一个以如此严厉的方式和如此让大家疑惑的方式来办的这么一个案子,与整个这个趋势特别的不吻合。”

*王力雄:以前几次要把阿安扎西整倒没实现,用“爆恐”罪名治人可把人置于死地*
主持人:“据您的分析,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形呢?”
王力雄:“这有可能是地方当局由于缺少高层的视野,也没有领会这个高层的整个战略布局,来匆忙的做这么一个案子。当然这个案子和地方本身的一些东西有关,达到一些什么样的暗中的目的。但是这个案子有这么个特点,它一旦做成了,就很难再改变了。”

主持人:“您为什么这么说?”
王力雄:“这个‘恐怖案’在当前的国际大势之下是个非常严重的罪行,中国政府也把这个案子提到非常高的程度‘从重、从快、从严’来办,一旦用这样的罪名来治一个人的话,肯定可以把人置于死地。从这个角度讲,他对地方当局来解决这个案子是有利的,因为以往他们几次要把阿安扎西整治倒的话,都没有实现。”

主持人:“以前您所说的‘整治阿安扎西’是以什么样的理由呢?”
王力雄:“以前整治阿安扎西的理由,要么就是‘他违犯了政府的什么什么宗教规定’;要么就是什么‘他没有经过政府同意,他办学’;或者是说‘他煽动老百姓去阻止林场砍树、伐木’。那么这些东西呢,政府认为这是违反了政府的规定,可是对于老百姓来讲,这都认为是功德,做的是好事。
所以这样的话,以前这些想整治他的这个理由,在老百姓那儿都不成立,老百姓就可以动员起来一弄就是上万人联名去‘保这个他们的好喇嘛’……按他们的说法来说。
所以一旦是用了这么一个‘恐怖’罪名的话,它确实能够做到当地老百姓立刻都不敢说话了。当地政府部门的态度就可以变得非常强硬——你谁跟阿安扎西……为他说话,我们就視你为同案犯。
‘恐怖爆炸案’就是这么一个东西,它是一个刚性非常强的一种案子,它不像是以往要定罪一个什么政治案、什么‘颠覆国家’、‘颠覆政权’,什么‘分裂’,或者是‘煽动’,这些罪名都是橡皮筋一样,可长可短。所以以前张思之律师在给魏京生啊、王军涛啊、鲍彤去辩护的时候,从来没有受到过阻挡,也不会中途就把他们想的……变着花招给排挤掉,当局也不怕。”
*王力雄:在黑箱操作的司法处理下,犯个小错误就只能用个更大的错误去解决*
主持人:“您认为这是为什么?”
王力雄:“你为他辩护,说‘他没有阴谋颠覆政府’,我就说‘他阴谋颠覆了’,这个事情也说不清楚。但是这个‘爆炸案’就不一样,如果他不是真爆的话,那么他就是彻底的没爆。要么是百分之百,要么是百分之零。
一旦是百分之零的话,你为什么当地会搞出这么一个错案?是不是这里边有构陷?有没有假证等等这些东西?马上就会有一批人牵扯进来,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所以这个案子一旦做成了,这个影响才发现波及出来,而这个波及出来才会和中央啊什么等等这些上层的西藏政策的抵牾或者分歧才体现出来。
而在这种情况下,它就变成很难办的一个状态。如果他想调整的话,会有一种退不下来的尴尬。所以在这种情况下,原来对他非常有利的这个剑就变成个双刃剑,反过来就可以砍他自己。面对这种情况,就很难把这个案子给减轻或者延缓,或者重新处理。
那么,当然……为什么要赶时间呢?这里面都有很多……就只能想象和猜测了,因为这都是我们无法了解的情况。”

主持人:“顺着这样的思路,您会得出什么样的结论呢?”
王力雄:“总而言之,在这样一种黑箱操作的司法处理的状态之下,当他犯一个小错误的时候,他就只能用一个更大的错误去解决这个小错误带来的麻烦,那么我觉得这就是现在的一个实际状况。
假如他是个真实的、证据确凿的阿安扎西参与了这个‘爆炸案’的话,他没有理由不让外面的律师去。外面的律师去,能更加有说服力,他何乐而不为?除非是这个案子的证据是确凿的。这个案情有可能是冤情,他不能让它翻过来,他才会这样做。当然这是我从推理的角度这么推,这样一个逻辑非常清楚,所以不能不让人怀疑。”

*王力雄:此案对外报道与真实情况不符,阿安扎西在法庭坚定表示与“爆炸案”无关
王力雄:“那么,第二点疑点就是说,他这个案子在对外报道过程当中和真实的情况是不相符的。中国这个报道不是一个媒体的随意报道,是经过非常严密的、统一的、一种部署。这个报道是新华社发出的报道,但是我相信政法部门都参与、每一个字都反复推敲的,所以说他完全是代表了官方的口径。
这个报道是说,阿安扎西和洛让邓珠对他们的罪行全部供认不讳。那么实际上呢,因为我本人和阿安扎西的亲属在这个过程当中多次的接触,我也非常认真的去向他们了解了这个情况。在甘孜州进行的这个案件的一审开庭,是有阿安扎西的两个亲属去参加,这两个亲属所目睹的情况,阿安扎西在法庭上非常坚定地表示自己跟这个‘爆炸案’没有任何关系,他是被冤枉的。那么,为什么会在报道中有这么大相反的这么一个差别?这就不能不令人产生怀疑。”

