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0月24日星期五

方舟子:另一个美国


有笔名“林达”的“美国通”,近来在中国报刊上连篇累牍发表时事评论,有关美国政治、法律、文化、历史、社会等等,无所不谈,而且常常有标新立异的见解。比如卡特里娜飓风为何给新奥尔良造成如此惨重的出乎意料的损 害呢?美国舆论一般把矛头指向美国政府救灾工作的不力,但林达认为这是“简单化和政治化的指责,并不利于真正吸取教训”。那么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什么呢? 林达归咎为“黑人表现不佳”,声称这是“自律的美国媒体不会提到的问题,那就是一部分黑人暴露出来的自身问题”,事前不服从撤离命令,事后不做任何事 情,甚至在市区抢劫云云。由此又扯到长期以来黑人社区自身的问题,单亲家庭多,忽略子女教育的家庭多,依靠福利生活的多,对社会救济依赖性强,犯罪率高,等等。“黑人的这些问题,在这次新奥尔良市的灾难中暴露得十分充分”, 使得“这次的新奥尔良表现出的不是一个城市的平均水平,而是这个城市水平最 差的部分”。

这种赤裸裸的种族主义言论,在“自律的美国媒体”上当然是见不到的,所 以只好拿到“不自律”的中国小报上宣扬。但是这些问题,究竟是黑人自身的问 题,还是社会的问题?是种族因素导致的,还是贫穷、缺乏教育导致的?是黑人 社区特有的问题,还是穷人社区普遍存在的问题?难道贫穷的白人就没有这些问 题?在指责有人“事前不服从撤离命令”时,有没有想过他们可能是因为没有经济能力撤离?

这次受灾的恰好是美国比较贫穷、落后的南方地区,受灾最严重的,又是最贫穷的人群,这使得美国地区发展不平衡、贫富悬殊的问题,一时又成为舆论的 热点,甚至涉及到以前极少有人提及的“阶级问题”。至于把受害者拿来当替罪羊,把“黑人自身的问题”做为祸害的根源,只有不屑“自律”的华人“美国通” 才说得出口。

灾后不久,联合国在9月7日发布《2005年人类发展报告》,报告中首次批评 美国做为世界上最为富裕的国家,国内发展不平衡现象非常严重,有一页专门讨 论“美国的不平等和健康”问题。根据这份报告,美国是在医疗方面耗费最多的国家,占了其收入的13%,然而美国却并不是最健康的国家。美国婴儿死亡率与马来西亚的相当,而首都华盛顿黑人婴儿的死亡率,比印度喀拉拉邦的还高。在健康问题上,种族差异非常明显。黑人母亲生下体重偏低婴儿的可能性是白人母亲的两倍,她们的小孩在满周岁前的死亡率也是白人的两倍。这是“黑人自身的问题”还是社会经济的问题?收入的差异和健康的差异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收入位于美国前5%的家庭出生的男孩,其预期寿命要比收入在后5%的家庭所生的 男孩长25%。

许多因素导致了美国健康状况的不平等。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是医疗保障系 统。美国是发达国家中唯一一个没有全民医疗保险系统的国家。一半以上的美国人由其雇主提供医疗保险,几乎所有的老年人由政府提供医疗保障,但是在2003 年,还是有超过六分之一的美国人(4千5百万人)没有医疗保险。收入在贫困线 之下的家庭中36%没有保险。13%的白人家庭没有保险,而黑人家庭和拉美裔家庭的比例分别高达21%和34%。如果没有医疗保险,就很难得到及时的、必要的医疗保健服务。在去年,没有医疗保险的家庭中,有三分之一由于费用问题而没 有接受必要的治疗。一项研究表明,如果消除黑人和白人之间的医疗保障的差异,每年可以多拯救近8万5千美国人的生命。而医学技术的进步不过是每年多拯救约 2万美国人而已。

如果让林达来评论这一现象,不知是不是也要怪罪到黑人(或拉美裔美国人) 的“自身问题”,天生就容易生病、死亡,或者由于素质差,不愿买医疗保险,有病不愿治呢?

在其他国家生活的人,不太容易想像在这个世界首富的国家,仍然存在着 大量的穷人。十几年前我初到美国,去首都华盛顿旅游时,很惊讶地发现竟有那 么多的无家可归者在讨钱。即使到了美国,如果生活在比较富裕的地区,也很难 接触到美国的穷人,很容易就忘了,在富裕美国的另一面,还存在着另一个美国。 飓风把这一个美国暴露在了世人面前,如果从中只看到了“肤色”,这样的人, 肯定是带了有色眼镜的。 


转自: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4068790100ap9j.html

说明:林达即丁林,其中的丁,为丁鸿富(丁一夫)。


附 : 

林达:飓风为何让新奥尔良损失惨重

这次发生飓风的新奥尔良市,是密西西比河口一个历史悠久的老城。新奥尔良是一个非常特别的城市。美国立国的时候,这里还是法国殖民地。它曾经被路易十五当做礼物送给了西班牙亲戚,由西班牙统治了四十来年,可是在西班牙治下,它的臣民基本构成还是原来法国殖民者后裔,保留着法国文化传统。在法国大革命转向恐怖之时,又有一大批法国人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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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当做第二家乡,避难此地。拿破仑1803年把它卖给美国,今天它的一大片老城还被称为“法兰西区”。非常巧的是,我们在去年年底刚刚去过那里,从电视中看着灾区,一些街道看上去很熟悉。那时我们站在老城的河堤上,印象深刻的是,堤外的水面高于堤内的地面。这个城市,从法国人时期开始就是一个低于海平面的城市。

伤亡本可避免

这次飓风给沿海大片地区带来毁灭性的打击,新奥尔良作为飓风袭击的中心,损失最为惨重。美国的灾难救助,至今为止听到的是一片批评指责声,主要是人员伤亡、灾难救助不够迅速、市区短暂发生抢劫等犯罪行为、收尸工作不及时等等。在我看来,美国的这次自然灾害救助确实应该反省,可以给美国未来的救助和其他地区留下一些有价值的经验教训。可是简单化和政治化的指责,并不利于真正吸取教训。

从自然灾害应对的角度来说,联合国专家的评论认为,这次美国基本上是应对成功的。他们的根据是,从飓风的破坏烈度来说,不低于上次的东南亚

海啸,有些地方的冲击力可以和原子弹爆炸相比,而死亡人数相对来说却还是低的。

可是,不管怎么说,事后人们的关注焦点是灾区的死亡和等待救助的人群。确实,居住在这里的人都知道,伤亡、苦痛原本是可以大幅减少的。
这次飓风事先袭击了佛罗里达州,那时还是两级飓风,谁知进入墨西哥湾,转身扑往新奥尔良的时候,骤增为5级飓风。在短时间内,不仅新奥尔良,整个墨西哥湾沿岸,几百万人大撤退。这一切,还是做得井然有序。

有人不愿撤离

可是,为什么大量可以避免的死亡还是发生了?以新奥尔良来说,这座城市现在是一个著名海港和旅游城市,除了它本身的人口将近50万,任何时候都挤满了大量游客。这次当地政府下的是“撤离命令”,非常明确,不论愿意与否,都不得留在家中。任何一个城市当然都有穷人,政府为无法利用自己的交通工具离开城市的人提供了暂时避难的公共建筑,事后证实是有效的。而造成死亡和后面救助困难的局面,基本原因是一部分人不听从撤离命令,也不去政府指定的避难处,执意留在家中,因此牵连了没有决策能力的儿童和老人。一个几十万人口的大城市,在遇到紧急状况时,要求政府人员在十几小时内一家家搜索,强行赶离,几乎是不可能的。假如这些人服从撤离命令,伤亡和救助困难会大大减轻。

几天来,这里的几大电视台24小时在播放救援实况。大家看到,死亡和困于水中的正是这一批人。而救助工作变得极其缓慢低效,也是由于他们基本上都住在独立住宅中,即使幸存,洪水淹及屋顶,这些人需要自行破顶,站在屋顶上等候救援。而街道被水淹没,到处是树冠,水下情况不明,船进不去,主要的救援方式只能是一个个用直升机吊出来。救援因此变得极其缓慢。为了加速对活人的救援,只能决定先救活人,已经死亡者暂不收尸。

几乎没有人谈这个最基本的常识性教训,这是美国媒体长期以来习惯的自我约束,就是不指责弱者。在这样的时候,这些人在吞食苦果,还怎么能责备他们?可是,从对将来负责的角度来说,这实在是这次灾难留下的一个最重要教训。从民众教育这方面来说,将来必须以新奥尔良市为蓝本大力宣传,让民众在得到灾害警讯时,必须遵从政府命令,按照政府提供的指示撤离。从政府这方面来说,也必须有充分准备和理解,必然有一部分素质较低的民众,或由于种种原因,不服从命令,会带来大量预计外的问题。

黑人表现不佳

这次留下的居民几乎都是黑人。这引出另一个问题,也是自律的美国媒体不会提到的问题,那就是一部分黑人暴露出来的自身问题。这次灾害发生之后,未服从命令撤离、在市区抢劫的,绝大多数是黑人。在“9•11”以后,纽约表现出非常积极勇敢的互助和自救精神。可是,这次的新奥尔良表现出的不是一个城市的平均水平,而是这个城市水平最差的部分。事前不服从命令,事后完全消极地对待灾难、抱怨、身强力壮的成年人躺在那里,不做任何事情,不清扫自己住了几天的公共环境,其中一小部分人甚至在灾难后抢劫。长期以来,许多美国黑人社会领袖唯恐被歧视,拒绝面对和讨论黑人社区自身的问题,例如,单亲家庭多,忽略子女教育的家庭多,依靠福利生活的多,对社会救济依赖性强,犯罪率高,等等。只有极少数黑人领袖懂得,只有正视自己的问题才是走出黑人自身困境的出路。黑人的这些问题,在这次新奥尔良市的灾难中暴露得十分充分。

