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1日星期二

藏人行政中央驻台机构控告台湾一宗教团体案胜诉



藏人行政中央派驻台湾的机构「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近期赢得一场诉讼,台湾台北地方法院判决台湾一个宗教团体必须为损害达赖喇嘛的名誉登报道歉。

藏人行政中央驻台机构日前向台北地方法院民事庭提起告诉,控告台湾「正觉基金会」。藏人行政中央驻台代表达瓦才仁向自由亚洲电台表示,本案起于二零零九年八月,莫拉克颱风为台湾中、南部带来极其严重的灾情。于是在高雄市长陈菊的邀请下,达赖喇嘛前来台湾访问,举办法会抚慰人心。

达瓦才仁强调,达赖喇嘛在国外弘法、演讲,有时的确会出售门票做为供养。但当时尊者特别交待,由于这一趟访问台湾是因为遭逢严重天灾,因此一切开支由驻台代表处及达赖喇嘛办公室负责。绝不使用本地资源,同时还另外捐出五万美元赈灾。

达瓦才仁说,在达赖喇嘛访台弘法期间,有三方人马一路跟随抗议,而本案的被告「正觉基金会」就是其中一路。而一年半之后,正觉基金会更在台湾报纸上公开刊登广告,指控达赖喇嘛当时乘机到台湾「歛财」,之后是因为各方抗议,才把从台湾「聚歛」所得拿出五万美元。

看着这样的广告,达瓦说当时的确气愤无比。但为什麽要选择发动诉讼,达瓦另有一层考量。他说近代西藏人民处于弱势,一直没有话语权。历史上许多时期,特别在国民党统治中国时最多,政府在自己控制的报纸上刊登一些新闻,没有西藏人反驳,或者反驳了也没人登,这样就进了档案裡,变成「史料证据」。

台湾「达赖喇嘛基金会」先以刑事上的「诽谤罪」起诉「正觉基金会」负责人萧絜仁。经过三审,萧絜仁被判决有罪确定。接着再对萧絜仁发起民事诉讼,要求他登报向达赖喇嘛尊者和「达赖喇嘛基金会」道歉。过年前台北地方法院一审判决出台,萧絜仁再度败诉,法院要求萧絜仁必须在台湾两家报纸买下头版广告,刊登道歉启示,以回復原告名誉。

事实上,除了和正觉基金会的诉讼外,台湾达赖喇嘛基金会也因为指证一门新兴宗教并不属于藏传佛教传承,而遭到这门号称信奉「第三世多杰羌佛」的宗教信众,在全台湾各地法院发起超过两百件告诉,使得达瓦才仁在很长一段时间疲于奔命,天天跑法院。

他说,有一年我几乎一整年都在打官司,二零一二到一三年之间,那时我也曾经想过,这样打官司是不是值得?但这两个案子,一个是诽谤藏传佛教,一个是冒充藏传佛教,这两者都是对藏传佛教非常大的伤害。但为了护持佛法,这麽做还是应该的。

达瓦才仁说,所幸之后在一位信仰藏传佛教的义务律师的协助下,把两百多起滥行告诉的案件逐渐合併审理,到今天除了一起案件还在高等法院审理,其它的案件都已经结束。但达瓦才仁这一年多「跑法院」的经验,对藏人行政中央历任驻台代表而言,恐怕是空前绝后的经验。


(特约记者:李潼 / 责编:吴晶)

转自自由亚洲电台: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gangtai/al-02102014101148.html?utm_source=twitterfeed&utm_medium=twitter

延伸阅读:台湾“正觉”怎么不爱讲正理:http://zhu-ruiblog.blogspot.ca/2011/06/blog-post_639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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