*王力雄:洛让邓珠在法官宣判后,喊“阿当彭措活佛万岁!”推测他有愧疚之心
王力雄:“另外一个,(报道)说‘洛让邓珠本人对这个案子是服判,所以他不上诉’。但实际上,秋天在没有判决之前,我在甘孜州去了解情况时,就能够听到一些内幕消息,说‘洛让邓珠开始是顶不住压力,指认了阿安扎西参与这个案子,那么后来他一下子看到这个阿安扎西被真的卷进来的时候,他后悔,就开始翻案’。当然这个是一个传说,我不能证实,我不能把它当成一个根据.
但是,阿安扎西的亲属在法庭上亲眼看到洛让邓珠在法官进行宣判的以后,喊‘阿当彭措活佛万岁!’的口号,阿当彭措就是阿安扎西的那个活佛的名号。有一种对他推测,就说因为他有一种愧疚之心——他指认这个活佛,把活佛牵扯进来,所以他有一种求速死——他认为这是他的一个报应,这从藏民族心理是可以找到一种比较合乎逻辑的心理解释。”

*王力雄:阿安扎西的亲属受到警方威吓,此案被包装、封锁和掩盖,疑点值得推敲
王力雄:“第三点就是当地警方对阿安扎西的亲属进行了人身控制,威吓、限制他们的人身自由和人身权利。当王静宏法官突然变卦,不要我们的律师介入,同时阿安扎西亲属所在地的警方把阿安扎西的亲属召去,调查到底是谁找了北京的律师,并且威吓他们‘这个后果是非常严重的,你们是自己要负责任的,你们也是负不起呀’等等,进行这种威吓。
所以从这些方面,你就能看出来,这些动作本身,就各个方面的整体性来看,对这个案子的包装、封锁和掩盖来看,我觉得这个案子的疑点是很值得推敲的。”

*玛丽:我们不安,此案可能受政治因素影响,两藏人可能不是制造“爆炸事件”的人*
“国际声援西藏运动”执行理事玛丽女士(Ms. Mary B. Markey)在美国首都华盛顿谈到她所了解的国际社会对此案的关注和下一步将要做出的努力。
玛丽:“(英语原声,压混中译)我们知道,欧盟也将在希腊与中国展开人权对话,我想在这方面我们也会努力。欧盟官员正在提请欧盟各国关注,并将在会谈中再次要求中国当局对此案作出解释。我们‘国际声援西藏运动’组织希望与中国政府直接对话,到目前还没有这样的机会,中国政府不愿与我们谈有关这两个人的案子,以及其它与西藏有关的问题。
我们的主要立场一开始就是敦促中国当局按照法律程序使这两个人获得公正的审判,包括公开透明的取证,让他们得到自己选定的律师的协助,以及有一个公开的审判,并且允许他们依法享有上诉的权利。
我们很难对他们所受到的指控作出判断,在没有获得证据的情况下,由于办案过程是不透明的,我们无从知道有什么证据指控这两个藏人。我们了解到,政治的因素使地方当局在处理任何不同意见时不会有任何宽容。
使我们感到不安的是,我们认为,由于此案可能受到政治因素的影响,这两位藏人很可能不是像中国政府所指控那样,是制造‘爆炸事件’的人。”

以上是“心灵之旅”2003年2月15日节目回放:“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系列报道(中),即第二集。阿安扎西就是中共当局2015年7月12日宣布在狱中去世的丹增德勒仁波切。在下次节目中,请收听本系列节目的最后一集,下集的回放。

“心灵之旅”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转自:http://bit.ly/1O9l4LN

2015年7月26日星期日

丹增德勒仁波切被宣布狱中去世 回放12年前系列报道(上)(关注西藏之六 - RFA张敏)