现在,新奥尔良市在公共避难所的居民已经全部撤退。在我看来,这次政府最大的失误,是在飓风到来前没有尽早撤离医院的重病人。在如此巨大的灾难面前,健康人等候一个星期(有政府提供的食物、水、帆布床),公共建筑中居住条件差些,几万人在一周内逐步送往其他城市,也许还能忍受,可是医院只要一断电,一些重病人立即就有生命危险了。

截至美国当地时间上周日傍晚,新奥尔良市能够找到的死者已经收集起来。美国几大新闻网宣布,新奥尔良市已经确定的死亡人数是59名,密西西比州是169名,考虑一些被淹的住宅中还可能发现死尸,所以估计最后死亡人数可能达到上千。

2014年10月22日星期三

方舟子:评丁林《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

错误百出、谎话连篇的反科学审视 

丁林的《重新审视猴子审判案》一文(载《世纪周刊》),虽然号称是“重新”,其实不过是把美国原教旨基督徒的宣传重复了一下而已,就像把反进化论的陈词滥调当成最新科学成果推销一样。发生在1925年美国田纳西州代顿镇的“猴子审判”,是美国20世纪名副其实的第一大案,有关史料、研究资料极其丰富,也很容易找到,如果要介绍、评论这个案件,总该依据可靠的来源。但是从丁林这篇错误百出——这么说一点也不夸张——的“重新审视”看,可知他不仅没有读过该案的原始纪录,连介绍、研究该案的学术著作、通俗著作也都没有读过,比如至少该读读曾获1997年普利策历史著作奖的《诸神之夏》(Summer for the Gods, by Edward J. Larson),即使阅读英文著作的能力不够,此书去年也已出了中译本(丁林在《一个怎样可以读到第15章的建议》文中曾说到自己读美国著作用中译本: “朋友告诉我,美国学者萨托利的《民主新论》是一本好书,值得一读。遂买了东方出版社1997年出的中译本。读来,确实是一本好书。”)。他文中没有提到他那些资料、高论的出处,我只能做个推测:他大概是看了美国公共电视台不久前播放的一部纪录片《猴子审判》,知道了一些该案的细节(他在文中以之为据的 “细节”都在这部纪录片中可以找到),于是有了写作动机。但是那部纪录片并没有像丁文那样将反进化论者布莱恩吹捧为英雄、先知,更没有将美国历史上两位传奇性的伟大人物律师达娄(丁林译做“戴洛”)和记者孟肯(丁林译做“曼肯”)丑化成小丑,丁林的这些描绘,显然来自神创论的宣传品,有他引用臭名昭著的神创论者、《审判达尔文》一书的作者、他吹捧为“著名法学教授”的菲力普·约翰逊的话为证。 

正因为这篇文章是用神创论的宣传品临时拼凑出来又自作聪明胡乱发挥的,里面的事实错误也就随处可见。在这里没有必要一一为其改错,只挑出一些特别可笑、荒唐的地方略做评论。对这个案件感兴趣者,可以看我以前写的一篇介绍《科学对宗教的世纪审判》。 

 “在美国,这一带是以保守著称的几个南方州边区。阿巴拉契山区,在今天仍是相对荒僻的地方,在一个世纪以前,只有当地人才知道这些小路通到什么地方。那时的地图,没有标上这些村镇的名字。 

 “一个世纪以前,戴屯(Dayton)就是这样一个默默无声的小镇。” 

有谁会相信在100年前,美国居然还有城镇不仅没有公路,而且连地图也不标其名字?又有谁会相信代顿做为一个有近两千人口、通了铁路的城镇也属于此类?那么丁林为什么会做这种荒唐的描述?他后面三次提到“标上地图”一语,可见他见到有关这件事让代顿“标上地图”(put Dayton on themap)这种说法,不明白这只是在比喻偏僻的地方突然举世闻名,而望文生义地误以为在此之前美国的地图是不标上代顿的名字的! 

“后人描述这段历史的时候,往往忽略了一个细节。那就是,在当时的田纳西,大家都知道这项立法不是主动出击性的,不会强制执行。” 

我看到的所有描述这段历史的著作、文章,全都提到了这一点,我自己写的介绍文章,也提到了这一点,丁林究竟看了多少后人的“描述”,才敢说他们“往往忽略”,把这当成自己的发现? 

 “美国是一个不能‘上门办案’的国家,司法独立和司法自制联系在一起。要打官司,要向司法挑战,必须出现一个案子被别人告上法庭,也就得要一个被告。……ACLU实在没有办法,就在田纳西州的各大报纸上,刊登启事,承诺支付诉讼费用,‘征’一名教师,出来硬‘做被告’,挑战这项法律。” 

什么叫美国不能“上门办案”?这些反进化论的立法最终被判决违宪,就是由于1968年阿肯萨斯的一名生物教师控告该州的反进化论法违宪引起的,这是不是 “上门办案”?1981年,美国民权自由联盟(ACLU)到阿肯萨斯州控告该州关于同时教进化论和神创论的“平等时间”法违宪,这是不是“上门办案”?以一个个案就杜撰出美国的法律体系,需要何等的学术功力? 

 “斯寇普听了以后,有些勉强地答应了。他并不觉得这是什么了不起的事,乐意让他的上司高兴一下。他心里嘀咕的,是自己其实‘不符合条件’。” 

这段绘声绘色的心理描写,完全是想当然耳。我们可以看看斯考普斯本人后来的回忆,看是否“勉强”,是否为了“让他的上司高兴一下”(校董并不是教师的“上司”),是否“嘀咕”:


Robinson offered me a chair and the boy who worked as a sodajerk brought me a fountain drink. "John, we’ve been arguing," saidRappleyea, "and I said that nobody could teach biology without teachingevolution.""That’s right," I said, not sure what he was leading upto. (Scopes then pulled down a copy of Hunter’s Civic Biology froma sales shelf -- the enterprising Robinson also sold public schooltextbooks -- and opened it to the section on human evolution. Thiswas the state-approved text, prescribed for use in all Tennesseehigh schools. ) "You have been teaching ’em this book?" Rappleyeasaid. "Yes," I said. I explained that I had got the book out ofstorage and had used it for review purposes while filling in forthe principal during his illness. He was the regular biology teacher."Then you’ve been violating the law." Robinson said. (The school boardofficial then told Scopes about the ACLU offer. Scopes rememberedthe fateful question: )" John, would you be willing to stand fora test case ?" Robinson said. "Would you be willing to let yourname be used?" I realized that the best time to scotch the snakeis when it starts to wiggle. The snake already had been wigglinga good long time. (摘自Summer for the Gods, 1999, pp.89-90,以下标注的页码都出自此书) 

 “事实上,在第一阶段洛斯敦法官判定该法不违宪之后,第二阶段的结果就可以预见了。因为按布特勒法的规定,斯寇普违法只需要根据事实来一个逻辑推断。既然有一大堆证人‘证明’被告是教了进化论,他自己也不否认,所以最后陪审员只花了9分钟就得出了确认被告违法的结论。即使今天让我们去做陪审员,根据法律的要求,大概也用不了9分钟就会得出相同结果。” 

在这里丁林倒是漏掉了一个关键的“细节”:达娄本人要求陪审团判决斯考普斯有罪,以便能够一级一级地上诉,让最高法院判决该法违宪。 


 “然而,对于检辩双方的律师来说,地方法庭审判的结果是不重要的。站在戴屯的法庭上,通过新闻传媒,他们面对的是整个美国,他们在留下历史记录。那个时代,芝加哥等城市的电台都已经能够在戴屯法庭作现场报导了。” 

是的,地方法庭审判的结果并不重要,但是原因并不是丁林这种自作多情的说法,而是为了上诉打违宪官司。 

“因此,法庭上的被告律师戴洛从一开始,就知道自己遇到了难逢的机会,他将以‘反愚昧’、‘反思想专制’的英雄名义,名垂青史。” 

达娄有哪一段言论让丁林知道他的这种动机?丁林又自作多情了一次,而且是以小人之心的自作多情。事实上,达娄一开始并不想接这个案子,在得知他所深恶痛绝的布莱恩将担任控方主律师后,才出来宣布愿意免费担任辩护方主律师。在此之前达娄所办的那些案件已足以使他做为美国历史上最伟大的律师名垂青史,根本不需要再加这个案件,今天达娄被许多美国律师视为偶像,也是因为他的其他案件,而不是猴子审判。如果没有达娄的参与,猴子审判也不会那么引人注目、精彩纷呈,从这个意义上说,反倒是猴子审判借达娄之名名垂青史。 

“布莱恩是一个老资格的政治家,出名的善辩,但是他已经三十年没有从事律师工作。这一次,他落入了戴洛设定的圈套。因为法庭对于证人有一套严格的规定,你不能阐述自己,你只能对提出的问题回答‘是’或者‘不是’。” 

请丁林去找找当时的法庭纪录,看看布莱恩是只回答“是”或“不是”,还是不停地阐述自己乃至反唇相讥?布莱恩的“精彩”回答甚至还不断地引起旁听者的掌声。


 “戴洛知道布莱恩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就利用人们对圣经中一些传说的疑惑,通过法庭提问,用一个个有关圣经传说的问题来‘煎烤’布莱恩。他用这个办法把布莱恩设定在‘愚昧’的范围内,一直到法官判定被告律师是在‘骚扰证人’而宣布停止作证。” 

达娄的意图,乃是为了让布莱恩承认对基督教圣经的话不能都做字面上的理解(布莱恩也被迫承认了),并不是为了显示布莱恩的“愚昧”。至于布莱恩在作证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原教旨基督徒的愚昧让旁听者(多是保守的南方人)喝采、让全国舆论震惊,那不是达娄的责任。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在最后一刻,戴洛耍了一个‘程序性策略’,他宣布放弃他的结辩演说。这样,鉴于双方权利对等的原则,布莱恩也失去了最后陈述的机会。这几乎可以说是一个嘲讽,呼吁言论自由的戴洛,巧妙而合法地扼杀了布莱恩在这个美国历史的重要场合,向全国作完整陈述的机会。” 

达娄不也放弃了“向全国做完整陈述的机会”?布莱恩在知道自己不能做最后陈述后,并没有说自己丧失了言论自由,而是表示将向媒体做陈述(I shall have to trust to the justness of the press, which reportedwhat was said yesterday, to report what I will say, not to the court,but to the press in answer, and I shall also avail myself of theopportunity to give to the press, not to the court, the questionsthat I would have asked had I been permitted to call the attorneyson the other side. (p. 191))只有无知无畏的中国“自由”主义者才会把法庭陈述等同于言论自由。也许《世纪周刊》的编辑会刊登这种错误百出的文章,是怕剥夺了丁林的“言论自由”? 

