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7月8日星期一
曹长青:中藏“17条”的签署真相
5月23日,是西藏和中国签署所谓“17条”的周年日。每到这个日子,中国政府就喜欢做文章,强调北京统治西藏的合法性。但北京不敢允许媒体报导西藏历史真相,更禁止人们自由讨论西藏问题。
事实上,“17条”仅是西藏人和中国人在漫长的历史中签署的两个正式条约之一。最早的条约签署於唐朝时期,两国签署了“蕃汉盟约”(西藏当时被称为“蕃”),确定蕃唐是两国国家,互不侵犯。唐朝还向藏王松赞干布献上妃子(文成公主),以求世代和好。
1951年春签署的“17条”主要有两个内容:一是西藏主权从此归中国(解放军进藏,国防、外交等由中央政府负责);二是西藏高度自治(达赖喇嘛的政教领袖地位不变,西藏的宗教、文化和社会结构等不变)。这个协议可以说是最早雏形的“一国两制”。
当时藏人所以同意签约,因为中共兵临城下,邓小平属下的野战军已攻占西藏康区首府昌都,直逼拉萨。解放军有五百多万,而当时西藏全部人口才三百多万,藏人根本无法抵抗。
由於藏人代表不同意北京提出的协议草案,最後双方另拟了“附件”,条款有藏军不改编,达赖喇嘛如逃到外国,任何时候回来都是西藏的最高政教领袖等。但中共违背承诺,没有把附件和17条一起发表。至今也没有公布这个附件。
1997年我在伦敦的“汉藏会议”上采访到当年参加“17条”谈判的藏人翻译达拉.澎措扎西(P. T. Takla,曾担任达赖喇嘛的警卫团长和西藏流亡政府国安部长)。他说∶当时中国政府谈判代表拍桌子恐吓,说如果不签字,解放军就开始进攻,动武的。最後藏人谈判代表被迫签字,五名藏人代表在协议上盖的私人印章,是北京方面事先刻好的;达赖喇嘛是在拉萨从收音机中听到17条内容,事先并不知情。仅从这些细节就可看出,这个协议并非双方充分协商的结果。
但即使这样的协议,中共也没有遵守。解放军进藏不久,就违背了17条中不改变西藏宗教文化和社会结构的承诺,对西藏进行社会主义改造。由此激发了西藏人民在1959年起义。起义遭到严酷镇压,达赖喇嘛和八万多藏人逃亡到印度。
中共对西藏实行的殖民统治,可从过去几十年来西藏“一把手”的人选看出,“西藏自治区”党委书记张国华、曾雍雅、任荣、阴法唐、伍精华、胡锦涛、陈奎元,及後来上任的郭金龙等,全部领导人,都不是西藏人。
许多年来,达赖喇嘛一直强调不主张西藏独立,仅要求高度自治,要求的内容并没有超过“17条”。但北京政府不仅闭门拒绝和达赖喇嘛谈判,并故意指责达赖喇嘛“分裂祖国”,愚弄无法得到自由信息的中国民众。但这种拒绝通过和平谈判方式解决问题的愚蛮,只能导致国际社会更关注和同情西藏人民的处境,使西藏问题更加国际化。
原载2011年5月18日《大纪元网》,原题∶殖民统治下的西藏
转自曹长青网站:http://www.caochangqing.com
土共不仅歪曲西藏的历史,现如今在国内实行同化、洗脑已是屡见不鲜了,在这样的暴政统治下,终究走不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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