*中共当局宣布丹德勒仁波切在狱中去世,拒将遗体归还家属,海内外示威集会
北京时间7月12日夜里,中国当局突然宣布在狱中服刑已经13年的四川甘孜理塘高僧丹增德勒仁波切去世,并拒绝将遗体交给家人。
今年65岁的丹增德勒仁波切俗名阿安扎西,于2002年被中国当局指控“制造成都爆炸案”,后被以“制造系列爆炸和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改为无期徒刑。
得知丹增德勒仁波切逝世的消息,海内外藏人和世界各地人权团体举行示威、集会,要求中国当局公布丹增德勒仁波切死亡真相,将他的遗体交还家人,按藏人传统葬俗举办后事,并对13年前多有疑点的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再度质疑。
*回放13年前“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系列节目上集*
在 12年多以前的2003年2月8日和其后三周时间里,“心灵之旅”节目曾经连续播出系列节目“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上、中、下三集。
在丹增德勒仁波切……也就是阿安扎西被宣布去世后的今天,请听节目回放“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系列节目,今天播送的是上集——
要谈的话题是“关注二审判决的‘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
28岁的藏族农民洛让邓珠和52岁的藏族活佛丹增德勒……俗名阿安扎西,被中国有关方面指控为2002年4月3日“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案”的主犯。据中国官方新华社2003年1月26日报道,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1月26日二审裁定,驳回阿安扎西的上诉,维持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2002年12月2日一审判决,以“制造系列爆炸煽动分裂国家罪”判处洛让邓珠死刑,阿安扎西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中国官员2003年1月27日证实,洛让邓珠的死刑已于1月26日执行。
海内外一些人士对此案一直予以关注,并提出一些问题。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2003128日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录音片段*
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章启月在2003年1月28日新闻发布会上回答西方记者有关此案二审判决的提问时说(现场录音):“中国是一个法制的国家,那么中国的司法机关对于任何一个案件依法进行审理的,这是完全按照中国的法律所进行的。那么实际上对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或者是从事一些恐怖爆炸活动的分……犯罪分子,任何的法制国家都会予以依法的追究和惩处,所以我想呢,中国是严格按照有关的国内的法律所进行审判的。”
*2003年初RFA得到阿安扎西在狱中秘密录制、由人辗转带出的录音片段*
日前自由亚洲电台得到阿安扎西在监狱里秘密录制、由人辗转带出的录音带。请听一段阿安扎西的谈话录音。
阿安扎西:“(藏语谈话,汉译译文)不管他们说什么,我完全是无辜的。我一直劝人民要有善心,要关心他人,大家都知道我的所作所为。我是被冤枉的,我相信我的冤枉是会被证实的。我身为藏族人,一直献身于藏人的福祉,有人不高兴,所以从去年开始,就诬陷我。关于散发信件、传单和秘密的安放炸弹,我不但没有做,而且心里从来连想都没有想过。”
*王力雄:我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提审,因迹象表明有可能是冤假错案*
一直关注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的海内外一些藏族、汉族及各族人士对此案的二审判决提出一些问题。
中国著名作家,著有《黄祸》和《天葬:西藏的命运》等书的王力雄先生在北京接受我的采访。
王力雄:“我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提审。因为我们觉得这个案子它在很多方面都有迹象表明有可能是一个冤假错案。”
*达瓦次仁:中共为什么急匆匆把洛让邓珠处决?没人知道他怎么想、怎么说的*
西藏流亡政府官员、《西藏通讯》编辑达瓦次仁先生在印度达兰萨拉接受我的采访。
达瓦次仁:“中共为什么如此急匆匆地把洛让邓珠处决?洛让邓珠被逮捕以后,除了审判那天以外,没有一个西藏人见过他,一直到他死去的那天为止,没有任何人知道他其实怎么想的、他是怎么说的,没有人,完全凭中共的解释。
*仁青扎西:外界到现在确实没看到什么证明说明洛让邓珠是制造这一爆炸案的罪犯*
“国际声援西藏组织”的仁青扎西先生就这一案子在美国首都华盛顿发表看法。
仁青扎西:“在这一案子上我个人的看法和我们这个组织的看法差不多是一样的,这个案件确实有点特殊性。比如说,首先他们说是洛让邓珠搞了这些爆炸活动,然后说是阿安扎西,就是丹增德勒仁波切在暗中操作。但是,你把人带到法庭上去,就应该要有个证明证据,必须要按照法律程序来办。
中共的法律程序在书面上写得也比较好,就说‘被告人有找律师的权利’,但是这个案件就没有这么做。外界到现在确实没有看到什么证明来说明洛让邓珠是制造这爆炸案的罪犯。”