 “最后,被告斯寇普被判罚一百美元。该案上诉到田纳西州最高法院后,州最高法院以不符合程序为理由取消了判决中的罚款部份。” 

州最高法院不是“取消了判决中的罚款部份”,而是以罚款部分不合法(按法律规定必须由陪审团确认罚款金额,而不是法官)为由,推翻了整个判决,并命令公诉人撤销起诉,从而巧妙地使得ACLU没法按计划将官司一直打到联邦最高法院。 


 “一年以后,被戴洛蓄意埋没的、布莱恩至死没有说出来的《最后的演说》出版了。” 

达娄既没有意愿、更没有权力去埋没布莱恩的演说,这个所谓“最后的演说”也不是布莱恩至死没有说出来,事实上,在审判结束到布莱恩暴卒的五天内,布莱恩所做的,就是在各地不停地发表这个演说,并在报纸(ChattanoogaNews)上登出(pp.198-199)。劳累过度,可能是布莱恩暴卒的原因。在这里丁林为了丑化达娄拔高布莱恩,又捏造了事实。 
“只要是对美国稍有了解的人,都不会相信,一个三次入选的总统候选人,会公然否定美国宪法中有关公民权利的最重要的言论自由。” 

当过总统候选人,和否定言论自由,有什么必然联系?看来以对美国很有了解自居的丁林竟不知道美国总统候选人中也有极右分子?


 “达尔文的进化论学说是非常复杂的科学假说。” 

“没有把达尔文属于自然科学的进化论假说,和属于社会科学领域的‘社会达尔文主义’区分开来。” 

“生物进化论在当时是一个全新的科学假说,” 

丁林一再说达尔文进化论是一个“科学假说”,完全是一副神创论者的口吻。进化是一个科学事实,达尔文进化论则是一个科学理论,在连教皇也承认进化论不仅仅是“假说”的今天,丁林竟然还在宣扬进化论是个假说。


 “并不是布莱恩为了宗教而有意混淆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的概念,而是当时从达尔文到一般科学家,从生物教师到普通民众,都没有能力对这两种学科作严格区分。直到1944年Richard Hofstadter以后,社会达尔文主义才被清楚划分出来,成为社会科学的一部份。布莱恩所批评的,正是达尔文不应该把人类社会的问题和动物进化问题完全混为一谈。他引用了达尔文1871年在伦敦发表的《人类的衰落》(The Descent of Man)中的论述,……” 

把达尔文的名著《人类的由来》称做《人类的衰落》,说明丁林一则英语水平低下(descent原意为“下降”,引申为“世袭、传代”,并没有“衰落”的意思),二则对达尔文的生平、事迹、学说一无所知。可笑的是《世纪周刊》的各位编辑竟然没有一个人听说过“人类的由来”,没有一个人发现这个贻笑大方的常识性错误。布莱恩引的那段话中,达尔文只是指出了文明的发展、医学的进步使得自然选择对人类的作用减少,人类的遗传质量下降这个事实,并没有鼓吹就因此应该消灭人类中的弱者。事实上,达尔文从来就没有“把人类社会的问题和动物进化问题完全混为一谈”。所谓“社会达尔文主义”乃是斯宾塞在达尔文之前就已创立,达尔文本人从来就是反对的,当时也有许多生物学家反对这种学说。说从达尔文到一般科学家都没有能力对这两种学说做严格区分,又是一个对达尔文学说一无所知的妄人的胡言乱语。Richard Hofstadter是美国历史学家,我不知道丁林说到1944年才由他将社会达尔文主义清楚划分出来是什么意思,我想大概又是他从哪里打听来的“细节”。 

 “布莱恩强烈谴责社会达尔文主义‘不道德’,指责这样的‘进化理论’,把‘丛林法则’引入社会,只谈弱肉强食而从来不谈人的合作,指责它把带有种族歧视、贫穷歧视、对弱势群体歧视的所谓‘优生’,作为人类适应自然的唯一方式。支持布莱恩的保守教派领袖(如William Riley 和 Billy Sunday) ,在当时也表达了类似的看法。” 

丁林不知道或有意隐瞒的是,达娄同样反对社会达尔文主义,同样反对当时在美国盛行的“优生学”运动,批评优生学运动侵犯了人权(他的这个立场,使得当时提倡优生学的几位美国著名生物学家不愿为猴子审判作证)。在这一点上,布莱恩与达娄并无不同,只不过,达娄清楚地将达尔文主义和社会达尔文主义区分开来,而布莱恩乃是把社会达尔文主义当做反对达尔文主义、反科学的借口,直到今天,这也还是神创论者的一个借口。其实当时提倡优生学的主要是遗传学家,当时的遗传学课本也都宣扬优生学,按丁林的逻辑,遗传学也应该被禁教才对。 

“不能说这样的‘科学教育’,和南方种族隔离制度的顽固,就完全没有关系。一个含糊不清的进化论,给种族主义打了一剂强心针。” 

那么为什么反对进化论教育最厉害的,恰恰是实行种族隔离制度、种族主义盛行的南方,而不是北方? 

 “在达尔文本人其实都很困惑的情况下,出现科学研究的一时歧途、出现这样的课本,是‘正常’的。而能够敏锐地指出其中存在的问题、能够在科学至上、新学科风靡一时的时候,提出潜在的道德问题,却需要勇气。尤其是在美国,冒‘反科学’、‘反言论自由’之大不违,更是需要加倍之勇气。” 

达尔文本人并不困惑,达娄等人也不困惑,倒是布莱恩之流为了反科学、反言论自由而有意混淆了二者的区别,可笑的是今天的中国“自由”主义者竟然为这种人涂脂抹粉。


“他们后来在法庭上被定有罪,戴洛律师做的,是以他的辩护使两名被告免受死刑。他的整个辩护,九九归一,就如著名法学教授菲力普.约翰逊( Phillip Johnson)后来总结的:‘是自然法则使他们这样做的,是进化论使他们这样做的,是尼采使他们这样做的,所以他们不应该为此被判处死刑’。他在法庭上辩解说,‘谁应该受到指责?大学应该比他受到更多的指责;这个世界的学者们应该比他受到更多指责;这个世界的出版界应该比他受到更多的指责。尊敬的法官,由于大学里教给他的哲学之过错,就把一个19岁的男孩吊死,这很难说是公平的。’戴洛的辩护成功了。由此可见当时社会达尔文主义学说风行的程度。具有嘲讽意义的是,仅仅一年以后,戴洛却又成了‘捍卫科学教育’的英雄。” 

丁林对里欧波德和罗伊伯案(The Leopold and Loeb Trial)的介绍,完全与事实不符,为了丑化达娄,不惜向臭名昭著的神创论者菲力普·约翰逊取经,到了公然捏造事实的地步。对此案感兴趣者,可参看以下网页介绍:http://www.law.umkc.edu/faculty/projects/ftrials/leoploeb/leopold.htm 

里欧波德和罗伊伯并不是在法庭上被定有罪,而是达娄建议他们服罪,这样的话不受死刑的可能性比较大(如果以精神失常为由不服罪,由陪审团决定是否处死刑,如果服罪,则由法官决定,而达娄认为他对说服法官比较有把握)。达娄在法庭上发表了长达12小时的演说,并不是在为他们的罪行开脱,而是请求法官的怜悯,其演说的主要内容是控诉死刑的残酷,剖析导致犯罪的家庭、社会因素,请求给两名只有18岁的男孩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美国法庭上最著名的演说之一,连法官都被感动得流泪,感兴趣者可到下面网页看这个演说的主要内容,丁林的“九九归一”是否谎言,一见可知:http://douglass.speech.nwu.edu/darr_b17.htm 

达娄在为两名男孩求情时,虽然提到尼采的超人学说是导致这两人犯罪的因素,但是他本人并不赞同这种学说,而称之为疯子的学说。丁林由此说达娄是社会达尔文主义者,也是个谎言。顺便说一下两位男孩的结局:罗伊伯在1936年被同监狱犯人杀死。里欧波德在牢中掌握了27门外语,在监狱学校担任教师,在监狱医院工作。1958年服刑34年后获释,移民波多黎各,获得硕士学位,在学校教数学,在医院和教堂工作。1971年去世,留下遗愿献出角膜。 

 “而且,戴洛律师并非不知道,所谓‘言论自由的公民权利’和青少年教育问题,是有一定区别的。在里欧波德和罗伊伯案的法庭上,戴洛曾经表示,他支持芝加哥所在的伊利诺州在一年之前的一项法案,该法案禁止未成年青少年阅读有犯罪内容的故事。因为,戴洛律师说,‘这正是他们产生这样一种思想和生活的原因’。他那时也并不把限制青少年阅读的范围,看作限制‘思想自由’。戴洛的立场态度之多变,是进入现代社会之后,在一部份追赶新潮的人中间的常见现象。” 

