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4月10日星期二

不殺生的佛教徒不是應該珍惜生命嗎?


佛教珍惜生命,視一切眾生為母。佛教強烈反對為了個人原因而自殺。但佛教對為了信仰或群體利益等高尚目標而進行自我犧牲者是高度認同的。例如,佛陀「捨身飼虎」故事,佛教徒應是耳熟能詳。又如為保全佛舍利而自焚身亡的中國河南省法門寺住持良卿法師,在維基百科和中國的《百度百科》都稱其為「著名的佛教殉教者」;用GOOGLE搜索「良卿法師」,全是正面讚嘆的評價。同樣地,為抗議吳廷琰政府迫害佛教而自焚身亡的越南廣德法師,漢傳佛教的星雲法師稱其為「偉大的聖者」,表示「哀悼與聲援」。

藏傳佛教和漢傳佛教一樣,認同和推崇自我犧牲者。在目前網上流傳的自焚影像中,四川一名西藏尼師自焚時,在熊熊火焰中不動如山,這時鏡頭出現一名藏族女性,當鏡頭第二次出現這名藏族女性時,她竟然是把一條哈達拋向還在燃燒而仍未倒下的自焚尼師。這就清楚地表明了西藏人對自焚者的立場。因為在西藏的傳統中,獻哈達是表示尊崇、敬仰等正面的含意。顯然,西藏人並沒有把自焚看成是一個絕望者的自殺行為,而是當成一種利他的獻身行為,正如藏傳佛教的強巴加措格西所所言:「西藏僧俗自焚,完全沒有違反佛教殺生的教義,也沒有與佛法見解相違,更沒有犯戒。因為西藏僧俗自焚的動機與目的,毫無沾染一點個人私利的味道。當他們在自焚就義時,所吶喊出的希望與心聲是:『我們西藏人需要宗教自由!西藏人需要人權!允許尊者達賴喇嘛回西藏!』依這樣情況而言,自焚者的想法是為了佛陀教法,為了護持佛法的正士夫,為了爭取西藏民族的民主自由的權益,自願獻出生命,燃燒自己的身體。」(http://kearyhuang.wordpress.com/2011/10/30/2011-10-31

星雲大師於1965年的開示,曾點出求法的目標在──留取丹心照汗青:

「當船隻在海上航行的時候,如果沒有舵,就會迷失方向,我們求法如果沒有目標,就好比船沒有舵一樣,隨時有覆舟的危險。宋朝文天祥在<正氣歌>中說:『人生自古誰無死,留取丹心照汗青。』文天祥為了堅守氣節,不願成為亡國奴,雖然元將以威利相逼,最後仍然以身殉國。我們求法也要有這種『留取丹心照汗青』為教捨生的目標。唐朝智實大師因為皇帝請客,把道士列在僧伽的前面,大師為了護持僧團崇高的地位,甘冒忤逆聖意的危險,遭受到杖責的酷刑。有人問大師說:『你為什麼要如此呢?明知是不可為的事,難道你不識時務嗎?』大師說:『我為了使後世知道,唐朝還有出家人在為佛教力爭尊嚴的道統啊!』大師所以不怕犧牲生命,是一股護教護法的赤忱在激勵他。我們學佛的人,一旦遭遇佛法慧命受到戕害的時候,也要效法智實大師,為教捐軀,使『後世知民國有僧耳!』人生自古誰不經過死亡?誰不喜歡長生不死?但是『魚與熊掌,不可兼得』。當我們所追求的真理遭受摧殘的時候,自古來只有捨生成仁,沒有貪生害義的。生死是人生必經的過程,但是有智慧的人對死亡,卻有脫俗的看法與選擇。飛禽走獸為爭食物而拼命,凡夫俗子為求財利而喪生,而求道的人為了護持真理於不墜,財利性命都可拋卻。幾年前,越南政府迫害佛教,許多出家人和在家信徒,為了向政府抗議迫害佛教,爭取信仰自由,引火自焚,尤以廣德大師在烈焰中端坐不動,引起舉世的震驚,這種為教而犧牲生命的大無畏精神,以碧血丹心護教的舉動,是我們身為佛陀弟子所應該具備的。尤其在二十世紀的今日,赤焰瀰漫,佛教倍受迫害,大陸上已經沒有佛教、寺院,我們每一個佛弟子都應該挺身而出,為教效命,為教爭光。人生的意義不在戀棧長壽,也不在屍位永生,應該是如何發揮我們有限的生命,把它的內涵做無限的擴充。我們看看火花,雖然瞬間消滅,雖然那麼短暫,但是卻為人間留下燦爛的光彩。我們求法的人,也要以我們的赤忱丹心為佛教寫下光輝的一頁,人人都有做燈蕊、燈油的認識,只要佛法的無盡燈能夠傳承下去,雖然我們這一盞熄滅了,但是佛法的心燈,卻因為我們的奉獻,燈燈相續,永遠照耀於宇宙。」(http://www.guiyifo.com/fashi/fashi_qiufayinyouderenshi.htm

星雲大師的開示,為西藏僧俗自焚原因做了最貼切的說明。佛教徒信仰三寶,不願殺生,認為人身難得,當珍愛人身以修習佛法,以利益他人。當最高層次的信仰遭逢滅佛危機,由於信仰,走投無路的西藏僧俗不願傷害別人的生命,只能點燃自己的身軀,化做佛前的供燈,供養三寶及一切眾生。今自焚的西藏人,一如古今中外為護教而犧牲的先烈,並無一己之私,而是將一己珍貴的人身,昇華化作捍衛佛教的護法,將愛惜生命提高到超我無我的層次。

《西藏的天空》第7期讀者交流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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