*茉莉:当局违法或不按常规:中途强行改换律师、禁止家属领取洛让邓珠尸体
流亡瑞典的著名女作家茉莉听到此案二审判决的结果感到震惊。
茉莉:“关于西藏活佛阿安扎西这个事件,他的(案件)二审的结果令海内外善良的人们目瞪口呆。在全世界众目睽睽之下,中国四川司法当局公然违反中国自己的法律,他们在这个案子的审理中,很多地方违法。比如说,在中途强行改换律师,二审的结果当时洛让邓珠就被处死,他的尸体甚至禁止家属去领取。按照西藏的习俗,家属应该领取尸体由他们家属按照西藏的风俗去安葬。但是当局不按常规,不给家属洛让邓珠的尸体,可见当局有不少事情是见不得人的,是要隐瞒的事情。”
*扎西顿珠:我认为这个案子肯定有问题……非要把人置于死地*
我请来自西藏、在美国纽约担任《北京之春》杂志编辑的扎西顿珠先生谈谈他的看法。
扎西顿珠:“我本人认为这个案子肯定是有问题的。我相信,这个还是中共一贯的那种通过刑事案件来镇压政治犯的一种做法,这次只是我们觉得中共的过分就是非要把你至置于死地不可。”
*高寒:国际关注。非常奇怪中共这么快把人处死,中途换律师……很多非常蹊跷地方*
住在美国纽约一直关注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的网刊《中国之路》主编高寒先生说,他听到二审判决结果后,也感到非常震惊。
高寒:“就我所知,国际……包括美国、欧洲议会,包括一些人权组织,还有联合国人权组织,对这个案子都表示了关注、交涉。非常奇怪的是中共这么快就把人处死了,这一点让我非常震惊。而且这个案子的整个过程当中,王力雄请了律师,四川高级法院已经认可,中途又换律师,这里边有很多非常蹊跷的地方。”
*王力雄:中国官方关于“天府广场爆炸案”的一些说法*
高寒先生在这里提到的王力雄先生请律师,以及四川高级法院中途更换律师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我请在北京的王力雄先生详细讲讲事情的经过,他从发生在2002年的“成都天府广场爆炸案”谈起。
王力雄:“2002年的4月3日在成都市的市中心‘天府广场’发生了一起爆炸案,这个爆炸案没有造成太多的人员伤亡,当时据说是有3个人感到耳朵被爆炸的声音震动感到不适,当然也是被算作轻伤。”
主持人:“在这之后又是怎么锁定嫌犯的呢?”
王力雄:“在爆炸之后,据说是……这都是官方这么说法啊……很多人就往爆炸的方向涌去看热闹,另外在同时有一个大学生发现,有一个人和其他人的方向是相反的,逆向而动,就是匆匆忙忙的要离开现场,于是这个大学生警惕性很高,就向交通警察报告,交通警察就联系了公安警察刑事警察,警察就在离案发现场200多米以外的地方,大概在十多分钟之后,就抓到这个逆向而动的人,一查这个人就是是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雅江县的一个农民,他的名字叫洛让邓珠。
洛让邓珠被捕以后,经过审问……这都是官方的说法,说他在审问之后就供认了这个案子是他所做的,再继续审问过程当中,他就供认他的指使者就是当时也是甘孜州雅江县的一个寺庙,这个寺庙有很多叫法,原来都是叫崇新寺,但是不知道为什么现在公布的案卷里叫做吾陀寺(音,也有说那兰陀寺),就是从雅江到理塘去的路上,在路边的一个寺庙,这个寺庙我也去过。这个寺庙的活佛俗名叫阿安扎西,法名叫丹增德勒,他的转世活佛的名字叫阿当彭措,(说)这么一个人是背后主使者。”
*达瓦次仁:对藏人一些称谓含义的解释*
由于阿安扎西有俗名也有法名,提到他,见诸媒体的还有丹增德勒仁波切的称呼。
我请西藏流亡政府官员达瓦次仁先生对这些称谓的含义作些解释。
达瓦次仁:“阿安扎西也就是丹增德勒仁波切,因为他是达赖喇嘛所认定的活佛,而且是从达赖喇嘛座前受戒,达赖喇嘛叫丹增嘉措,所以‘丹增’的名字也在他的名字前面,因为这是藏传佛教的一种习惯。‘丹增’是持教,‘德勒’是吉祥,‘仁波切’是活佛、转世活佛。”
*王力雄:中国官方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的一些说法和处理情况*
接下来我们继续听王力雄先生讲述阿安扎西被捕经过。
王力雄:“在2002年4月7日凌晨,大概一点钟还是两点钟,大批武警就在四川省甘孜州雅江县逮捕了阿安扎西和他身边的四个小和尚。”
主持人:“后来又是怎么定的罪?”
王力雄:“也是官方的说法,‘经过一段时期的审问以后,阿安扎西也招认了这几起爆炸案是他指使的,同时洛让邓珠和阿安扎西都招认了,发生在甘孜州其它几个地方,包括理塘、包括康定,一共……’原来说是七起,后来定案的时候是‘五起爆炸案都是他们制造的’。这样的话就给他们定上了‘制造系列爆炸案、煽动分裂国家’这么一个罪名。在2002年12月2日由甘孜州中级人民法院进行一审判决时,判定洛让邓珠死刑,阿安扎西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主持人:“您能不能再讲讲以后上诉和二审的情况?”
王力雄:“这个案子判完之后,洛让邓珠当时没有提出上诉,而阿安扎西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上诉送交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进行二审审理。2003年1月26日二审的合议庭在甘孜州的首府康定进行二审终审判决。判决结论就是维持原判,驳回上诉。在当天就执行了对洛让邓珠的死刑,对阿安扎西维持死刑缓期两年的判决,收进监狱。这个案子从官方处理和官方说法上来讲,整个情况大概就是这样。”