向青少年进行科学教育和限制青少年阅读有害读物,乃是完全不相干的事,丁林自己把二者混为一谈,却嘲笑达娄立场态度多变,实在是莫名其妙。 

“在对于公立学校进化论教育的考察中,我们可以看到,它的某些重要内容是‘明显侵犯公众利益’的。而戴洛律师和当时的大多数人,不仅对于向青少年推行社会达尔文主义的危险性缺乏应有的警惕,而且他们自己也是把它作为‘进化论科学’照单全收地接受下来的。在为谋杀者罗伊伯辩护的时候,他就坚持,罪犯不应该为自己的谋杀负责的原因之一,是因为他的犯罪来自于遗传” 

再说一遍,达娄虽然提到了社会达尔文主义对犯罪分子的坏影响,但并没有把社会达尔文主义当做进化论科学接受,更没有以之为由为罗伊伯做无罪辩护(否则他为什么建议罗伊伯服罪?),这些都是神创论者捏造的谣言,以之做为反对进化论教育的借口。 

 “今天,我们看到有些中文译文称他们是‘原教旨主义’者。假如仅仅从翻译的角度去看,也许不错。但是基于这个词在今天普遍含有过分激进的意义,这个译法对这里的情况似乎就有些不准确。事实上,美国保守的南方人,绝大部份在这个问题上是温和的。进化论教学在南方顺利展开,就是一个证明。” 

“这个案子很容易给生活在美国之外的人一种错觉:是宗教和科学在争夺教育阵地、布莱恩和南方的保守民众是想以基督教‘创世说’来取代进化论教育。其实并非如此。因为他们根本做不到。” 

是否“想”是一回事,做得到做不到是另一回事,不能把“做不到”做为他们不“想”的理由。只要稍微关注一下美国的新闻,就知道美国乃是神创论的大本营,狂热的基督教原教旨主义者挑起了一次次争斗,试图阻止美国公立学校教进化论或同时教神创论,通过了多项法案,打了多次官司,这些都主要是在落后的美国南方进行的。直到1999年,还因为堪萨斯州教育委员会将进化论从该州教学大纲中删除,而轰动全国。要对美国形势无知到何等程度,才会教训生活在美国之外的人说 “其实并非如此”!


“戴洛律师是经巴尔蒂摩太阳报的名记者曼肯介绍而介入此案的。曼肯一开始给戴洛定的策略,就是把布莱恩‘做成个傻瓜’。” 

第一,达娄不是经孟肯介绍而介入此案的。孟肯在采访时曾问过达娄是否有介入此案的打算,而达娄回答说,他没有这个打算,因为他已经宣布退休,而且ACLU 也不会雇佣他这种有争议的人物当律师。在知道布莱恩介入后,达娄才和曾经担任布莱恩助手、但对布莱恩同样深恶痛绝的另一名律师梅隆(Dudley Field Malone)一起发表了公开声明,表示愿意免费担任辩护律师。(pp.100-101)ACLU也不想要他们,但是斯考普斯自己选择了达娄和梅隆。第二,孟肯不是达娄的导师或顾问,所以他不可能为达娄制定什么策略,达娄做为全美首屈一指的大律师,也不可能让一名记者为他制定策略。达娄的策略也不是把布莱恩“做成个傻瓜”,这个“阴谋论”不知丁林从哪里得来的幻想。

 
“在中世纪,科学是神学的婢女。自从科学和神学分道扬镳,当代科学和宗教就在回应着人类不同精神领域的需求。科学寻求的是知识,宗教寻求的是意义。宗教不能代替科学为现实世界提供方案,同样,人类向宗教寻求的回答,科学也永远无法代替。布莱恩的历史局限,在于他有时试图让宗教越过这条界限。而事实上,人们在处理科学问题的时候,也有同样的倾向。社会达尔文主义就是一个例子。在科学昌明、技术猛进的现代社会,西方宗教在人们生活中越来越倾向于多元共存、倾向于宽容和人道。面对人类精神世界不可穷尽的需求,当代西方宗教开始表现得谦卑,而科学倒反而常常是傲慢的。这种傲慢潜藏着一种极大的危险:科学有可能失去它的道德中性而沦为恶势力的婢女。今天我们重新审视77年前的猴子审判案,听到布莱恩当年所发出的警讯了吗?” 

丁林最后总算彻底暴露了一位无知无畏的反科学妄人的嘴脸。人类向宗教寻求的答案,例如人从哪里来,科学早已有了明确的回答,只有反科学的宗教狂热分子才会自命先知,以“人类向宗教寻求的回答,科学也永远无法代替”为由排斥科学的答案。科学不是人,本身没有什么“傲慢”不“傲慢”的。如果科学揭露的冷冰冰的事实戳穿了某些宗教狂热分子的谎言,而要大叫科学“傲慢”,那不是科学的过错,科学更不会因此沦为恶势力的婢女,反倒是揭露恶势力的利剑。丁林究竟想让我们听到布莱恩的什么警讯?编造一套谎言混淆视听,禁止、限制科学教育?




转自http://xinu.jinbushe.org/index.php?doc-view-7674.html 



2014年10月21日星期二

桑杰嘉:从一张照片谈西藏政府外交部的沦陷


读中国大陆官方文书的读者都知道中共在谈到西藏时有几个概念是万能无比的,如:“自古以来”、“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地方政府”、甚至双引号也是。这些“概念”可以掩盖掉,应该是删掉所有的历史史实。特别是西藏加上这些“概念”和符号,一个活生生的国家就可以被吞并,而且,可以成为光明正大地殖民统治的理由。

本文从一张照片讲述中共如何利用这些“概念”和“符号”篡改西藏历史,篡改过程中又无法自圆其,矛盾百出的情况,主要谈中共非法入侵西藏之后如何阴谋策划剥夺西藏政府外交部外交权的经过,当然,这只是冰山之一角、沧海之一粟。不过读者可以从中可以知道中共非法侵占西藏的历史事实。

最近读中共编纂的《西藏自治区外事志》其中《管理》部分是我要和大家谈论的部分。该书刊登有一张旧照片,其实这张照片之前在流亡藏人著作中出现过。是藏历水蛇年7月28日,1953年9月6日中共“合并”,应该说以合并之名,实为吞并西藏政府外交部(藏文称喜嘉列康——外国事务部既外交部)的照片。照片顶部有藏文和中文写有:“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外事帮办处与西藏政府外交部(局)合并仪式纪念”,藏文还写有西历和藏历日期。


 
 


《西藏自治区外事志》介绍道: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外事帮办处与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合并仪式纪念”。很有文章,西藏政府是“地方政府”,把西藏外交部矮化为“局”,告诉读者,西藏不是一个国家,然后,外交局加上双引号——是“非法”的。

在《管理》中是这样描述西藏外交部:“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在英国的唆使下,西藏地方政府宣布成立非法的‘外交局’,民国政府不予承认。”而且,更有意思的是西藏外交部“1953年被西藏地方政府撤销。”、 “1953年1月十四世达赖喇嘛提出撤销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9月,经中央同意,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人员并入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合并后的机构名称是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公处。”



西藏外交部到底是不是“非法”?如何“撤销”?撤销之后又怎么“合并”?《西藏自治区外事志》编纂者们说来说去,最后还是说不清楚。但是,事实总会是事实,纸毕竟无法包住火,怎么篡改还是改变不了历史事实。

有关西藏的外交事务,我们先从西藏历史看,西藏历代政权非常重视外交事务,吐蕃王朝著名的赞布(国王)松赞干布在七世纪开始在吐蕃王朝中建立了完整的对外机制,当时九大伦(大臣)中的三个伦——大、中、小公伦是主管对外事务。西藏历史记载:“公伦犹如父亲的工作,勇敢地面对一切外部事务,或者并非无能耐者,而是承办重大外事者,被称为公伦。公伦大小等级之分和秘书处,以及不同的“东图”的界限。”如噶尔东赞域松是松赞干布时期非常有名的公伦(外相),出征尼泊尔、唐朝等国,是才华盖世的外交家、军事家,其家族为吐蕃称霸中亚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吐蕃历代外相在吐蕃和唐朝多达九次国事谈判以及划界等对外事务中扮演了非常重要的角色。

吐蕃王朝结束后的割据时期,各王国的外交事务有统治者直接掌管。西藏甘登颇章政权建立后,西藏外交事务由噶厦掌管。到1942年甘登颇章政府正式成立喜嘉列康既外国事务部——外交部,并有噶伦(部长)全权负责,一直到1953年中共以“合并”之名吞并、夺取外交权为止西藏外交部掌管西藏外交事务。

有关西藏近代外交事务西藏作家嘉央诺布有研究:“二战之前,所谓 “护照”具备了签证及旅行证件两种功能,西藏政府颁发给外国游客护照(即签证)的最早记录是在1688年,那是发给一个名叫约翰.霍瓦南斯(Hovannes orJohannes)的亚美尼亚商人。 1780年西藏政府给印度总督沃伦.哈斯廷斯(WarrenHastings)的使者普伦吉尔.高桑(Purangir Gossain)签发了一份护照 。

自1912年以来,西藏政府也正式颁发护照给那些要到国外的西藏人。1921年西藏政府批准了其有史以来的第一次珠峰探险队的入境和探险申请。来访的英国外交官查尔斯.贝尔(CharlesBell)在拉萨写道:“我从西藏政府那里收到了官方正式的攀登珠穆朗玛峰的许可证明。” 护照有时是发给从事科学工作的探险人员:如1939年发给人类学探险家谢弗(Schaeffer)的护照,1949年发给人种学考察专家图斯(Tucci)的护照,以及1924年发给植物学家弗兰克.金顿.沃德(FrankKingdon Ward)的探险许可护照。”(见原件图4)


《西藏的地位》记载:“1942年,西藏政府成立外交部,负责一切外交有关的事务,负责人不仅具有大臣地位,直属噶厦领导,而且不同于噶厦,它可以直接与西藏大会进行接触。表现了西藏对国际外交事务的重视。由此外交部成为西藏与外国政府代表进行联繫的唯一合适的管道。 ”