*一审判决后王力雄与23位中国大陆各界人士联署《建议书》后又有125人签名*
早在此案一审判决后的2002年12月12日作家王力雄先生与其他23位中国大陆各界人士联署《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关于阿安扎西、洛让邓珠死刑案上诉审理的建议书》。后来在《建议书》上签名的又有125人。
该案二审判决后,王力雄先生于第二天致信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就阿安扎西案的三项疑点呼吁中国最高法院提审。
*王力雄:我去藏区15次,对阿安扎西一直保持兴趣,自他去传教当地社会秩序井然*
我请王力雄先生讲讲为什么对这一案件特别关注。
王力雄:“我是从(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开始到西藏去,当时我主要是对西藏的文化和西藏的自然环境感兴趣。随着去的次数增加,开始对西藏问题的认识越来越多一些、越广一些.到现在为止,我总共到西藏自治区和西藏自治区周围的四省藏区,就是按照国外的包括西藏人本身的Tibet 这个概念,我总共去过15次藏区。
我对阿安扎西一直保持兴趣。”
主持人:“您为什么会对阿安扎西产生了兴趣?”
王力雄:“原因就在于我对西藏问题研究的过程之中,一直在感觉西藏社会现在面临着一个传统文化解体、世俗化不断蔓延的过程。它又丧失了在毛泽东时代的那种全能的专制主义的一种统治方式。
简单的说,从社会治安这个角度我们可以看,尤其在康区,社会治安一直是一个比较大的问题,包括车匪路霸,抢劫、打架、醉酒、赌博等等这些现象,都是屡见不鲜的。很多地方稍微一到天黑时,所有司机都不敢出行。包括我本人也曾有过这样的经历,在夜间行车时遇到抢匪。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多数的维持社会秩序功能都是由警察和法律来完成的。山高地远,即使发生了什么案子,比如说有些地区发生谋杀案,报案就要走三天,骑马啊什么这样跋涉,最后走到县城去报案。警察最快速度装备好,再赶到事发现场,又是三天过去了。该跑的人早跑了,已经无法再去破(案)。
整个藏区社会治安问题如何去找到一个解决的方式?对这样一个问题的观察过程之中,我就发现在雅江县,也就是阿安扎西所在的地区有另外一种面貌。当地虽然也是在原来非常彪悍的康巴人居住的地区,原来也是那种社会治安问题多多的地方,但是自从阿安扎西在那儿做了数年宗教方面的传教等等整合社区的工作之后,那里竟然能出现很多农村整存整村的人百分之九十几以上的戒烟、戒酒、不赌博、不杀生、不打架、不偷盗,出现整个社会秩序一片井然、社会风气都非常好的一种状态。”
*王力雄:中共政府不允许出现说话有渠道和分量的人,与阿安扎西矛盾冲突升级*
王力雄:“我一开始是被这样的一种社会现象所吸引,那么在对这个社会现象进行观察的过程当中,逐渐的我就会把感兴趣的一个观察目标对准阿安扎西,我发现他在这里面的社会起到的作用非常大。并且我在2001年曾经亲自去他住的地方拜访他,和他本人进行过交流。我实际上是准备把他作为一个社会案例的研究对象,就是如何能够用传统的藏区的文化和宗教在一个现代化的社会当中去整合国家控制能力所波及不到的这样的社区。在这个过程中我也了解到,他一直是在和当地政府不断发生一些冲突。”
主持人:“为什么会发生冲突?是什么性质的一些冲突?”
王力雄:“因为中国共产党的政府基本是个全能政府,无孔不入,而且不允许有任何别人具有相应的权利,也有说话的渠道和分量。一旦出现这样的人物,对他们来讲……一般来讲是不可接受的,在这个互相排斥的过程中,就导致了一种互动矛盾的升级。”
*王力雄:数万群众签名按手印,派代表到北京、成都上访上告要求保证阿安扎西安全*
主持人:“在这种升了级的矛盾中,一边是政府,一边是阿安扎西,当地的群众是什么态度呢?”
王力雄:“当地群众是一直站在阿安扎西这一边和政府抗争的。而且两次阿安扎西因为和政府的矛盾达到比较尖锐的地步,为了防止政府对他采取一些什么特殊的行动,他采取了出走的方式,而在这个过程当中都是由当地的群众数万人集合签名按手印,并且派代表到北京、到成都去上访上告,要求中央和省里的有关部门保证阿安扎西的安全。”
主持人:“您怎么看这样的一种社会现象?”
王力雄:“我一方面能够看到这个传统的一种文化整合的这种努力和现代的这种专制政府的控制之间的矛盾,另一方面也能够看到阿安扎西本人在当地群众当中的崇高威望。在这个过程当中,我对他的兴趣实际上是越来越深入。因此,当我听到阿安扎西因为‘系列爆炸案’被捕面临审判时,我感到非常吃惊。”
*达瓦次仁:洛让邓珠家乡熟人对洛让邓珠和阿安扎西的印象*
在印度达兰萨拉的西藏流亡政府官员、《西藏通讯》编辑达瓦次仁先生又介绍了一些关于洛让邓珠和阿安扎西的情况。
达瓦次仁:“洛让邓珠有两个孩子,因为他的家庭非常贫穷,所以阿安扎西曾经接济过他、帮助过他。但是他既不是阿安扎西的弟子,也不是很亲近的心腹啊这样的人。洛让邓珠他们家乡的很多熟人在印度。据我们向他们采访,他们都说,他并不是很有能力的,而且不是政治意识很强,或宗教意识很强的人。他们不相信洛让邓珠会进行爆炸,或者搞什么民族独立活动等等,他确实是个很老实而且为生活所拖累这样的一个人。
阿安扎西呢,他在那儿建了很多寺院,他在……西藏来说是康区……在甘孜州南部地区的藏人中间具有很强的影响力。”
*王力雄:二审处理中我发出《呼吁书》,提出三点建议,最后总签名人达149*
王力雄先生说:“从我本人来讲,我是不太相信他能去做出这样的事情。当然了,我并不是说,当地司法系统对这个案子的审判完全是个冤假错案,因为这个我没有证据。那么我对阿安扎西的接触也只能说是一个很浅的接触,也可能是知人知面不知心。所以,在二审处理中,我所进行的呼吁,提出的希望,都有不是说建立在这个案子是个冤假错案的基础上,而是说应该对这个案子进行透明的、公正审理,能够做到让各方面都口服心服,就提出直截了当的、非常确凿的证据,才能够对这个案子的公平审判是有利的。
我发出一个《呼吁书》,提出三点建议。
一个是由我们这些独立的民间人士来为阿安扎西聘请四川省以外的律师为阿安扎西作上诉辩护。因为这案子是发生在四川省,而且这个案子一定是经过四川省的省委和有关方面讨论和决定的。那么在四川省工作和生活的律师他很难不受到方方面面的压力与影响,因此就不太容易保持一个公正的位置。
第二点,我们希望案子让媒体有比较充分的了解和报道的过程。
第三点,我们提出希望能够邀请海外的藏人代表旁听二审审理过程。我们相信,如果阿安扎西是有罪的,那么通过这样的一个审理过程,把确凿的证据都拿出来,让律师为他充分的辩护,然后在法庭上经过充分的辩论,最后对他进行定罪,各方面会对这个案子心服口服。如果完全还保持现在这种暗箱操作,即使阿安扎西是有罪的,最终的结果也会被流传成一个汉政府压迫西藏人的又一个故事,而且不断地流传。
从这样一个角度,我想没有什么理由不接受我提出的这三点建议。
同时也以挂号信寄给全国人大常委会、寄给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和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在网络发表以后,最后总的签名人达到149人,来自十几个国家的华人,签名人也包括一些藏人。”
*王力雄:我们为阿安扎西聘请四川之外律师,主审法官先是合作,后又改聘四川律师
王力雄:“发出这个倡议之后,我们也开始具体行动,由我们去为阿安扎西聘请四川省以外律师。”
主持人:“请介绍一下你们所找的律师。”
王力雄:“在北京找到了可以说是中国律师界重量级的……甚至被海外媒体称为‘中国的头号律师’张思之先生,中国的第一批律师,今年已经75岁了,也是《律师》杂志的主编。同时他又曾经给李作鹏、鲍彤、高瑜案……这都是非常著名的案件,律师是由他来担任的。张思之律师不但接受我们的委托和这个案件,而且在律师费等等方面全都是不予任何计较和考虑的。同时他又找到他的合作伙伴,就是魏京生案一块儿辩护的李会更律师共同承接了这个案子,由他们的律师事务所给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阿安扎西案的合议庭发了正式公函,他们本人也和阿安扎西的主审法官王静宏进行了联系。”
主持人:“四川的法院方面当时是什么态度?”
王力雄:“在当时,王静宏法官对他们都是抱着非常配合的态度,多次协商,谈到了非常具体的问题,包括何时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去看这个案卷,什么时候要去关押阿安扎西的看守所会见阿安扎西,路怎么走,同时因为阿安扎西不会说汉语,需要配翻译,翻译怎么找……王静宏法官介绍,由于阿安扎西地方口音非常浓重,从北京和成都给他找翻译的话,可能在那儿都不一定能够胜任翻译任务。所以他还建议由他来安排在当地找翻译,为我们的律师进行服务等等。这些非常细致的协商双方已经谈好了,什么时间去和什么时间做这些事情。我当时已经在为这两位律师去四川办这个案子做旅行安排。但是突然王静宏法官打电话过来,说阿安扎西自己已经委托了两个律师,是甘孜州当地的律师,而且比我们委托的律师还要早一点。用了一些这种理由,他说我们的律师就不能去了。
我们当时都非常意外。在开始他们接受我们的律师的时候,我们也是感到意外,他们一下显示的非常配合,因此我们还都感觉到很满意,而且还有人认为‘是不是阿安扎西真的作了这个爆炸案?不然的话法院怎么会这样信心十足?’当时我还回答‘即使阿安扎西真的介入这个爆炸案,我们也不是白做的。因为我们这个做,并不是建立在阿安扎西是没有罪之上,我们这样做,为的是追求司法的公正,是一个透明的、公开的操作过程。”
*王力雄:我呼吁提审是根据最高法院《关于刑法执行的若干解释》第305条规定*
主持人:“二审判决之后,您又就这个案子的三项疑点呼吁最高法院提审,根据是什么呢?”
王力雄:“我们的根据就是最高人民法院有一个‘关于刑法执行的若干解释’条文第305条的条款规定‘凡是下级人民法院有可能判决错误,另外这个案子复杂、疑难、重大,可以由最高人民法院提审’,我们就是根据这样一个法律条文的解释,建议最高人民法院对这个案子进行提审,这个案子在很多方面都有迹象表明有可能是一个冤假错案。另外因为这个案子是涉及到民族关系、宗教界人士和宗教的问题,涉及到非常敏感的国际关注的这个西藏问题,所以我们认为这个案子是属于‘复杂、疑难、重大’的案子,按着这个条例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是应该对这个案子进行提审的。
我们所能做到的只是建议和呼吁,他们到底做不做,只能由他们来决定。”