《西藏主权独立的历史事实》中指出:“1942年西藏政府在边境小镇亚东向美国总统罗斯福的两位特使签发了入境许可签证。老、小洛厄尔.托马斯于(LowellThomas Jr. and Sr) 1949也在边境亚东获得“西藏护照”。小托马斯(Thomas Jr)在回忆当时获得入境许可签证时写到:“当达赖喇嘛政府的护照展示在我们面前时,想到那么多西方探险家因为无法获得这个文件而最终未能到达拉萨时,意识到这个文件有多么珍贵难得。”

第一本现代意义上的西藏护照是1948年签发给西藏贸易代表团的护照,护照上有个人资料,照片以及签证页等。它是以1915年国际上通用的单页折迭式护照为蓝本制作而成。英国,美国和其它七个国家给这本西藏护照签发了签证和过境签证。”当时的代表之一的夏格巴的护照现存在印度北部达兰萨拉为最有力的证据。(见图5)

  

西藏外交部并曾与英国、美国、尼泊尔、独立后的印度和中国建立了外交关系。尼泊尔早在1856年已经在拉萨设立了外交使馆,中国于1934年设立外交使馆,而英国则于1936年设立。1947年3月23日,西藏外交部官员作为西藏国家的代表,出席了在印度召开的亚洲国家关系会议,该会议探讨了二战后亚洲的地位问题。西藏也派外交代表出席1948年召开的亚非会议。

1949年11月2日西藏外交部给“毛泽东先生”发了一封信(实为外交照会),该信解释了西藏作为宗教国家,自古就是一个独立国家的事实。该信并要求共产党的领导人“下严格的命令”,使他的军队不会越过藏中边界进入西藏领土。信中还对早期被中国非法吞并的领土问题提出交涉 “......等中国内战结束以后,西藏政府希望和中国重新谈判解决历史遗留下来的领土问题。”

再看中共入侵西藏后阴谋策划夺取外交权的过程,从而也对中共非法侵占西藏、剥夺西藏政府权力的过程有所了解。

由于西藏在历史上是一个独立主权的国家,中共非法入侵后千方百计以各种理由剥夺西藏政府的权力。在外交上,中共当时的第一任务就是夺取西藏外交部的外交权,既中共称“收回外交权”。但当时的局势限制中共赤裸裸地剥夺西藏政府的权力,中共以所谓《十七条协议》为幌子,刚开进西藏首都拉萨没有足够的力量全面控制西藏。对此杨公素直言道:“从1952年到1953年一年多时间与西藏分裂分子作公开斗争时,中央工作人员同解放军集中力量谋求在西藏站住脚的时候,执行中央统一对外的规定就提不上日程。”事实上,1952年到1953年西藏人和中共之间根本没有什么公开的斗争,不过,中共确实没有全面控制西藏,脚还没有站住,所以是“集中力量谋求在西藏站住脚的时候。”不是非法入侵,还有“站不住脚”的问题吗?

因此,也就有了《西藏自治区外事志》所称的:“1951年7月底,西南外事处处长杨公素奉命率外事干部十余人,从重庆启程进藏。1952年1月,中国共产党西藏地区工作委员会外事处成立,杨公素任处长,杜子毅副处长。由于情况特殊,未对外公布。

杨公素也称:“外事处尚不能对外公开——”,他承认,西藏的对外事务也完全不同与中国其他地区。因为中共非法占领西藏之后要处理的是一个主权独立国家的外交事务,所以,“就不同内地一纸宣言废除就可了事”。需要东藏西躲,隐名埋姓,阴谋策划。

经过一段时间的策划后中共终于找到了非常“巧妙”的办法, 剥夺了西藏外交权,实现了中共外交人员的“第一任务”,既上演西藏外交部与帮办处“合并”之戏公开夺取了西藏外交部的外交权,并向外界公布。因此就有了西藏外交部与中共帮办处举行合并仪式纪念照片。

所以《西藏自治区外事志》说:“1952年9月6日,外交部指示将中共西藏工委外事处改称中央人民政府驻西藏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室,对外公布——并与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合署办公。”

中共之前躲躲闪闪,此时能对外公布的主要原因是1953年8月印度与中共避开西藏外交部在外交上做了一次买卖,“将印度政府驻拉萨的代表改为总领(作为对等中国在印度孟买设总领馆)”。中共直接插手西藏外交事务获得印度的默认后,以“合并”的名义,公开吞并了西藏外交部 。

据杨公素的说法中共的策略是:“1954年签订中印协定后,才准备撤销它的外交局,与外事帮办办公室合并。原来外交部的意见是采取稳妥方式,第一步,先由外事帮办办公室与其外交局合署办公,后噶厦同意撤销,准其外交局并入帮办办公室。——噶厦方面不得不将其外交局撤销。”

由于中共与印度的外交买卖1953年做成了,所以,中共提前“吞并”西藏外交部。为什么中共口口声声说西藏外交部是非法的,又不能直接关闭西藏外交部?因为,西藏独立时期外交事务由西藏外交部负责,印度和尼泊尔等还在西藏首都拉萨设有外交使馆,更主要的是中国对西藏外交事务一窍不通,且没有任何外交历史资料在其手中,中共公开关闭西藏外交部当然不是上策,所以必须要上演了“合并”这幕戏 。

杨公素在其书中承认了对西藏外交事务的盲点:“——这是一张1914年英国人阴谋强占中国领土与藏方私下交易的一张图,我们是第一次见到这张真图。—— 我们询问除此图外,有没有其他文件、条约或文书等,他们一口否认有任何文件。事隔十来年后,我却在一本英国人写的书中发现了1914年英藏秘密划“麦线”的双方换文和他们签订的商约。因为这两个文件为国内研究西藏地方对外关系所罕见,所以我乘此机会把它们翻译出来,作为参考文献。”

另外,中共利用藏人在其外事机构工作也能说明以上的观点:“西藏地方原外交局局长老索康已死,其副局长柳霞担任中央外事帮办办公室的副帮办,外交局原有人员除少数外,都参加了帮办办公室,其中有桑都仁钦,他原在外交局负责与印度驻拉萨机构联系,他来帮办办公室在二科工作,仍然负责与印度总领事馆联系。我们吸收拉萨市长参加帮办办公室负责尼泊尔工作的三科,以后发生有关尼侨纠纷时,拉萨市长得接帮办办公室的意见执行。原外交局交来大批藏文文件,同时我们已着手调查了解中印边界问题,帮办办公室成立了一个资料研究室,除了懂藏文的汉族干部外,原外文局的恰巴亚杰,当刀,登增降村等都参加资料研究室的工作。”

中共以强迫签订的所谓《十七条协议》为由“合并”之名剥夺了西藏外交权,但西藏政府外交人员也对中共要求收复西藏疆域失地。“同时也看到噶厦虽然同意中央统一对外但同时又给中央政府出了一个难题,就是要求中央收复它所谓的失地。”当时,中共最关心的是全面非法占领和控制西藏,根本不关心西藏失地。1954年4月,中印度就西藏与印度关系谈判时,中共高层明确了这样的观点:“在一次会议上,周恩来总理针对西藏噶厦提出要收回失地一事,说明这次中印谈判只谈业已成熟的悬而未决的问题,边界问题现在情况还不清楚,这次不能谈。”

总之,阴谋剥夺西藏外交权是中共非法侵占西藏之后如何从西藏政府手中夺取政权的缩影。由于中共需要欺骗世人、掩盖非法入侵西藏的事实,所以,不能承认西藏独立主权的事实,又要面对西藏政府的事实存在以及西藏外交部握有外交权,还有中共外交人员对西藏外交事务基本上是一无所知,也没有任何外交资料等。面对这样的局面,中共最拿手的是阴谋加厚黑厚道,把白的说黑,黑的说白。最后,还把西藏政府外交部吞并的事推倒达赖喇嘛头上——“1953年1月十四世达赖喇嘛提出撤销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问题是“撤销”了的外交部是如何“合并”?《西藏自治区外事志》没有回答,也不可能回答。

因此,《西藏自治区外事志》先说西藏外交部“非法”,然后说1953年1月“撤销”了,又说1953年9月“合并”、“合署办公”了,还有“西藏地方政府‘外交局’人员并入中央人民政府代表外事帮办办公处”、感觉又不是把西藏外交部“合并”,而只是把“‘外交局’人员并入”等等离谱的说法。其实《西藏自治区外事志》编纂者们也有他们的难处,一方面要坚持西藏不是一个独立的国家的立场,一方面又要坚持西藏外交部“合并”的说法以及这张照片的“真实”性。总之,要编造谎言,篡改历史事实。所以,既编不圆也篡不全了。



2014年10月13日


资料来源:
《西藏自治区外事志》2005年中国藏学出版社出版。
《西藏的地位》台湾雪域出版社出版。
《西藏主权独立的历史事实》作者嘉央诺布。
《沧桑九十年——一个外交特使的回忆》作者杨公素。



转自民主中国 http://minzhuzhongguo.org/ArtShow.aspx?AID=45542

2014年10月19日星期日

曹长青:中国知识份子的百年误区


世界大战笼罩、共产主义瘟疫弥漫的血腥的20世纪就要结束了。当全世界大多数国家都高举民主的选票要迈进21世纪的时刻,中国,这个人口最众多的国家,这个当年亚洲的第一个共和国,竟和本世纪开始的时候一样,仍是独裁专制的国家。

一百年来,中国知识份子在呐喊、奋斗中苦苦地追求、挣扎。几代人花了一百年,转了一个圈,不仅回到原地,更面对比清朝更独裁的统治,比清朝时更劣质的民众。中国人既没有获得自由,中国也没有真正强大。