以上是“心灵之旅”2003年2月8日节目回放:“关于‘洛让邓珠、阿安扎西’案系列报道(上)”,即第一集。阿安扎西就是中共当局今年7月12日宣布在狱中去世的丹增德勒仁波切。在下次节目中,请收听本系列节目的第二集回放。

“心灵之旅”节目由张敏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采访编辑、主持制作。
转自:http://www.rfa.org/mandarin/zhuanlan/xinlingzhilyu/guanzhuxizang-sitefolder/tibet-07152015163733.html

2015年7月25日星期六

彭小明:致民阵特别工作委员会各位委员,并致民阵全体同仁


民阵内外有些朋友谈到当前民阵的内部纠纷,有点“想当然”地认为不过是常见的争权夺利罢了。以为反对盛雪当主席,大概自己想取而代之……。于是两边劝劝,说点好话,希望双方能重归于好,或者至少息事宁人。不,好心的朋友们,这个想法是不对的!

这里不是个人权力之争或意气之争,而是正邪之辩,是民阵内部的一场反腐败反不正之风的斗争。过去那种民运争夺职位和组织分裂的现象跟今天的反腐斗争根本就是两码事。盛雪还想把今天的反腐败反不正之风的抗争解释为争夺她的主席权位的斗争,用以转移视线。盛雪在利用民运捞名利,打击任何妨碍她的同仁。而在民阵人全都自食其力的德国,大家都是倒贴金钱和时间搞民运,而不是发民运财的情况下,盛雪代表的是一股浊流,正在跟清流作顽固的抵抗。民阵要让正气抬头,邪气溃散。

对于盛雪的言行应该有一个冷静的总结。希望大家跳出个人交情和息事宁人的思维定势,冷静客观地想一想,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批评盛雪的意见首先不是来自费良勇,而是来自加拿大本地。因为近距离的盛雪无法全天候地藏头露尾。盛雪将主要的批评者一概斥之为中共特务。实际上她的指控并没有证据。令人惊异的是苏君砚、刘劭夫和陈毅然(陈育国)等人都是热心民主运动的知识分子。各位朋友不要因为有了“特务”的帽子就不愿意细读这几位揭发者的文字。稍加分析就可以发现,这些并不是骂架的口吻。而且他们的特点是对民阵依然感情很深,而且是冷静、客观地陈述事实。

苏君砚原是中国社科院民族所的研究人员,出国后坚持自食其力,并长期写作抨击中共的系列性评论,是加拿大民主运动的重镇之一。这样的优秀骨干,为什么突然愤然退出民阵?真实原因何在?盛雪说苏是因为一个女人当了领导,所以他退出。传话人是罗乐。结果罗乐的陈述说苏君砚没有谈过退出的原因。这个话题已是一个漏洞,至今盛雪没法解释。苏君砚的陈述,说出了一个惊人的信息:盛雪夫妇向他强要500加元现金。拿走时连谢谢都没有一句。苏君砚是一位正直的知识分子,在民运内外有很好的口碑。一位这样德高望重的老知识分子,竟会诬赖盛雪夫妇吗?500加元数字不大,报警的话可能不能立案。但是对于我们民主社团来说,索贿或者类似的言行,哪怕仅仅十元也是决不能容忍的。工作委员会应该很快就能查证这件事。苏君砚退出民阵之后,盛雪散布了两个信息:一个是说他是中共特务,另一个是说他有性别歧视(不喜欢女人当领导)。结果两者都无法落实,也没有合理的解释。到底有什么证据说老苏是特务?有证据,拿出来。没证据,就要道歉,并引咎辞职。

盛雪指责上述数人是特务的理由是他们曾经回国。这个理由太荒谬了。德国也有不少参与民主运动的朋友,经常跟我们联系往来。只要不上六四的照片和报道,他们就可以回国。他们有家庭的顾虑,有生意上的不便(例如有位医学博士在国外行医,同情六四,但是他的处方中某些药品必须从国内采购才能达成疗效,所以他既回国,又为我们帮忙,还给六四难属捐款)。如果连这样的朋友都无法团结,民阵也太没有雅量了。更为讽刺的是,加拿大那些支持盛雪的民阵成员几乎也个个都经常回国。拿这类标准来打击批评者,唯一的解释只能是希望用大帽子压制批评者,欺骗海外的朋友,让海外各国的民阵人先入为主,不再认真了解批评者发出的声音。

我的建议是,各位新老战友做一次换位思考,放下任何框框和偏见,冷静客观地把加拿大批评者的信件看一看,衡量衡量,他们提供的信息有没有可信的地方。为什么他们几位愿意公开自己的真名实姓,电邮地址,甚至自身的历史身世,来向民阵朋友发表意见,关心民阵的发展和成长,爱护和珍惜民阵的形象及威望?他们提出批评的目标比较集中,就是盛雪。他们的文风比较平实,没有讽刺、侮辱和人身攻击,而是尽量摆事实讲道理。他们现在是或不是民阵成员,并不是关键。任何政党和社团都欢迎党外朋友的批评和指教。因为那正是本组织有力量受人关注的明证。盛雪的反应非常气急败坏。将批评者坚决一律打成中共特务。显然是不正常的,或许可以反过来说,批评已经击中了盛雪的要害。

2015年加拿大政坛发生了一点地震,河北贪官程维高的儿子程慕阳逃亡加拿大已被中加两国警方锁定。这个贪官的儿子携款入籍加拿大,不仅做大了生意,而且培养他的女儿向政界发展,还到处捐款,以稳固自己的地盘。五月份又有任薇办理130名中国留学生假结婚案。加拿大华人社区里的黑洞很大。民阵尤其要谨慎自律。