问题究竟出在哪里?我认为最根本的是三个原因:第一,中国知识份子一直强调大众劣质,不配民主。第二,中国知识份子一直在高喊那个貌似最有道理,喊起来最响亮、最理直气壮,但其实是最错误、最误导、最反动的口号:爱国主义,使中国强大。第三,中国知识份子一直拒绝走西方式的民主道路,对西方文化价值的认同从来都不坚定。中国一有和西方国家的利益冲突、中国人在西方社会稍遇生存逆境,都能引起那些曾响往西方的知识份子对民主制度的怀疑,对西方文明价值的否定。

仅从百年来中国最优秀的、最能代表中国文化人思想历程的那些著名知识份子的主张里,我们就可以清楚地看出上述三种倾向。

●新民:民主的基础


和康有为一起参加戊戌变法,以思想敏锐、文字犀利、创办杂志、鼓动风潮,并以宏文“少年之中国”等而影响了一代人的梁启超,认为中国人愚昧无知、一团散沙,这种民众素质,根本无法实行民主,只能靠中央集权,重振经济和教育,等培养出高质量的“新民”後再建立共和。所以他主张君主立宪的开明专制。

梁启超曾在日本住了14年,并三次访问美国。但美式民主给他的印象是,选举太频繁,太注重选民的短期利益。美国的华侨让他再次看到中国人的劣根性:自私、不团结,不问政,勾心斗角。他由此得出结论,这样的民族,没有实行民主制度的资格。他写道:“中国人该忘掉庐梭和华盛顿,应该记起自己古老严厉但有效的法家传统。”於是他和康有为一起更坚定地保皇。

“新民说”曾被广泛认同。对中国民众劣根性持深刻批判态度的鲁迅当然也呼应“新民说”,也认为中国人不可以实行民主,连“代议制”(国会制度)他都反对。

曾主张全盘西化的思想家胡适,在1932年他主编的《独立评论》的创刊词中也说, “目前在中国提倡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等理论,不但无益,而且有损。”

梁启超们并不是不要民主,但以他为代表的(至今仍很有市场的)这种先在专制统治下塑造出“新民”,然後再走民主道路的理论,有两个根本的错误:

第一,它不承认天赋人权。西方思想家认为“人权”是“天赋”的,就是强调它的绝对性,强调对它的拥有和使用都是没有先决条件的,任何统治者都不可以用任何藉口来剥夺这种权利。

人权的核心是政治选举权,它是不可以根据社会环境好坏而任意给予和收回的;它是属於每个人自己的,和贫富、种族、性别、学识等等都没有关系。从这个理论出发,才能产生民主选举的制度。天赋论表明,民主制度是没有先决条件的,在任何社会环境下都可以实行。

美国在二百多年前建国时,无论物质生活水准和大众的文化程度都并不比今天的中国高,但他们成功地开始了民主制度。

现在印度的文盲比例是47%,中国大陆是17%。印度的经济和物质生活也低於今天的中国,而印度的民主选举已经实行了半个世纪。

再看南非,白人至上者曾以种族低劣拒绝黑人的选举权力。今天南非的犯罪率仍是美国的50倍,每三分钟就有一个女性被强暴。南非的经济也远落後於今天的中国。但即使这样的社会条件,在种族歧视制度结束後,南非也成功地进行了多次全民选举。

第二,“新民论”无视了这样一个严重的事实:只要专制统治者可以收回人民的政治权利,他就可以永远不再把这种权利还给人民。历史从来都证明,没有任何专制者会主动把权利和权力还给人民。那时候再哭民主,就和这一百年一样,束手无策。

统治者用为民众谋温饱为由,剥夺人民的政治选举权来保持专制统治,理所当然符合他们的逻辑。但知识份子主张“新民说”,谋求在开明专制下进行改革,结果是自觉不自觉地站到了统治者的一边,使专制有了继续存在的理论基础,结果“开明专制”一定变成永久的专制。

孙中山当年提出民主三阶段:“军政”、“训政”,成熟时才实行民主“宪政”。结果,他的国民党继承人蒋介石到死都实行专制的“军政”,最後把权力传给了儿子,和皇帝一模一样。台湾今天走向宪政,并不是由於蒋家父子的“军政” “训政”塑造了“新人”之後才产生的,而是人民反抗专制的结果。

梁启超倡导“新民说”时,文盲占中国人口的85%,今天,已降到了17%。中国的“精英们”还在以中国人多,素质差,拒绝实行民主选举制度。於是民众劣质,不配民主,成了专制者永远拥有权力的“灵丹妙药”。

但即使民众劣质,但小偷也不会选强盗做总统,大猩猩也会举起脚投和蔼的饲养员的票。在民主选举的制度下,人民可能选出极差的领导人,但人民更有权利、权力和能力再淘汰他们。选谁不重要,重要的是选的权利和权力在人民手里。既不是毛泽东选华国锋、邓小平选江泽民,也不是蒋介石选蒋经国。

一百年来,统治者用权力,知识份子用理论和舆论,都在做同样的事:剥夺人民的政治权利。於是无权者们永远无权。

●强国:首要的目标

清王朝被推翻後,中国知识份子纷纷把眼光投向外国,寻求新的思想。这期间最重要的一个启蒙者是严复,他从英国学习归来,致力於介绍西方思想,翻译了赫胥黎的《天演论》、穆勒的《论自由》、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和史密斯的《原富论》等八种主要的西方著作。严复介绍西方思想的目的是为了促使中国迅速强大。

西方思想家强调自由思想,是把人作为目的,人的自由作为终极目标。而国家强大只是在独立、自由、强大的个人基础上的副产品。奠定美国民主基础的《独立宣言》,没有一个字谈到要把美国建成强大的国家,全篇主要是谈个人的权利和自由。但美国却成了当今世界唯一最强大的国家。道理很简单,只有独立的个人,才会有独立的国家;只有自由而强大的个人,才可能结出繁荣而强大的国家这个“果”。

但在严复们那里,却是因果倒置,自由思想变成了手段,成了建立强大国家的权宜之计。因此他把《论自由》书名改成了《群己权界论》。

严复的强国论颇引起共鸣。当时一批著名知识份子都认为强国比民主更是当务之急。如钱瑞升、丁中江、蒋廷黻等,都主张在中国实行德国式的独裁统治,认为只有高度集权,才能在最短的时间内把中国建成强国。当时小学考试有道选择题,“最好的制度是君主,民主,还是独裁?”正确的答案竟是“独裁”。

今天被海峡两岸政府都推崇的孙中山,当年倡导的“三民主义”,其核心内容“驱除鞑虏,恢复中华(民族主义),建立民国(民权主义),平均地权(民生主义)”,重点仍是国家强大,而不是个人权利和自由至上。

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冒出一批像陈独秀这样既年轻又才华横溢的知识份子。他们对传统文化深刻批判、毫不留情。五四运动虽然喊出了“民主”和“科学”,但民主仍是作为强国的手段而被强调的。当他们发现民主效率低,不能迅速强国时,民主就被独裁的口号所代替了。所以,高举“爱国主义”旗帜的轰轰烈烈的五四运动,既没有救了国,更没有救成人。

而建立在集体主义基础之上的共产主义,和国家大於个人的中国传统文化的结合,就把强国和国家至上的理论发展到了顶峰,彻底消灭了个人价值,人完全成了专制政权下的奴隶。

这种为了国家强大而先牺牲个人自由的思路,至今仍然像春药一样使许多中国知识人兴奋。当今的“新权威主义”、某美学家提出的“先经济发展,後个人自由”等,都只不过是炒已经失败的前人的冷饭而已。而这种“强国第一”“稳定至上”,连“军政”“训政”的阶段都不设定的理论,到底还要让罪恶累累的共产党统治多久呢?中国到底要强大到什麽程度,中国人的素质到底要提高到什麽水平才配享受民主呢?

1989年的天安门运动,主旋律仍是“爱国主义”。这个诋毁个人主义的口号泯灭了无数次民主的萌芽。所以,无论是以前,还是今後,任何高举“爱国主义”大旗,而不以人为出发点和终极目标的运动都注定会失败。

●西方制度:不符中国国情


在中国近代史上主张全盘西化的呼声,最终都被东方文化特色、民族主义等浪涛所淹没。所谓西化,主要指建立在尊重人的政治权利之上的民主制度,和建立在个人主义之上的文化价值。与东方的国家、集体至上相反,西方的这种制度和这种文化价值的取向,都是以人为中心的。所以说,西化就是人化。那些认为中国不适合西化的理论,就等於说中国人不配人化。

以胡适为代表的少数几个主张“全盘西化”,走英美道路的知识份子,也有时不够坚定。胡适提倡“全盘西化”,後来在压力下改为“充分世界化”。他曾去过一趟苏联,看到列宁史达林的集体农庄後,回来就倡导社会主义救中国。在《独立评论》的发刊词中,胡适说,“短时期的专制反可成为达到民主政治的途径。”1926年胡适还宣称,“18世纪的新宗教信条是自由、平等、博爱,19世纪中叶以後的新宗教信条是社会主义。”(胡适在1953年曾公开忏悔当年认同社会主义是“犯了错误”。)

从文化上,胡适也时有在中国和西方两面摇摆的情形。胡适在康乃尔大学求学时曾用英文写了《中国之婚俗》一文,投给校刊发表,内容竟是为中国的包办婚姻辩护。胡适本身就是父母包办婚姻的受害者,但他的文章却洋洋洒洒论述父母包办“早婚”的四大好处,并批评西方的自由恋爱是不堪忍受的习俗。

胡适抵美第二年,准备写一部英文书,书名拟为《为中国社会制度辩护》,目录已列好,包括“祖先崇拜”、“家族制度”、“婚姻”、“妇女地位”等十个章节。

曾经非常崇拜西方的新潮诗人徐志摩,来到美国後,在哥伦比亚大学写的题为《论中国妇女的地位》的硕士毕业论文,全篇是为封建社会中的中国女性地位辩护,说纳妾对妻子并不是侮辱,强调中国女人一直和男人平等,并为丑陋的“缠足”辩解说,“西方妇女流行的束腰又比中国的缠足好多少?”