民运领导人并非完全无权无势。我们就曾给国内出来的知识分子出具证明信和介绍信,他们就能拿到居留身份。但是我们坚决不给经济难民可乘之机。(过去这类人一旦拿到身份转身就走人,招呼都不打,不再来参与民主运动)。现在海外的经济难民零零散散,大款贪官却沓来纷至。贪官为办居留都舍得大出血。因为几万洋钱,若干房产,拔一毛以换居留身份,还是一本万利的买卖。传言中盛雪涉及收取冰箱等实物,甚至还有接受房产馈赠的说法(网上已有地址门牌和照片)。盛雪未经理监事会的商议就任用自己亲近的人手组成调查组,并很快发表了盛雪清白的报告。从法学常识出发,当事人盛雪所涉社团出具的报告,不具备说服力。这类做法,不做还好一点,做了,反而更增添了质疑。工作委员会应该否定这一报告,重新查询。

有人说,民主法治国家不是“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吗?是的。但那是司法机关的原则。对于公众人物,对于政党和国家,并非这么简单。实际情况是:虽疑亦不容。因为党国尊荣更高于个人名节。下面以德国前总统辞职案为例。

伍尔夫原是德国Niedersachsen州长,经基督教民主联盟(执政大党)提名,年仅51岁就依法当选为联邦总统。可是就职不久就出现丑闻。起先是准备通过朋友关系获得低息买房,接着是电话阻止新闻单位报道相关消息,后来还有关于账目问题,比如旅馆、餐馆费用等问题。而且打电话干扰新闻,要求图片报暂不报道。结果反而新闻大哗。行政部门启动调查,法院说明如果伍尔夫支付两万欧元罚金,就可以中止调查。伍尔夫坚持不付,要求审核还以清白。可是执政党和联邦德国不能容忍名誉和尊严的损失,因为总统人选是德高望重的政党代表,总统则是国家的象征。法院申请取消对现任总统的司法豁免权(虽疑亦不容),等于逼迫伍尔夫不得不申请辞职。伍尔夫黯然下台,实际任职19个月。联邦机关动用数百万欧元的人力物力,调查、审核伍尔夫的财产和经济往来。最后认定总统期间只有750欧元(约合900美元)的旅馆费餐费是由有求于总统审批的商人支付。伍尔夫申说并不知情。毕竟数额太小,处罚也谈不上。官司结束,伍尔夫自称基本上讨还公道。但是他的损失非常巨大:失去了总统职务,夫人出走,订购的低息贷款房也没有买成,名誉更是受损,成为历史上第一个坐上被告席的总统。伍尔夫一案也有值得深思的地方。事情还是跟他平时有失检点有关。既已当选总统,月薪高达两万左右,以前出任州长,月薪也十分丰厚,何必还要拉拉扯扯,寻找关系户,张罗低息贷款买房呢?低息也罢了。并不犯法。可是他对质询的议员撒了谎。这才是不能容忍的。新闻界要报道,他又电话干扰新闻界,当然反而闹大了。再者,作为联邦的最高级员。怎么可以糊涂到吃饭、住宿让别人付账呢?何况那人还是等着总统大人审批某项目的当事人。伍尔夫辞职以后,联邦议会很快就遴选了新任总统高克。750欧元数目虽小,毕竟不清不楚,仍然有损国家的形象,有损执政党的清誉。武尔夫的辞职,是迫于新闻舆论、党内派系和人民的呼声。

盛雪没有固定的工作收入,她是否涉嫌利用民主运动的资源收贿受贿?几次会议的帐目问题,有待清查。

盛雪的生活作风有失检点也是值得重视的问题。曾给民运带来的负面影响相当严重。民主运动没有必要因为个别负责人的言行失检而毁誉。女性并不是遮掩腐败的借口。某种意义上说,民主运动的女性更加应该洁身自好。否则恶名更盛!政治抗争团体不是自由散漫的文艺沙龙。关于盛雪帐目的系列材料,未来将陆续整理公布。

民阵应该如何对待腐败的问题?民阵难道能够容忍玷污形象损害清誉吗?民阵面对的是专制独裁的共产党,就要坚持民主法治,面对的是无官不贪的共产党,就要坚持清正廉洁,面对的是淫邪秽乱的共产党,就要坚持行为端方。越是政治上艰苦受压,越是要在各方面洁身自好。病入膏肓的共产党尚且还能开展反腐倡廉,(至少在口号上)老虎苍蝇一起打。民主中国阵线怎能不及时清洗腐败?

盛雪故意将反腐败的争论拉扯到个人争权的方向上去,这是十分徒劳的。2006年我就一再推让没有参加竞选。2012年我和盛雪的得票总数是完全一样的。我也没有出来说任何争主席权位的话。让盛雪顺利出任主席。如果要争,我完全可以据理力争。现在也一样,我可以再重复一次,盛雪如果引咎辞职,我也愿意辞去副主席的职位,以避顺势继任之嫌。海外民运已经二十多年了。其中的人物,正邪、廉贪的形象,水平、文风、作派和个人性格都已经逐渐清晰起来。演戏不能演一辈子。另外,盛雪在一些回应文字中使用了市井型的辱骂词语。对此我坚持不予回敬。堂堂民阵不应是对骂的场所。摆事实,讲道理,路遥知马力,日久见人心。

德国 彭小明 2015 7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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