与胡适、徐志摩这种对中国人骂中国文化,对西洋人捧中国文化的情形相反,精通英文的林语堂则在他的英文著作《中国人》中对中国传统文化严厉批判,对中国人的“消极避世” “超脱老滑” “因循守旧”的习性毫不留情地嘲讽。但回到中国後,林语堂为国人演讲时,则把他在《中国人》中所鞭挞的东西大加赞扬。在《啼笑皆非》“时变篇”中,林语堂猛烈谴责西方“白种人”。

八十年代中期,由於开始接触到一些西方著作,一大批中青年知识份子又开始崇拜西方,响往蓝色海洋文明。但近年来,这种渴望西化的声音又开始被“东方特色”、“独特国情”和“民族主义”等口号取代。

为什麽一百年来中国知识份子总是这麽容易动摇对西方民主制度的信心,对西方文化价值的认同?我认为主要有这样几个原因:

第一,对西方的响往只是感性的,冲动的,而不是经过深邃思考後,发自骨子里、流淌在血液里的认同。虽然这种感性的呐喊也可以充满激情,但由於对西方价值的根基把握的不全面,认识的不深刻,因而这种激情往往会潮起潮落,经受不起挫折。

第二,把西方民主制度完美化。一旦发现西方制度中的弊病,就开始回头,要寻求比西方民主制度更好的第三条道路。共产主义已经是人类追求完美的一个恶果。在没有完美的人的地球上要求建立完美的制度本身就是行不通的。西人早已说过,如果没有专制,民主就是最坏的制度。

美国和其他西方国家的许多学者一直在批评现有民主制度中的弊病,也一直在寻找更好的制度。如果在西方这种资讯可以自由流通、思想可以自由交流,并且已经实行比专制要好的制度里,专家们仍研究不出更好的社会制度的话,那麽在资讯封闭,思想不可以交流的专制社会里,怎麽可能有人冥思出比现今西方制度更好的制度呢?即使苦思出来,也完全没有检验的可能,只能是闭门造车。

也就是说,当中国人还在赶牛车的时候,硬要强调汽车的弊病实在太多,他们一定要研制出既没有污染,又不出车祸,却比汽车更快的工具。且不说仅有赶牛技术的车夫,要研究汽车的弊病实在是强己所难,而汽车的弊端也只能在汽车里,在汽车的技术之上才可能研究明白。

中国人研究第三条更好道路的精神非常可嘉,但起码应该呼吁先让老百姓坐进能遮风挡雨的汽车里,这总比让民众们在牛背上硬挺著暴风骤雨,等待那个还没有影子的“第三条工具”要好。

第三,把西方某届政府、某个组织或某些人的行为和西方的民主制度、文化价值相混淆。印度知识份子也犯了这个毛病。由於印度当年曾被英国统治,就永远跳不出被殖民者的心态。他们除了实行民主选举制度以外,其他方面一味反西方,拒不接受西方市场经济等文明价值。这是印度至今仍很落後的原因之一。

中国驻南斯拉夫领馆被炸,在中国引起了一场反美浪潮。且不说领馆是被误炸,即使是被有意炸毁,那也只是美国这一届内阁的行为,既不是历届美国政府的行为,更不是全美国人的举动。它和美国的民主制度和西方文明价值都没有必然的关系。那种由於西方某届政府的某项政策对中国政府(还不是中国人民)不利就反对西方民主制度、否定西方文明价值的行为是一种弱智。

第四,来到西方就捍卫中国文化。很多当年在国内激烈抨击中国文化的人,来到西方也因不愿被西方人看低而捍卫起中国文化来。在捍卫中国文化的同时更生出对西方文明的抵触情绪。渐渐地,捍卫中国文化又和捍卫中国政府连在了一起。那种少数族裔的地位和边缘人的心态,导致他们盲目地单恋母国,最後连母国的专制统治者都一起认同了。

这种现象在华侨中体现更突出。就群体而言,大概没有任何一个地方的中国人比在美国的一些华侨更反美。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个群体比这个在美国民主制度的保护下,享受著西方的物质和精神文明,却强调中国人只配专制的群体更无耻。

第五,身在西方社会的人,由於自身所遇到的生存逆境而产生反西方情绪。首先,是歧视问题。世界上很少有哪个社会没有歧视。中国大城市的人对农村人、小地方人的歧视并不亚於白种人对其他族裔的歧视,而在美国的中国人对黑人的歧视远超过白人。即使歧视存在,也不是制度上的,更是遭到美国一致的道德谴责甚至法律制裁的。其次,由於语言缺陷带来生存困境,而导致痛恨西方。一个人不能流利地运用居住国的语言,自然找工作,谋生不易。这怎麽能是西方国家的错?没人请你到法国去,没人邀你到美国来,是你自己拼搏拿到护照,侥幸得到签证,又历尽千辛万苦获得绿卡。别人穿著铁底钉鞋在竞技场上赛跑,而且已经跑了好几圈,你拖著草鞋硬要挤进来比赛。赛不过就指责比赛不公平,却又不肯回到都穿草鞋,又和你在一个起点的人群里去比。所以这些人就只能一边难受,一边大骂西方。

第六,这是最遗憾的一条:那些发自内心热爱过西方文明,又有能力向中国介绍西方的知识份子们,却没有把精力用在研究西方制度、向中国人介绍西方思想上。

例如,胡适虽然一生绝大多数时期都相信只有西方文明能救中国,他死前的最後一次重要演讲仍主张全盘西化。但在晚年他却用了20年时间为中国古书《十三经》做注。很多人惋惜胡适这位思想家把生命耗费在这种其他匠人可以做的事情上,而没有去写更需要、更缺乏的传播西方思想的著作。

一直响往西方,教诲中国人不要读线装书,只读洋书的鲁迅,也没有拿出一本介绍西方思想的书。晚年他也像胡适一样,去整理国故。

一百年来,中国一直在“强调新民”,“高喊爱国”,和“抵制西方”这三个怪圈中循环。如果下一个世纪中国人还不能摆脱这三个怪圈的话,不管跋涉得多麽艰辛,都只能是原地踏步。


(载《争鸣》1999年12月号)



2014年10月18日星期六

曹长青:北岛和自由背道而驰



在美国要以军事手段推翻伊拉克独裁政权、西方舆论有分歧之际,一批被称为“左派学者”的中国人也连署了反战信。这封信迅速被阿拉伯半岛电视台播出,该台特意说明这是“来自中国人民的声音”。我不知道这封反战信到底在中国知识界有多大的代表性,但看到报道说,有好几位“署名者”已提出抗议,说他们的名字被盗用,他们根本没有参与签名(例如作家丁东、谢泳,山东师大教授王玮等十几人)。在这封反战信上署名的有诗人北岛,并没有看到他出来否认签名。如果北岛的名字不是被冒用的话,我一点也不惊讶,从北岛回国后的表现来看,他完全可能签这种名。

原名赵振开的北岛当年以组办非官方刊物《今天》,发表具反叛性的诗歌而闻名,以北岛当时写的“回答”为代表。他的名句是代著反抗激情的“我—不—相—信”。北岛的诗强调向往自由者要站起来,不要倒下以显出刽子手的高大,而挡住自由的风。这个时候的北岛,对追求艺术自由的一代中国青年是有代表性的。

当然,对北岛早期诗歌的艺术价值仍有争论,例如哈佛大学华裔教授李欧梵曾在给北岛诗集写的序中对《回答》这样评价:“我认为这只是几句口号,而不是诗。┅┅这几个字的挑战——甚至造反——的表情十足,令人想起了‘反权威、反封建’的教条语境,但是纯以诗的立场来读——至少从一个外界的旁观者而言——就有点索然无味了。”

●北岛写出诗就先送到马悦然那儿

八十年代后期,北岛出国了,一直到几个月前返回中国,他在海外呆了十几年,德国汉学家瓦格纳(Rudolf Wagner)认为北岛出国后写的诗没有长进,“基本上重复原来的意象,新的发展很少。北岛没有前进,许多中国作家也都是这样重复自己。”(《开放》1999年3月号,茉莉访瓦格纳)

北岛的诗之所以连早期的反叛激情都没有了,很大原因在于他把创作目标定为“得诺贝尔奖”。中国作家的作品有无瑞典文译本,几乎就成了是否能得到诺贝尔奖的先决条件。据诺贝尔文学奖评委中唯一懂汉语的马悦然说,他翻译了北岛所有的诗,北岛只要写出诗,就先送到他那儿,让他译成瑞典文(而不是出版给中文读者看)。北岛曾对旅居美国的一位中国诗人说,写作时要注意使用那些方便汉学家翻译的意像。

北岛为获诺贝尔文学奖,曾住在瑞典游说。虽然马悦然一直把北岛列为推选首位,但有些评委就是不喜欢北岛。虽然北岛信心满满,“诺贝尔文学奖候选人”的说法任人皆知,我曾听他亲口说诺奖公布之前,总有一群记者等着采访他。结果没想到让高行健撞上了大运,北岛的诺奖梦破灭。

熟悉瑞典文学院作业的人都知道,诺贝尔文学奖给了某国作家之后,一般在几年内不会再给同一国家的作家,尤其是那种“诺贝尔照顾奖”。可想而知高行健得奖对北岛的打击。一位旅居瑞典的中国人当时还特意给在美国的北岛女友打电话,让她劝北岛要想开,别寻短见。

●北岛的“悔过”深刻到什麽程度

得不到诺奖基本成了定局之后,十几年来一直以“异议中国诗人”身份在海外谋生的北岛决定回国了。当然,无论从怀念故土、和家人团聚等任何理由,北岛选择返回中国都是可以理解的,虽然得不到奖马上就打道回国,不再做“回不了国的异议作家”的举动太招眼了点。北岛更招眼的行为是,他在回到中国再来美国后,就发表了一个声明,宣布退出纽约“中国人权”,不再担任这个经常批评中共人权记录组织的理事。北岛要回国、要退出这个组织都是他的权利;但他采取公开发表声明的方式,明显是要做给中共看;公开明确表示他和异议运动“划清界限”。

近年从各种报道和周围朋友的经验得知,所有被视为异议份子的人回国,几乎全都被中共当局要求写悔过书,还得表示不再从事异议活动等。流亡美国的异议人士、中国人权另一位理事郭罗基曾撰文说,他提出回国要求后,纽约中共领馆逼他写“认识”悔过,被他拒绝了。结果他母亲病危等,他都没法回国尽孝。可想而知,北岛这位比郭罗基更高调地参与过异议活动的“中国人权”理事,起码会遭到类似郭罗基的待遇,只是人们不知道北岛的“悔过”深刻到了什麽程度,才获得了“通过”。

●“狗熊所见略同”

北岛回到北京后,很快就采取了“徐刚模式”。六四屠杀后以“民运精英”身份逃亡法国的中国诗人徐刚,后来得到中共“宽大处理”回国。他回到北京后,给《人民文学》写了长篇报告文学“梦巴黎”,把曾给他“政治庇护”、经济补助的法国描绘成一个充满乞丐、醉鬼、妓女和罪恶的黑暗世界,以此取悦中共当局。徐刚在文中说,他和法国流浪汉们一起聊天抨击法国。但知情者指出,徐刚直到回国时还不会一点法语,而法国土生土长的的流浪汉们怎麽会中文?这种“对话”本身就像编造的。

就徐刚等人以给中共写悔过信的方式而乞求政府宽大,得以回国的行为,我曾在美国《世界日报》发表题为“有尊严地回家”的长文抨击。构成难以置信的讽刺意味的是,北岛曾在电话里对我这篇文章高度赞赏,并跟我谈起他对靠写悔过书等回国行为的不齿。这是近十年前的事了。

今天,北岛在发表声明退出“中国人权”之前,是怎麽悔过才得到了中共的宽大,人们暂时还不清楚,但另一点却是显而易见的。北岛和徐刚一样,回到北京不久,就在官方《读书》杂志(2002年5月号)发表了题为“纽约变奏”的文章抨击美国。纽约在北岛的眼里,“黑鸟盘旋,好一副末日景象”;第一次坐地铁,“我差点儿被尿骚味熏晕了过去”, 并借用别人的口说,“纽约变了,以前纽约人是不谈钱的,如今一切都是赤裸裸的。”“真正的纽约人拒绝温情,都是冷酷生活的证人。”

北岛在文中还引述一位所谓中国画家的话说,他和纽约流浪汉们游行抗议时,遭到纽约警察镇压,警方使用马队冲进游行队伍,“警察抡起警棍”欧打。我在纽约住了十几年,每天看《纽约时报》,还从来没见到警察可以使用马队冲进示威人群随意欧打践踏的新闻,因为如果警方敢这样做,不仅会导致示威者受伤或致死,会被大小报纸报道、抨击,而且还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纽约在这位“诗人”笔下,完全是个地狱。北岛在文中每次引用不具名的出租司机的话,都是大骂美国。土耳其的司机说“他恨纽约,他咬牙切齿地说∶纽约是地狱。”而对没有骂美国的塞尔维亚司机,北岛则描述说,“他两眼发直,脸上既焦虑又得意,准是有种深入敌后的感觉——直插美帝国主义的心脏。”纽约唯一让北岛感到满意的是,他遇到了原来和他一起在北京办星星画展的一位画家,这位画家“有俩老婆,不久又生了俩闺女,年纪相差没几天。”

美国像法国等所有西方国家一样,当然有它的社会问题和黑暗面,但北岛和徐刚一样,悔过后回到北京,就写文章抨击曾给过他们资助、庇护的国家,显然不是一个客观评价哪个国家的问题,而明显是要做给中共当权者看,邀得独裁者欢心。据知情人披露,中共左将刘白羽当年接到徐刚的稿子后,临时把已编发的其他文稿撤下,换上徐刚的抨击法国之作,可见“狗熊所见略同”。目前已被左派掌控的《读书》杂志这麽快地发表“回到党的怀抱”的北岛文章,当然也可能不是偶然的。

●异议作家中“讨钱专业户”

北岛当年出国时强调,偌大的中国“容不下一张书桌”,他以“异议作家”的头衔,在很多欧洲国家和美国游走、游说。虽然十多年来从没写出什麽像样东西,却获得了十几个西方基金会和大学的经济资助,是海外异议作家中最大的“讨钱专业户”之一。北岛的成工讨钱、失败得奖,已经成为海外“异议作家”们的光辉榜样,人们隔三差五总能听到那些没有作品出产的“作家、诗人” 得到某某基金会的“写作基金”。

英国作家奈保尔(V.S.Naipaul)曾蔑视地说∶“那些基金会的钱是给那些二流者们、那些玩艺术的人们的。”“永远不要接受基金会的钱,它会毁了你。任何不是你自己挣来的钱都有绳索套住你┅┅文学基金、奖金或任何不劳而获的金钱都不能促使你创作出作品,只有真正的作家能。”福克纳则在更早就说过∶“我从未听说由于接受了慷慨馈赠的金钱而写出佳作这种事儿。好的作家从不申请基金,他忙于写作,无暇顾及。”而以北岛为代表的所谓海外中国作家们大概清楚自己不是好的作家,所以只有把写“申请基金报告”作为他们的主要写作任务。

●北岛和张艺谋都歌颂杀人魔王


北岛在回国时宣称,他厌倦了政治(大概没有了得诺奖的可能,再以异议诗人名义讨资助困难了)。北岛当然有权选择从事或放弃政治,但不可思议的是,北岛这样宣称之后不到几个月就和欧洲的左派作家们一起组团到巴勒斯坦慰问、支持阿拉法特。

阿拉法特原是个恐怖份子,幕后主导过1972年在慕尼黑杀害11名以色列运动员等恐怖活动。到1988年阿拉法特宣布放弃恐怖主义时,他已从事了长达20年类似拉登那种恐怖活动。现在阿拉法特领导的巴解组织中的“法塔赫烈士旅”,仍是公开的恐怖组织,曾多次派人用自杀炸弹谋杀以色列平民(包括当地中国民工)。阿拉法特从1969年出任巴解主席,已连续当了34年,独揽大权,从不进行民主选举。据《纽约邮报》报道,阿拉法特把大笔公款转到巴黎个人名下,涉嫌贪污四亿多美元,供他在法国的白人妻子挥霍(阿拉法特的妻女一直住在巴黎的豪华别墅里)。

对这样的独裁者,北岛却当著他的面恭维说,“自童年起你就是我心目中的英雄。”而北岛童年的时代,正是阿拉法特公开进行恐怖活动,杀害以色列运动员的时代。北岛这样谄媚阿拉法特,和张艺谋歌颂秦始皇一样,都是典型的价值颠倒,视个体生命如草芥,把杀人魔王当“英雄”。

北岛在去慰问支持阿拉法特时发表宣言说,“任何人都不能以国家、宗教或文化的名义屠杀无辜者。”这次又在他们的反战信中指控美国“滥杀平民”。美国什麽时候、在哪里“滥杀”平民了?!北岛们什麽时候谴责过伊拉克独裁者萨达姆那种真正有意杀害平民的暴行?据《纽约时报》“萨达姆到底杀了多少人”中的数字,在波斯湾战争中,萨达姆军队杀害了一千多科威特人。在萨达姆的统治下,可能多达20万伊拉克平民被杀害,仅在1998年萨达姆就使用生化武器一次毒死了五千多库德人,怎麽没有看到北岛和他的反战伙伴们发出任何抗议的声音?

●做权力者的宠物,博主人欢心


北岛等人在对待中国人民被屠杀和迫害上更是持双重标准。中共政权逮捕异议人士、镇压法轮工(本网无法显示这个字,所以用工字代替,抱歉),臭名昭著。据《纽约时报》近日报道,有1,600多名法轮工学员被关押,340人被迫害致死,面对这些暴行,这样野蛮的独裁政府,北岛和他的反战战友们怎麽不发出“任何人都不能以国家、宗教或文化的名义屠杀无辜者”的抗议之声?

北岛们的反战信说穿了,就是因为它附合中共政权的意识形态,是变相向政府献媚,做权力者的宠物,获得主人的欢心。

但北岛和签名信上那些从来都是官方学者的“何新们”不同,他早年开始写诗时,选择的是挑战文化专制、向往自由的道路;和当年那一代名声雀起的作家诗人们一样,并不是由于作品有多高的艺术价值(他们的作品今天已无人问津本身已说明问题),而是靠“异议”起家。但为什麽短短二十多年,北岛就和早年的追求“背道”而驰,在海外走了一大圈,最后回到党的怀抱,成为官方意识形态的维护者?这个答案恐怕得读者们自己寻找了。


——原载《开放》2003年3月号


2014年10月16日星期四

图伯特国歌 (Tibetan National Anthem by Kelsang Chuki Tenthong )




燦爛的如意珠寶:
佛教是政教和樂一切希望的源泉和寶藏。
廣施普澤教化眾生的大地怙主,
你們的事業像大海般發達興旺。
位於永固不壞的金剛界以慈愛治理諸方。
天賜噶登頗章威望齊天,
四分圓滿權威強,
西藏三區之域,
幸福圓滿充盈,
遍佈政教和樂的祥瑞景象。

願佛教傳偏十方,
讓大千世界的眾生充滿幸福和平之榮光。
願西藏佛法和眾生的正義之光,
戰勝邪惡的黑暗。


歌词译文翻自藏人行政中央官方网站:http://xizang-zhiye.org/西藏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